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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伦理取向与德育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伦理取向指的是一个民族长期积淀下来的被历代人们所传承的道德价值系统,主要表现为价值判断,它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发展具有制导作用。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在道德教化与政令刑法的关系上,坚持以德教为先为主。延续下去,就形成了历代统治者都重视德教的教育传统,形成了我国传统文化中以德主教的教育观。

传统伦理取向指的是一个民族长期积淀下来的被历代人们所传承的道德价值系统,主要表现为价值判断,它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发展具有制导作用。中华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源远流长,内容丰富,义理宏深,从启迪社会成员自觉“立身做人”,到引导为人父母者积善兴家,教子成材,从劝说当权者“修己治人,化民成俗”,到设计一系列具体的伦理规范、施教的途径和方法,构建了一个系统全面的道德教育的体系。在这些方面,先贤们都有许多智慧的思考和熠熠生辉的论述。

在中国历史上,不论是坚持人性本善、人性本恶,还是人性善恶混杂的人,大都主张用德教来使人仁善,进而实现其现实的政治理想,形成了中国文化中以道德教化为治国根本的传统。

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在道德教化与政令刑法的关系上,坚持以德教为先为主。孔子曾明确提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高度评价了统治者重视道德教化的社会作用,认为它可以使天下百姓如众星围绕北极星旋转一样,按照统治者的意愿去做。孔子认为,为政的关键在于得民心,而得民心的最有效措施是实施道德教化,因此,善政不如善教。“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意思是:用政令去引导百姓,用刑法去整治百姓,能够避免犯罪但百姓却无廉耻之心;而如果用道德去引导百姓,以礼来教化百姓,则不但人心归附,且百姓有廉耻之心。这就充分体现了儒家重德教轻刑法的思想。

继孔子之后,孟子又把儒家的“德政”思想加以发展,认为德政乃“王天下”的必要条件。“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只有实行德政,才能使百姓心悦诚服,从内心接受统治;而如果靠刑法来统治百姓,百姓虽表面臣服却内心不服,所以国不安定。他还说:“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进一步肯定了德政和教化的作用。

其后,历代的统治者、政治家、思想家多继承孔孟的思想。汉初学者贾谊提出“教者,政之本”,唐代名相魏徵提出“人之治莫大于道德教化也”,都鲜明地反映了儒家“德教乃为政之本”的思想。

“为政以德”,德为政本,体现在学校教育上,必然是“以德主教”,把德育放在一切教育的首位。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就坚持以德为主的教育观。孔子曾说:“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他不但希望政治家“为政以德”,希望思想家“道之以德”,而且希望受教育者“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明确强调道德重于智识。他的教育目标就是要培养“弘道”、“志于道”的“士”和“君子”。孔子所谓的道,其核心便是儒家的“仁德”。《论语·述而》篇中这样描述孔子的教育内容:“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所谓“文”,盖指诗、书、礼、乐之类的典籍辞义,主要是用来进行品性陶冶和为人德奠定文化基础的。所谓“行”,盖指道德品行,要求君子以身作则,躬行践履,“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所谓“忠”,盖指忠诚尽力,是孔子教育思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他的学生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所谓“信”,盖指信实不欺,信守如一。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文、行、忠、信,其核心则是“仁”和“礼”,“仁”是孔子教育思想的核心,也是他的最高道德理想。“礼”则是“仁”的外在表现:“人而不仁,如礼何?”

总之,在孔子的教育思想体系中,德育乃核心和本质。其后的思孟学派继承了孔子的这一思想,更加重视德育。《大学》开篇便写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延续下去,就形成了历代统治者都重视德教的教育传统,形成了我国传统文化中以德主教的教育观。

中国传统教育,特别是儒家的教育,是教人成人的教育,教育的性质是面向人生的,其目标是培养完美的人格。孔子认为教育应服务人的一生,教育是使人的生命不断发展的重要手段,进而提出人的一生都应该接受教育,即所谓活到老,学到老的思想。他还现身说法:“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他的经验之谈。在他看来,教育绝不仅是学龄阶段的事,它应当与生命俱在,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孔子的教育是学为人,生命一天不终止,学为人的任务就一天没有完成,开了“终生教育”的先河。

儒家教人成人,主旨在于使人人格完善,成为一个人格高尚的人。何谓完美人格?孔子认为完美人格就是表里和谐,智、仁、勇兼顾。君子、成人就是具有完美人格的人。

就君子而言,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即认为文采与质朴协调发展的人才能称做君子,这是他论人的标准、育人的规格。其体现在品德教育上,“文”类似当代人所说的外在的“行为美”,“质”则类似内在的“心灵美”。孔子认为,二者“彬彬”即配合得当,才算君子。

孔子在兼顾文质的同时,更重视人的素质培养。为了培养“文质彬彬”的君子,孔子在进行道德教育时,主张礼乐结合、礼仁结合。礼与乐相结合时,礼主行,乐主情;礼为表,乐为里;礼重别,乐重同。孔子虽然礼仁并称,但对于培养一个完美人格的人来说,他更重视仁的修养。孔子曾经以画作比喻,告诉弟子子夏说,“绘事后素”即画画时,必须有一个洁白的底子,然后才可以在上面着色。以此类比人格修养,也应当是学为仁在前,施行礼在后。因为人只有具有真情实感的质朴素质,外在的礼节修养才会有根基,才不至于塑造出伪君子。

孔子还以“成人”为完美人格的标准,当学生向他请教何谓“成人”时,他解释说:“若臧武仲之知(智),公绰之不欲(即仁),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就是说“成人”有其内心之德:知(智)、不欲(即仁)和勇。这些品德还有其外部的表现:艺和文(礼、乐)。孔子进一步解释说:“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生平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在这里“见利思义”即为“智”,“见危授命”即为勇,“久要不忘生平之言”即为安贫乐道的仁。孔子认为做一个“成人”,于此三德缺一不可。

