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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简介

时间:2022-02-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主编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由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出版,获法学一等奖。此书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托,为我国物权法起草所提供的条文建议稿及说明。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高度重视,专门为之召开全国物权法研讨会,物权法历次审议稿中大量采纳了本书的见解。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简介_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通鉴(2001—2010)下册

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主编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由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出版,获法学一等奖。

一、篇章结构

此书包括两大部分:条文部分将物权法分六章规定,包括总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以及附则。说明部分则对条文中除附则之外的五章的体系建构、立法理由、条文含义进行了详细介绍。

二、主要观点

此书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主要包括:(1)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为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和公示、公信原则;(2)我国民法应当采纳区分原则,但不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3)应当分别规定国家、集体、个人以及法人所有权,并强调对之平等保护;(4)物权法应当规定完善的物权请求权制度,并规定物权确认作为物权保护制度的一部分; (5)物权法应当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6)应当区别相邻关系和地役权;(7)物权立法应当进一步完善有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租赁,以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相互关系等规则;(8)物权法应当规定空间利用权;(9)当前的物权立法需要确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所应有的财产权利;(10)物权立法应当统一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并采取实质审查主义;(11)应当区分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12)物权立法应当解决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所有权的主体、内容及权利的行使问题,对其加以合理规范;(13)物权立法应当规定典权,等等。

三、主要创新

就其内容来看,此书有四点创新:

(1)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实际,在注重历史传承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大胆进行理论创新。例如,该书强调维护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分别规定了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并强调平等保护。

(2)注重借鉴国外最新的物权立法和理论经验。在研究过程中,作者翻译介绍了大量国外资料,对国外物权法的发展趋势有深刻的认识和全面的把握。例如在物权变动模式上,书中保留了德国法中的区分原则,但结合最新的进展,舍弃了其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3)强调总结司法审判经验,对实践中比较成熟的经验及时加以提炼和总结。例如,在担保物权的规定中,充分吸收了现行司法解释中的合理规定,保持了法律的连续性,而且便于实务部门适用。

(4)在条文设计上注重可操作性,强调内容宜细不宜粗,为立法机关提供选择。其建议稿条文570余条,比物权法六次审议稿条文的两倍还多,充分顾及了实践中各种具体情形。

四、成果意义和社会反响

此书不仅提出上述观点并对其合理性进行了比较严密的论证,还为之进行了细致、富有可操作性的规则设计。这对于我国物权理论体系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故而被国内学者广泛引用。此书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也具有极强的应用价值。此书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托,为我国物权法起草所提供的条文建议稿及说明。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高度重视,专门为之召开全国物权法研讨会,物权法历次审议稿中大量采纳了本书的见解。此书在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引起了强烈反响,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将之译为英文并组织德国、意大利等国学者对之加以研究。在司法实践中,此书对物权各项制度的细致建构,对于法院正确审理有关物权案件、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司法公正也不无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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