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第二章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第二章第一节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保障是指由国家依法运用财政资源和其他社会资金,对公民因自然的或者社会的原因导致的生活困难给予物质帮助和服务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和其他正当需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

社会保障是指由国家依法运用财政资源和其他社会资金,对公民因自然的或者社会的原因导致的生活困难给予物质帮助和服务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和其他正当需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

1.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职工、公务员以及城乡居民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原因导致的生活困难,以及军人因伤亡、退役后年老、退役后疾病和配偶随军未就业导致的生活困难,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

2.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情形的公民给予物质救助或服务帮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的各种措施,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灾害救助、专项救助(如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临时救助(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意外事故救助)等。

3.社会福利,是指由国家和社会举办的,为全体社会成员或者特殊社会群体、特殊职业人员所享有的福利事业,包括公共福利(如教育福利、卫生福利、住房福利)、特殊群体福利(如儿童福利、老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精神障碍患者福利)、特殊环境下的职业福利(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温津贴、高原津贴)等。

4.社会优抚,是指国家依法对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伤残、病故的军人、人民警察和其他人员及其家属给予褒扬抚恤、优待帮扶等社会保障安排的制度,包括烈士褒扬、军人抚恤优待、人民警察抚恤优待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