孔子倡导的人格教育,在我国历史上,培养了中华民族自尊自强的民风民气。人要有人格,国要有国格,在千百年成败兴衰的变迁中,这种求仁尽义的传统,始终一脉相承,维系着民族的独立与统一。

儒家的教育是教人成人的教育,孔子所提及的圣人、君子、士、成人、贤人等,都是具有完美人格的人。在这其中,又尤以“君子”为代表,《论语》中有81章,104处提到君子。孔子不但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阐述了君子的标准:“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而且对“君子”作了层次上的划分。《论语·宪问》:“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人。’曰:‘如斯而已乎?’曰:‘修己以安百姓。’”清刘宝楠说:“君子,谓在位者也。修己者,修身也。以敬者,礼无不敬也。安人者,齐家也。安百姓,则治国平天下也。”子路问孔子怎么样的人才是君子,孔子回答他“修己以敬”,要他不断进行自我修养,达到对人事恭敬而又谨慎。子路以为这样未免太容易了;孔子便告诉他“修己以安人”,这是作为君子的第二步,在修己的基础上齐家,做到士大夫的九族亲睦;最后孔子告诫子路,作为君子的第三步,要“修己以安百姓”,这是治国平天下的大事。这番话,反映了孔子教人成人的三个层次,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在提出君子、成人的教育目的后,孔子及其门人还详细阐述了教人成人的途径。概括起来,大约有三条:

1.通过学习提高美好的品德意识

《论语》开宗明义的第一章便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强调了学习对于提高美好品德素质的重要性。清初颜习斋在《言行录·学须》中解释说:“孔子开章第一句,道尽学宗。思过、读过,总不如学过。一学便住也终殆,不如习过。习三两次,终不与我为一,总不如时习,方能有得。习与性成,方是乾乾不息。”这就是说,只有经过学习才能真正提高品德意识,达到骨子里与所学的一致,才能进入极乐的美好的品德境界。“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实质就是鼓励人们要好学。好学是孔子追求成人的最主要的途径。他还在《论语·阳货》一章中指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仁、知、信、勇、直、刚,是完美人格的六种美德。“好仁”、“好知”、“好信”、“好直”、“好刚”、“好勇”,只是人们对这六种美德的要求;执著、追寻、实施的心态,只不过是一些美好的愿望而已。只有这些美好的愿望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好学”的精神去追求伟大的智慧,实现这些美好的愿望。如果只有良好的愿望而没有好学的精神,是无法实现这些美好愿望的,反而会导致“愚”、“荡”、“贼”、“绞”、“乱”、“狂”等各种弊端,与成人的要求背道而驰。

2.通过思考提高美好的品德心理

通过思考提高美好品德心理的思想是曾子提出来的。《论语·学而》记载:“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美好的品德心理需要靠自我意识的建立,“吾日三省吾身”是一种自我审问,是用自己的良心审问自己的品德行为以提高自己的美好品德心理的漫长过程。这就是道德自审法庭的建立。这种自我反思的过程有利于人们美好品德心理的铸成。

孔子还提出了九思。九思包括内审和外审两种思考范围,孔子曰:“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总之,要将完全人格的培养贯穿于人的一切活动之中,通过多方思虑、不断反思的过程塑造人们的美好品德心理。

3.通过实践提高人们的美好品德行为

孔子很重视道德的实践。他说:“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君子耻言而过其行。”他还举例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认为“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就是学行结合的实践,后世学者就此多有论述。朱熹曾说:“苟知徒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颜元也说:“得之于行,见之于身世,验之于事功。”都强调了道德实践的重要性。

学行结合的实践,在人道中表现为仁爱、孝悌,在治道中表现为忠信、礼让、礼仪;在圣道中表现为仁爱、智慧、勇敢。因此,既不能片面地只看到仁,也不能简单地追求礼,更不能只看到智慧与勇敢,一切都要通过实践的途径。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宗法严密的社会,纵横的伦理关系将社会牢固地包围在宗法框架之内。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妇关系、长幼关系、朋友关系囊括了社会伦理关系的主要和重要方面。为了维护稳定这个伦理之网,中国传统社会形成了一套严格而周密的规范系统——“礼”。“礼”的内容很多,其核心是“正名”,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关系,由此,“礼”不但成为国家上下尊卑的政治行为的准则,也是等级社会中个人立身处世的行为规范。《礼记·曲记上》篇曰:“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官学事师,非礼不亲;班师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词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以明礼。”可见,“礼”已涉及了政治、军事、伦理、祭祀等许多方面,成为了调整社会关系的根本大法。

孔子作为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其思想必然要为统治阶级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定的“礼”势必成为其思想的重要部分。孔子在继承周礼的基础上对“礼”进一步加以损益,一方面,扩大了“礼”的范围,将“礼不下庶人”改为“礼可以下庶人”;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一面,孔子并不将规范体系的“礼”孤立置之,而是为其找到了存在的依据——“仁”。春秋末年,由于奴隶暴动和“国人”斗争加剧,整个社会政治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随之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天下无道”的局面。子弑父、臣弑君、父杀子、君杀臣的事情屡见不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异常紧张、尖锐和复杂。生活在这种大环境中的孔子,以独到的眼光和敏锐的智慧,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所以破裂,严格的“礼”制无法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在于人与人不相爱,彼此缺乏同情之心。他认为,如果人相爱,就不会出现子弑父、臣弑君、父杀子、君杀臣的违背“礼”的事情,“礼治”也不会崩溃。为了缓和人们之间的关系,稳定社会,维护根本大法——“礼”,孔子提出“仁者爱人”的主张,将“爱人”作为正确处理人伦关系的主要手段和最高道德原则。因此,“仁爱”思想成为儒家道德思想的核心,也是施行、维护“礼”的基础。

