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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贴现利息应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收票据,事业单位因销售产品从事经营活动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是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销售产品等业务形成的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一般,应收账款应根据实际成交金额入账。预付账款是按照购货合同、劳务合同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其他应收款,是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借出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应收票据事业单位销售产品从事经营活动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指定付款人在一定日期内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承兑,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也可以由付款人签发,但必须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银行申请,由银行来承兑。

一般不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超过承兑期收不回的应收票据应转做应收账款,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是否计息分,可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

(1)贴现。

事业单位持有的应收票据到期前,为满足资金需求,可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是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单位的短期贷款。因此,票据贴现实际是单位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票据贴现的有关公式:

票据到期价值=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如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天数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贴现所得=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2)账务处理。

无息票据,按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收票据”。

带息票据,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最后的差额即是票据的贴现息与银行利息的差额)。

如果贴现的票据到期,承兑人的账户不足支付,银行即将已贴现的票据退回申请贴现的企业,同时从单位账户中将款项划回。贴现企业按所付票据本息转做“应收账款”,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如果申请贴现单位户头不足,银行将转做逾期贷款处理。贴现企业做“应收账款”,贷记“短期借款”。

(1)内容。

应收账款是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销售产品等业务形成的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一般,应收账款应根据实际成交金额入账。但实际业务处理时,需要考虑折扣因素。

①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为了扩大销售额从价格上给予买方一定优惠。扣除折扣后的净额才是实际的销售收入。因此,会计上直接按扣除折扣后的实际发票价格作为应收账款。

②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买方早日付款而给予买方的一种优惠。如2/10,1/20,n/30。

在会计上,对现金折扣的处理有两种方法:总价法和净价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一般采用是总价法。

所谓总价法,是将未减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记作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销售方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看作是销售方为鼓励客户提前付款而发生的理财费用,于实际收到账款时,记入“营业支出”。

(2)核算。

事业单位在销售产品、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发生应收账款,借记“应收账款”,贷记“经营收入”、“应交税金”等账户;为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和运杂费,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收到应收账款时,按实际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预付账款是按照购货合同、劳务合同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不多的事业单位,可以不设此账户,将预付款项记入“应付账款”的借方。但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需要将“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的金额分开报告。

事业单位按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账款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单位收到预定的货物时,根据发票账单列明的金额,借记“材料”、“应交税金”等账户,贷记“预付账款”账户;补付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其他应收款,是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借出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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