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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教师评价制度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实行了一种新型的教师评价制度——发展性教师评价。随后,英国皇家督学团、教育与科学部联合其他有关机构和专家正式开始了发展性教师评价的研究。发展性教师评价其得出的评价结论主要是为教师的未来发展服务,对教师的奖惩不作为教师评价的主要目标。甚至有专家警告:推广发展性教师评价,必须将评价结果与奖惩制度严格分隔开来,否则无法获得预期的评价效果。

一、两种教师评价制度

目前在评价教师的理论和实践中共有两种教师评价制度,即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和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

(一)奖惩性教师评价制度

奖惩性教师评价是在教师教育活动发生后关于教育效果的判断,从而区别优劣、分出等级或鉴定合格与否,是一种终结性的评价。它的特点是以管理人员为主导,它特别注重教师被评价之前的工作表现。

奖惩性教师评价包括年度考核评价、晋升评价和聘任评价等形式。

奖惩性教师评价具有两种主要的功能:第一,检查教师是否履行了工作职责,他们的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学校的期望与要求。第二,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判断他们是否已具备了受奖励或惩罚的条件,为管理者对教师做出奖惩、聘任、晋级、降级和增薪等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在实践运用中发现,奖惩性教师评价对少数教师具有激励作用,常常只能引起极少数受奖或受惩教师的共鸣和响应。另外,在判断谁受奖或谁受罚时,很容易在教师之间引发矛盾冲突。

在评价模式上,奖惩性教师评价是行政管理式的。奖惩性教师评价以管理为中心,以管理人员为主导,视教师为管理的对象;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模式,主要是政府评价学校,学校领导评价各系(部)或教研室,各系(部)或教研室评价教师。

在对评价结论的表述上,奖惩性教师评价以奖惩为目的,评价结论的表述一般为区分性的或终结性的,即评价者对被评教师下定义式的结论,把被评教师安置到某一等级上。

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处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聘任制过程中的时候,随着岗位绩效工资的推行以及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采用奖惩性教师评价为管理者对教师做出聘任、晋级、降级和增薪等决策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明是必需的、合理的。但是,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的角度出发,仅仅用奖惩性评价是不够的。大量的研究表明,对于教师来讲,他们大多数都有强烈的事业心,希望自己的工作能做得更好,因此帮助他们提高与发展,在大多数情况下比判定他们工作的等级更有意义。基于这种考虑,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开始受到各个学校的关注。

(二)发展性教师评价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英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实行了一种新型的教师评价制度——发展性教师评价。早在1983年,英国教育与科学部以及威尔士事务部针对当时英国教师素质下降的现状,联合发表了《教学质量》的白皮书,并提出对教师评价进行改革的设想。1986年,英国教育与科学部和教师协会、地方教育当局等组织共同发表的一项报告指出,“应该将教师评价理解为一种连续的、系统的过程,目的是有助于教师个人的专业发展,帮助教师规划自己的教师生涯,使得教师的在职培训和岗位设置符合教师个人和学校的需求;同时,应该将教师评价看作一种积极的过程,通过更加符合实际状况的决策,让教师获得更多的工作满足”。随后,英国皇家督学团、教育与科学部联合其他有关机构和专家正式开始了发展性教师评价的研究。

这种评价制度是依据一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价值观,运用发展性评价的技术与方法,对教师的素质发展、工作职责和工作绩效进行价值判断,使教师在发展性教育评价活动中,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不断实现发展目标。

发展性教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低利害原则——评价结果不与奖惩挂钩,评价目的不是为了淘汰。

共识达成原则——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对评价对象所进行的价值判断最终必须达成共识。评价的参与者在评价过程中对所需判断的事实必须具有基本相同的认知水平,才可能形成相同的事实判断。

相对性原则——允许评价与被评价者对评价对象有不同层次的认识和不同的结论,不赋予评价者的意见以绝对的权威。

建议性原则——对于不足之处,评价者更多的应该是对被评价者提出改进的建议,而不仅是指出不足。

发展性教师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评价目的的发展性。发展性教师评价既关注教师当前的工作表现,更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通过实施教师评价,了解教师现有的工作状态与工作表现,根据其现有基础和教师个人发展目标,对教师进行指导或提供进修的条件,从而提高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完善教师的专业发展。

第二,评价组织的主体性。发展性教师评价注重发挥评价对象——教师的作用,通过教师的积极参与,共同确定评价的内容要求,由评价双方共同承担实现评价目标的职责。这是管理体制民主化在教师评价中的体现,也是现代管理中“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评价中非常重视教师主人翁精神的发挥,强调教师自我评价的作用,强调评价中各种信息的交流与反馈,非常注重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校内与校外之间的沟通。

第三,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发展性教师评价强调内容的全面性,通过多种方法的运用,收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在对教师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做出整体、客观的判断。评价不仅仅是对教师整体素质或工作的某一侧面进行的单项评价,也包括对教师整体素质与表现所进行的综合评价;评价不仅注重教师个人过去的工作表现,更注重教师的未来发展以及学校的未来发展。

第四,评价方法的多样性。发展性教师评价强调通过评价,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师真实的一面,因而更注重分析性方法的运用,强调通过面谈、课堂观察、非正式交流等形式发现教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在具体运用时,强调包括自我评价、教师之间的同行评价及领导评价等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

第五,评价效果的内部导向性。发展性教师评价其得出的评价结论主要是为教师的未来发展服务,对教师的奖惩不作为教师评价的主要目标。甚至有专家警告:推广发展性教师评价,必须将评价结果与奖惩制度严格分隔开来,否则无法获得预期的评价效果。正因为发展性教师评价不与对教师的奖惩直接挂钩,不再仅仅着眼于改善少数教师的工作表现,也不需要将教师的工作表现分成等级、进行攀比,而是着眼于提高全体教师的参与意识,改善全体教师的工作表现,因而能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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