孔子“仁者爱人”思想的提出并不是对具有严格等级色彩的“礼”的否定,实则“仁”与“礼”是内外统一的。“礼”是具体的行为规范,是道德的外在表现,“仁”是“爱人”的情感体验,是道德的内在表现,内外合一,内外共存,“礼”以“仁”为存在的根据,“礼”是内心仁爱的外在表现。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孟子将“恻隐之心”定为“仁之端”,将“辞让之心”定为“体之端”(“体”即“礼”)。这说明,有了仁爱之心,“礼”的教育才会有意义,“礼”才得以存在并发挥作用。孔子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在孔子看来,礼的教育形式上的繁文缛节,不过是道德教育的文饰;如果过分注重规范形式,反而会掩盖道德教育的本质。只有将仁爱情感灌之于礼的教育中,注重礼的内在实质内容,才能保证“礼”制的存在,“天下有道”局面的稳定。孔子以“仁”之情感统摄“礼”之体系,将外在强制性的规范转化为内在自然性的情感,这样,道德他律性的规范的遵守与践行就有了道德自律性的情感作动因和源泉。“仁”为“礼”的施行找到了切入点,同时“礼”也为“仁”的体验规定了内容和标准。“仁者爱人”的表现是丰富的,多样的,这主要是由“礼”所规范的各个层面的伦理关系决定的:表现在爱父母方面是“孝”,表现在爱兄长方面是“悌”,表现在爱国君方面是“忠”,表现在爱他人方面是“恕”,表现在爱朋友方面是“信”,等等。可见,“仁”的多样性也源于“礼”的多层面性。但不管“仁者爱人”的表现怎样,都要以“礼”为标准,违背“礼”的约定的“仁爱”是不合理的,所以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孔子引入“仁爱”思想于道德思想体系中,将道德规范的“礼”与道德情感的“仁”统一结合起来,为“礼”的认同遵守找到了内在动力,实现了道德他律向道德自律的转化,体现了道德主体性的思想。这可以说是孔子对“旧礼”改造的一大功绩,由此也为中国传统道德思想中的“重义轻利”、“天下为公”等内容提供了依据。

仁爱思想作为传统伦理道德的基础,在儒家看来是源于人性的。孔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性善论,但他的整个思想体系中渗透着这一观点,《中庸》发挥其思想,他说:“仁者,人也。”将“仁”看做人自身所固有的天性。孟子继承孔子的思想,明确提出人性本善,他说:“仁,人心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弗思耳。”将“仁爱”之心归于人之天性,为人们自觉行“仁爱”、自觉维护人际关系之和谐有序提供了无可争辩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将“仁爱”提升到人之为人的标志地位上,有利于提高全体国民的道德主动性和积极性。

仁爱是一种道德情感,但又不仅仅只是一种情感而已。情感是内在的,它的外显是一种“爱人”的行动。儒家在“仁爱”的行动上,提出了具体的层次要求,即孔子定为“一贯之道”的“忠恕之道”。“恕”是“爱人”的低层次要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凡是自己不愿意做和不愿意接受的东西,不要强施给别人,应考虑到别人和自己是一样的,对于强加给自己的东西也是不愿意接受的。扩而言之,就是说在无法帮助他人的情况下就要做到不有害于他人,这是一种消极方式的“爱人”表现。即便这样,也可保证人与人之间相爱、和谐、平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忠”是“爱人”的高层次要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自己想要有所树立,有所通达,也应要别人有所树立,有所通达。扩而言之,就是说凡是自己想要做的、想要得到的,都要积极地为别人谋之。而且“忠”的进一步提升可以达到将他人置于自己之上,甚至为他人牺牲生命的崇高境界,这就是“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的最高点,由此,“忠”也体现出儒家的“天下为公”的奉献精神。“忠”的终极就是以国家、民族为重,忠于国家、民族的利益,为“治国、平天下”而尽忠,这也是孕育、激励古代许多志士仁人生发“天下为公”的精神和行为的动因所在。因此说,“忠”是一种积极主动“爱人”的表现,是儒家“仁爱”思想所追求的理想目标。

“忠恕”之道为“仁爱”之心在实际行动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它奉行“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原则,体现了道德最本质的含义:尊重他人,有益于他人,不加害于他人。它为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提供了准则,为人己关系的协调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忠恕”之道将道德情感变为道德行动,将道德情感升为道德义务,营造出一种人人将心比心,关心他人,互相宽恕、忍让、谅解的社会和谐气氛。

“孝悌”在中国伦理规范中实属于“百行之首”的地位,成为中国伦理道德的根本和核心。《孝经》引孔子的话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孟子也非常重视孝悌教育,他明确指出:“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并强调:“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在我国古代,“孝”是用以维系氏族中纵的关系;“悌”是指平辈中做弟弟的对兄长要尊敬,用以维系氏族中横的关系。这样,统治者于氏族中通过“孝悌”之道,就把上下左右的关系都控制起来了。

孝悌教育之所以能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处于起点、核心和根本的地位,是因为仁是传统伦理的第一概念,也是全德之名,然而言仁必言孝悌,且孝悌为仁之本。故在《论语》中有子曰:“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孔子认为,为了真正实现仁爱的教育,“孝悌”应作为仁的教育的起点和根本。在他看来,仁的教育核心是“爱人”,非如墨家的“兼爱”,而是爱有次第等级的,从爱父母兄弟做起,然后扩而充之,其他如对朋友、君王以至整个社会、民族和国家的爱,都应以爱父母兄弟为起点。就是说,调整人际间的关系,首先要从调整与父母兄弟间的关系开始,然后进一步调整与朋友、君王以至整个社会、民族、国家间的关系。由于对父母兄弟的爱表现为“孝悌”,所以他说“孝悌”是“爱人”的基础,是实现仁的教育的根本,道理就在这里。《孝经》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孟子也曾说:“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就是说,仁的起源和实践开端,表现于事亲、敬长,也即表现于孝悌。因此,“孝悌”也便自然而然地而且也是必然地成为“仁”的根本。

同时,“孝悌”也是“忠”的基础。孔子说:“孝慈,则忠”。在他看来,凡是能尽“孝悌”之道的人,决不会“犯上”、“作乱”,决不会破坏君臣上下的关系,决不会危害社会安定、国家安宁的局面。因为从小培养起“孝悌”的品德,“少成若天性”,长大后,自然就会移“孝”作“忠”,以事父母之心事君,由孝子一变而为忠臣。这正是“忠臣出于孝子之门”的原因,也说明了“孝悌”是“忠”的基础。这样,从孝亲始,至忠君终,达到了“仁”的教育的最高点,也使安定的封建社会秩序得以长久维持。以后《大学》在谈到齐家、治国的道理时说:“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这几句话的确道出了以“孝悌”作为仁的教育的根本的政治目的。

“孝悌”是仁的教育的根本,也是仁的实践,所以它在中国伦理规范中便居于主要的领导的地位。中国伦理是以“孝悌”为其实践的原则,一切伦理的实践均以“孝悌”为基础而发展出去。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贯穿着一条灵魂脉络,即为社会、为民族、为国家的整体利益而献身的群体和谐思想。这一思想可以说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理想境界,一切优秀的传统美德都是围绕着这一思想而展开的。

《诗经》中“夙夜在公”的思想,贾谊《治安策》中“国而忘家,公而忘私”的思想,《礼记·礼运篇》中“天下为公”的思想,是这种群体和谐思想最为确切的体现。正是受到这种群体和谐思想的影响和感召,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生发了群体和谐精神:范仲淹提倡“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认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顾炎武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林则徐主张“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正是这种为民族、为国家的整体利益而献身的精神,不但激励着志士仁人自己,也深刻影响了整个中华民族的气节,推动了历史的发展。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也因此形成了有别于西方伦理道德的一个重要特点,即个人对待他人要“义”字当头,个人对待国家要“公”字为重。

在浩浩五千年的中国历史长河中,王朝的更替兴亡,民族的纷争融合,孕育了这种伟大、崇高的群体和谐思想。从秦始皇统一天下,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开始,强调为民族、为国家的整体利益而献身的群体和谐思想便根深蒂固地存在于历代统治者和华夏子孙的心中。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反对内战已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奋斗目标,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也便确定下来。尤其是在中华民族经受国家分裂,外敌入侵的危难之际,这种群体和谐思想表现得更为强烈,所起的作用更是决定性的。同时,它的内涵和外延也得到了发展,群体和谐思想自身也获得了进一步的完善。“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刚健中正”、“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杀身成仁”、“舍身取义”的高贵气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伟大人格等,都是它的涵盖内容。

今天,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群体和谐思想可以说是我们爱国主义思想、集体主义思想的高度概括。弘扬这一思想将对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协力地发展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共同抵制国内外反动势力的破坏,早日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但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具有十分深刻的现实意义。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在施行时,一贯奉行人与人应当重义轻利的原则,这集中体现在“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两条著名格言中。它蕴含着以“义”为本,尊重对方,理解对方,替对方着想的原则。

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乃至未来,一个被看做“有道德”的人,尽管他所应具有的具体道德品质会不同,人们对其衡量评价的标准会不同,但是至少有一点是他所应做到的,也是人们评价其行为时的最基本的出发点,那就是“有道德”的人不能损坏他人的利益,即尊重他人的利益,如此才能认为他行了“道德之事”,才算讲义气。否则,“道德”也便失去了真正的意义。因为“道德”是在对他人、对国家的实际行为中得以实现的,而不是个人口头上的、思想上的。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在义利问题上一贯奉行“见利思义”、“重义轻利”、“以义制利”的原则,这实际上是一种互利互惠道德原则的体现。因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在谈“义利”问题时并不是一概否定,抛弃“利”的,而是主张对待“利”应以“义”为标准。如果“利”符合“义”则可以取之,即“义”然后取但是,一旦当“利”与“义”发生冲突,“利”违背“义”时,则要“重义轻利”、“以义制利”,如此才能称为“君子”。正确取“利”也就是尊重他人的利益,对他人行“道德之事”,反过来,他人也会以同样的态度善待你。难怪孔子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作为做人的基本原则。孟子则更进一步阐释了彼此尊重对方的意义:“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重义轻利原则的更高一层意思就是尊重国家、民族的利益,对国家、民族行“道德之事”。当个人的利益与国家、民族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奉行“大公无私”的精神;当国家、民族的利益受到危害时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勇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重任。只有这样,个人的利益才能得以保护和实现。

重义轻利原则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但启示人们去关心和尊重他人的正当利益,而且成为基本的道德要求升华为高层次的道德要求的有效途径,把做人的追求提升到报国的志向。它和我们今天提倡的“国家、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合理“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思想是一致的,它对于我们今天的学校德育仍具有现代价值。

中国的传统教育,如果从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层面加以界定的话,应该说是一种人文教育,而且这种人文教育是以道德教育为“重心”的。中国传统教育的这一特点主要是由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决定的。

一方面,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天人合一”、“天地人参”、“天人感应”,把人与天融为一体,把人道当成天道,即所谓的“天道远,人道迩”。中国传统文化实际上已形成了一个以人为中心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人们对个人内心世界的关注胜过了对外部自然世界的关注,对提高个人修养的社会生活知识和人伦道德规范的学习和践行胜过了对宇宙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应用,受教育的主要目的也不是求真而是求善。

于是,在这种“人”的文化氛围中,中国的教育也充满了人文性。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君子”、“圣贤”。这种“君子”、“圣贤”虽说要求“德才兼备”,但“德”往往重于“才”,而且所要求的“才”主要是指“治国平天下”的从政才能而远非服务于生产实际的自然科学知识和技能。教育内容多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文知识为主,自然科学知识微乎其微,而且不受君王和百姓的重视。即使“六经”、“六艺”中也含有少量的自然科学知识,私学中也传授过一定的自然科学知识和技能,但这些与浓重的人文教育相比是不值得一提的。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宗法型文化,父子、君臣、夫妇、长幼、朋友等宗法伦理纲常贯穿于中国历代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之中,维护正常的伦理关系也便成为人们最重视的问题,道德教育因此自然地成为了中国传统教育的核心。这实际上也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以人为中心的特色。

受其影响,教育的作用被定为养成人的道德品行,虽然孟子主张通过教育“扩充存养”以发扬光大人生来具有的“善端”,荀子主张通过教育“化性起伪”以变化人生来具有的“恶端”,确立善性,但二人对教育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是确定一致的,即养成人的道德品行。于是,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无论是官学还是私学,道德教育都位于整个教育的根本地位上。正如孟子所说:“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教育的内容也无外乎是“仁爱”、“孝悌”、“忠信”等维护伦理关系的道德规范。这种道德教育贯穿了中国社会生活和教育发展的始终。

此外,道德教育被历代统治者看做是“治国平天下”的法宝,他们认为社会伦理道德的好坏将决定着政治的成败,于是道德教育被赋予了重要的政治作用。孔子主张“为政以德”,因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孟子主张行“仁政”,因为“善政不如善教得民心”,而“得民心”的关键在于“明人伦”。总之,他们都把道德教育与政治治乱密切联系起来。由此,也将伦理推及到政治,将个人的“修身”推及到“治国平天下”,实现了政治、伦理、教育的综合统一。

中国的传统教育充满了人文性和道德性,而道德教育又是整个教育的“重中之重”。这种特色的传统教育服务于统治阶级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定,政局统一,对历史主流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缺乏自然科学知识的传统教育也是不完善的,它造成了人们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贫乏,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是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构成的。因此,形成一个人的道德认识,并把道德认识转化为道德情感与信念,再把道德情感与信念转化为道德行为习惯,这便是道德教育的全部任务。任何社会、任何一个阶级在其本阶级的德育中,如果不能解决这样几个根本问题,便是道德教育的失败。

我国古代教育家都认为,对道德规范的认识是德育的前提和起点,他们把学“道”、闻“道”放在首要的地位上。孔子强调“知德”,即培养学生的道德认识,他有这样两句名言:“知者不惑”、“知者乐”。这就是说,首先要有丰富的道德知识,才能分辨善恶、是非、荣辱,决定取舍而不迷惑,才能把遵守道德规范视为自己内心精神上的需要而感到快乐。为此,他经常教育他的学生说:“君子学以致其道。”

其次,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教育中,古代教育家们也十分强调道德情感的培养。孔子说:“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只有有道德的人,才能知道爱什么,恨什么,可见仁德是包含有爱憎两种情感的。“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就是说,仅有道德认识还不够,还要“好之”、“乐之”。这里孔子说的“好之”、“乐之”,即是指要把道德认识、道德观念转化为道德情感。只有形成道德情感,才能好之而不厌,乐之而不苦。

为了培养统治阶级的“节操”,传统的伦理道德重视道德意志的锻炼。孔子强调学生要“志于仁”,“志于道”,还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突出了道德意志的重要性。他要求他的学生要接受严格的意志锻炼,要做到“磨而不磷”,“涅而不缁”,就是要像坚硬的东西一样,即使磨也磨不薄;像最白的东西一样,即使染也染不黑。孟子也特别重视道德意志的锻炼,他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在德育的过程中,中国古代的教育家是十分重视“践履”或“躬行”的。孔子是主张在德育过程中必须把“躬行”放在重要地位的倡导者。他说“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等等。这就是说,衡量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如何,不能只凭他说得怎么样,首先要看他做得怎么样。这实际是言行一致的问题,亦即如何把道德观念、信念转化为道德行为的问题。他认为,只有言行一致才是真正的道德。

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已注重了知、情、意、行的培养,同时它还注重培养学生形成一定的道德能力。孔子曾说:“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这里的“仁、知、勇”实际上就是指三种道德能力。《礼记·中庸》将“仁、知、勇”称为“三达德”,即天下通行的德行。可见,道德能力的培养已出现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教育中。

孔子所说的“知者不惑”中的“知”不是简单地指对道德规范的认识、理解,更侧重于道德认知能力的养成。在他看来,这种道德认知能力包括道德理解能力、道德判断能力和道德价值选择能力。其中,道德理解能力除了指对他人行为的认识外,更注重对自我的认识,即“自省自克”。他常说:“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他的高足弟子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可见,儒家学派把对自我的认识看做一种道德的表现。道德判断能力、道德价值选择能力实际上反映了对“道德”学以致用的问题。面对“利”能否判断其是否符合道义即“见利思义”,这是道德判断能力的表现;当“义”、“利”发生冲突时,能否作出正确选择,即“重义轻利”、“以义制利”,这是道德价值选择能力的表现。但是不管怎么说,最后都要达到“不惑”。

“仁”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规范的总概念,是全部道德思想的精髓所在。只因为“仁”的核心是“爱人”,而“爱人”的表现又是广泛的,对父母兄长“孝悌”是“爱”,对国、君“忠诚”是“爱”,对朋友“有信”也是“爱”。但是,无论有多少种“爱”的表现,“仁”所最终要达到的是人际关系的和谐,以确保社会的安定,政局的牢固。因此,做到了“仁”,就意味着具有了良好地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也达到了“仁者不忧”的个体道德培养的最高水平。

“勇”,是一种道德践行能力的表现。这种“勇”是“道德之勇”而非“血气之勇”,是一种行“道德之事”的精神和行为,而非出于个人情感冲动的蛮干,因此,只有具备了“道德之勇”,才能做到“不惧”。这种“勇”主要包括:见义勇为的思想,勉力行道的精神(“知其不可而为之者”),强而坚毅的意志力(“士不可不弘毅”),不同流合污的气节(“磨而不磷”、“涅而不缁”),勇担重任的气概(“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等等。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教育的可贵之处在于已经进行了知、情、意、行的教育,而更值得称道的是道德能力的培养也蕴含其中。这种含知、情、意、行,重能力培养的德育任务观是值得我们今天的学校德育借鉴和发扬的。

现代德育的施行要依靠家庭、社会、学校三方面的积极配合,共同努力。这是对中国传统道德教育途径与方式的继承与发展。中国传统道德教育除了道德修养是属于自我教育系统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都是教育的基本方面,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不可或缺的完整的教育系统。

我国有优良的家庭教育传统,而道德教育又被置于重要位置,这主要体现在各阶层的家训、家规上。比如,在古代帝王的家训上,西周统治者曾提出了“敬德保民”的家庭教育思想,唐太宗李世民更是重视子女道德教育的典范。在士大夫阶层和贵族的家训上,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让、诚实等德育内容备受重视。在下层老百姓的家训、家规上,大多含有抑恶扬善、勤俭治家、孝敬父母、积德助人、见利思义、生活朴实等思想和内容。家庭道德教育方面也出现了专著,如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宋代袁采的《袁氏世范》,宋代司马光的《家范》,清代朱柏庐的《治家格言》等,都凝结着历代家庭教育的智慧、哲理和情感,汇聚着家教的至理名言。

此外,在中国传统家庭道德教育中,还总结了一些较为成熟的优秀经验。如:从小培养,抓住儿童“心未滥而先喻教,则化易成”的时机,使其习与性成;从小事、琐事做起,由小见大,逐步加深和提高要求;父母要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要优化家庭环境,使孩子在潜移默化之中受到熏陶等等。这些经验至今仍显现出神奇的魅力。

至于社会教育,在中国古代,一方面体现在家训、家规、族规的教育方面;另一方面,社会教育还体现在社会风尚的教育方面。而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在古代教育家看来,主要应是统治者对民众实施道德教化,其目的诚如孟子所说:“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

在中国传统德育途径中,最为重要的还是学校的道德教育。孟子说:“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古代学校虽然称谓不同,其教育内容不一,但有一点则是一致的,即各级各类学校都以学习人伦道德为主课,即所谓“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适应学校道德教育,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还编撰了较为系统的教材——《小学》。这是我国古代道德教育的蒙学教材,辑录了“古圣先贤”的言行,共6卷,分内、外两篇。内篇四:《立教》、《明伦》、《敬身》、《稽古》,外篇二:《嘉言》、《善行》。从“洒扫、应对、事长之节”等具体的事情做起,以形成儿童的道德习惯,树立道德观念,学习道德规范。清朝李毓秀编写的《弟子规》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本有影响的道德教育教材。可见,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进行道德教育不但有规可循,而且有书可读。此外,在学校德育中也积累了一系列的教育方法及原则,一方面注重从具体事物讲起,向学生灌输封建伦理纲常,实现思想渗透;另一方面注意教育者以身作则,重视言传身教,而且把身教放在突出的地位上,在品行发展方面注意长善救失,防微杜渐,等等。

总之,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教育的施行注重了家庭、社会、学校三者的结合,共同培养人的良好德行,共同为政治服务。

在道德教育方面,中国重视儿童的早期教育。贾谊认为幼年时期形成的道德品行根深蒂固,难以磨灭,和人的天性融为一体。很明显,这是孔子“少成若天性,习惯之为常”的思想的反映。贾谊还认为,儿童尚未涉足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心地单纯,易于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但也易于感染不良习气,因此应当尽早增强儿童对是非善恶的识别能力,这就需要对儿童尽早实行道德教育。宋代程颢、程颐也非常重视早期教育,他们说:“勿谓小儿无记性,所历事皆能不忘。故善养子者,当其婴孩,鞠之使得所养,全其和气,乃至长而性美。”

在早期教育方面,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注意“严管”。颜之推认为对儿童的道德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口头的训斥上,必要时要严加惩处,以使其反省悔过。父母应严肃地对待儿童教育,树立威严,严加督训,“使为则为,使止则止”。为了达到教育目的,不论是怒责还是鞭笞,只要是有效的手段都是可以采用的。他甚至认为“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贾谊也认为,对儿童的教育在品德上不可有丝毫的迁就,随时严格检查他的品行状况,对品行不端者,应不惜“罚其不则而匡其不及”。

传统道德教育还注意由近及远,由易到难。比如在人际关系的教育上,儒家认为,人生最初的人际关系应当是亲子关系,由近及远,才有其他的人际关系可言。生我者,父母,因而教人要从孝敬父母做起,这是极易之事。之后由近及远、由易而难,由爱己之父母到爱人之父母,由爱己之兄到爱人之兄,由此将爱人之情感推衍开来,即进而爱他人社会,爱天下国家。这种由近及远,由易而难的方法实际上符合中国传统道德教育把“孝悌”作为伦理道德基础的思想。从家庭中的“孝悌”做起,进而对他人“仁爱”,对国家“忠诚”。这种教育方法既符合我国古代先民重视血缘亲情的心理,也符合人类的认识与教育规律,因而容易为人们所接受,易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朱熹可以说是倡导这种方法的典范。他在《小学》这部古代道德教育的蒙学教材中指出,要形成儿童的道德观念,应从“洒扫、应对、进退”等具体事情做起,然后逐步加以提高,学会为人处事的道德规范,养成道德习惯。

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中国古代还注重对学生的鼓励与批评,即奖惩相结合的方式。孔子认为,对学生的品德教育要立足于严,如果发现学生的缺点、错误,应及时批评指出,不应循情。如:子路粗率,他经常给以严厉批评:“野哉由也!”“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宰予白天睡大觉,孔子尖锐地批评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杇也。”针对不同的情况,孔子总结出不同的批评方式,如:恳责,即对学生的批评应和风细雨,恳切地进行责备;示意,即不用言语而用行动或表情来表示批评;否定,即直接指出学生的错误、缺点。此外还有说理、申斥等方式。

另一方面,孔子从仁者“爱人”的观点出发,认为教师对学生应有一种积极的爱,经常予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因此,他主张即使教师在批评学生缺点、错误的同时,也应更多地发现和表扬学生的优点,注意鼓励学生以最大的信心和勇气去争取进步。他经常鼓励学生说:“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在表扬过程中,孔子非常重视榜样的作用,他说:“举善而教不能。”“举善”就是在学生中间表扬好人好事,树立好的榜样;“教不能”就是以好的榜样,启发其他学生对照自己,从而认识自己缺点之所在,并进一步认识今后应如何向好榜样学习,鞭策自己不断前进。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教育中所积累的这些早教早管、由近及远、奖惩结合的方法,是先民留给我们的一大笔珍贵遗产,不但在古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且在今天的德育过程中仍有其实际价值和意义。

中国传统道德是中华民族思想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中华民族道德实践经验的总结,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民族心理有着巨大的影响和作用。今天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对我国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有着重大作用。这就需要我们对传统伦理道德中的精华加以继承、发扬,对糟粕加以摈弃、改造和利用。

经过几千年的传承而发展至今的优秀传统道德,是古人留给我们的一大笔宝贵财富。它们所蕴含的思想和精神可以超越时空的界限,为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的人们所借鉴和利用,今天我们继承和发扬这些美德也是毫无异议的。但是,也应看到,这些优秀的道德传统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形成的,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外延,服务于特定的阶级。因此,今天我们对这些传统美德的借鉴和利用,就不可能是对其本身的简单照搬照用,而应有一个发掘、提炼、再创造的过程。要完成这个过程,首先就要实现传统向现代的合理转换,使传统美德富有现代意义,为现代服务。

为此,必须对传统美德作出现代诠释,赋予其符合我们时代要求的新的含义,使其同现实衔接起来,为我们今天的政治、经济、文化服务。例如: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公忠观”主要指臣民忠于封建统治者,忠于其王朝统治,今天对这种“公忠观”是应该继承的,但在社会主义时期,其内涵和外延就都将发生变化,忠于社会主义国家,忠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路线,忠于共产主义,都是这种“公忠观”的体现。这正如孙中山先生对“忠”德所作的重新诠释一样:“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要高尚得多。”这里,孙中山先生对古代的忠德已作出了符合当时时代要求的现代设释,实现了传统向现代的转换。

再如,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的“礼、义、廉、耻”四维,在古代它们分别指“不逾节”、“不自进”、“不蔽恶”、“不从枉”。到了今天,我们就应赋予其新的含义:礼,应该指对他人、对社会的文明礼貌行为;义,应该指助人为乐、捍卫正义的行为;廉,应该指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耻,应该指做人所具有的羞耻感以及对是非善恶的爱憎之情。如此加以再创造后的“礼、义、廉、耻”四维便具有了现实价值,可以更好地为现实服务。

对传统美德作出现代诠释,赋予时代新意,是我们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为我所用”的必经阶段。对此,我们应学习孙中山先生的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方法。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经过几千年的发展锤炼,已形成了一个范围广泛、内容丰富的博大系统。这里面既有民主性的精华,又有封建性的糟粕;既有积极、进步、革新的一面,又有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还有精华与糟粕相互结合、良莠混杂、瑕瑜互见的部分。这对于植根于民族传统道德的社会主义道德来说,对它的继承就决不是一个简单肯定或否定的继承,而应该是一个弘扬精华,除去糟粕的继承,是一个经过咀嚼、消化的继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道德在吸收传统道德精华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融传统与现代为一体。那么,对于传统道德应该怎样去糟取精呢?

首先,对于那些在特定历史时期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而宣扬的,在我们今天看来是不合理、落后的、属于糟粕部分的要予以弃除。如中国历史上统治者为安抚人们服从其统治而大力宣扬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伦理思想,在今天要求人人平等,尤其是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中是不可取的。

其次,对于那些具有先进性、积极性,在今天仍可以继续沿用的精华部分是应该发扬的。如“夙夜在公”、“爱国为民”的整体主义精神,“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爱精神,“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以及勤劳节俭、尊老爱幼、团结友善、廉洁奉公、律己宽人、明礼诚信等道德规范,在社会主义时期仍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是我们应继承和发扬的。

最后,对于那些精华与糟粕交织在一起的混杂部分,就需要研究、分析,筛选出精华部分加以继承。例如:中国传统道德基本范畴中的“仁”,在儒家那里指一种分等级、分厚薄的爱,因为这种次第等级的“仁”符合了统治者安稳政局的需要,所以一直予以提倡,但是墨家所指的“兼相爱”的“仁”,即没有等级、厚薄之分的博爱却被否定;今天,我们要继承这种“仁爱”精神,但也要排除其中的等级厚薄之分的成分,实行“博爱”。再如:《论语》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思想,也是明显的精华与糟粕混杂的例子,因此,在继承时就要加以批判地分析。在今天看来,“君子”是指有道德的人,“小人”指那种只顾私利而没有道德的人。但是,在中国古代,“君子”除了指有道德的人以外,统治者还将自己自诩为“君子”,将身居下位的老百姓、妇女和没有道德的人一并列入“小人”之列。因此,他们总是强调自己是申明大义的,污蔑劳动人民是贪求蝇头小利的,统治者抛弃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前一种理解,即有道德的人是申明大义的,而没有道德的人是只知道私利的,其目的完全是为了巩固他们的统治;今天,当我们继承这种思想时,就要抛弃封建统治者的后一种理解,取其原本意义上认为只有有道德的人是申明大义,而没有道德的人是贪求私利的精华部分,并加以改造,使其在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弘扬精华,除去糟粕,是我们继承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原则。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原则,发掘、吸收、改造传统道德,使之更好地为现代社会服务。

我国优秀的传统伦理道德,不仅为中华民族的文明进步作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至今还有其不可低估的现实价值和积极作用。其中蕴含的德育内容、德育原则和方法等对我们今天学校德育的开展更是具有巨大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吸收借鉴合理先进的东西,“为我所用”,将有助于推动学校德育的开展和深化。

首先,我们要借鉴传统伦理道德的整体主义精神,培养青少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群体和谐思想是我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一贯思想,它强调自觉地为民族、为国家、为社会的群体和谐而献身的精神,儒家的“公忠观”是其集中的体现,这种群体和谐精神曾培育了一代代爱国志士,对历史的发展、民族的繁荣产生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天仍值得我们好好地学习和借鉴。

今天,虽然我们祖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是振兴中华的大业远未完成。一方面,我们的国土尚未统一,海峡两岸骨肉分离的状况未能改变;另一方面,国际上企图颠覆我们社会主义政权,对我们实行“和平演变”的敌对势力依然强大,而且出现了与国内一些反动势力(诸如“法轮功”骨干分子、民族分裂主义者等)相勾结的现象。在这种形势下,对于处于新世纪,身负重任的青少年学生来说,更要坚定爱国情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信共产党的领导。为此,学校德育要吸取传统道德的“天下为公”的群体和谐思想,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并以古代公忠为国的英雄事例和警言教育、激励青少年学生树立爱国主义情怀,做新世纪“公忠为国”的国家栋梁。

其次,我们要借鉴传统道德的“以义制利”的原则,启示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对于义利关系问题的讨论曾提出过各种不同的主张和观点,但占主导地位的是见利思义,重义轻利,以义制利的原则。这一原则告诉我们,对于“利”,要有一种理性的制约,不苟取,不妄得,不受不义之财。这种道德意识是有其进步性、合理性的。

今天,我们正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与金钱的关系问题随之明显地凸现出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允许经营者在市场上追逐利益,另一方面,从社会公德来说,又反对谋取不义之财,这就需要引导人们正确处理金钱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对这一问题处理的不当乃至错误,会诱发为攫取金钱、财富而不顾信义的丑恶现象。当今青少年面对社会上已经出现的大量的见利忘义、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种种丑恶现象,一方面要加强自身的抵抗力,正确对待“利”,另一方面他们作为未来社会的主人翁,为了净化未来社会,培养社会公德,应带头反腐倡廉。因此,学校德育必须把培养学生正确的“义利观”提到重要位置,充分挖掘传统道德在这方面的积极素材和思想,结合实际中的各种丑恶现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正确教育,使他们树立对待物质利益的健康态度。

再次,学校德育要借鉴传统道德中的气节观念,培育青少年学生的自尊、自强、自立的人格精神。重气节,维护人格尊严,是我们民族的一个重要的优良传统。孔子曾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强调了独立人格在个人的立身处事中的重要地位。传统道德的“气节观”不但影响了志士仁人的独立人格的形成,而且在激励志士仁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外来侵略,抵制邪恶势力中显示出了巨大的作用。

今天,青少年一代虽然生活在国家繁荣富强的时代中,但是社会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推进而带来的丑恶现象也不断地冲击着他们。在这种环境中,面对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学生要树立自尊、自强的独立人格,坚定立场,坚持正义。此外,青少年学生要担当起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任,带头弘扬正气,为消除丑恶现象,维护国家安宁贡献力量。为此,我们学校德育应义不容辞地加强对学生独立人格的培养,将传统的“气节观”渗透到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中,感染他们做“出污泥而不染”的新一代。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还有很多宝贵丰富的内容,如“仁者爱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以和为贵”的处事之道,“刚健有为”的奋发精神,“自强不息”的开拓进取精神等,在我们今天的学校德育中仍闪烁着它应有的光彩。此外,传统道德教育中的学思并重、反省内求、慎言力行的德育方法,家庭、社会、学校共进的德育途径,重知、情、意、行及能力培养的德育任务等,都是值得我们借鉴、利用的。只要我们细心挖掘,充分改造利用,它将为我们学校德育的发展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料和巨大的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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