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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标准的含义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排污标准是环境保护执法部门执法的重要依据。排污标准制度能够有效弥补传统环境保护措施的不足。排污标准首先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排放污染物之前必须按照标准设计、生产,确保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标准,这是事前预防的措施。

“标准”一词与“准则”、“尺度”的含义比较接近。《现代汉语辞海》对标准的解释是“衡量事物的准则”,“本身合于规则,可供同类事物比较核对的事物。”[3]在英语中,标准的单词是standard,也就是规格、水准、准则的意思。环境标准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在综合考虑本国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对环境要素间的配比、布局和各环境要素的组成以及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某些技术要求加以限定的技术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环保标准是为保护人群健康、社会物质财富和维持生态平衡,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对污染源、监测方法以及其他需要所制订的标准。环保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基础标准和环保方法标准等。”环境标准是重要的环境保护手段,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5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排污标准又称为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在国家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证环境质量、保护人的健康,在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特征、社会经济状况和科学技术的基础上,规定污染源排放物的数量、浓度、时间和速率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目标,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所做的控制规定。”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排污标准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排污标准是国家法定部门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体是由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污染排放的单位或个人都应当遵守,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从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来看,排污标准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效力等级较低,但排污标准的效力不仅仅是其自身的效力,还充分体现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过程中。众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都是建立在排污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排污标准确定排污者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从而确定排污者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排污标准是环境保护执法部门执法的重要依据。

第二,排污标准具有鲜明的科学技术性。人类社会所处的自然环境,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相互协调的整体。环境的自净能力以及环境对污染物的容纳能力,都是客观的。近代以来,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但自然环境的本质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因此,人类通过立法制定的排污标准必须符合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必然会对自然环境造成无法修复的损害,最终将对人类自身造成严重的损害。除此以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对于污染物的控制和处理,同样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最大限度地消解部分污染物,把污染物对环境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于污染物的控制和治理能力也在提高,排污标准也会相对有所变化。

第三,排污标准不仅注重事后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更注重事前和事中控制。传统的环境保护措施重在末端治理,但治理的效果较差,因为污染物已经给环境造成了损害,而很多损害是无法从根本上治理的。排污标准制度能够有效弥补传统环境保护措施的不足。排污标准首先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排放污染物之前必须按照标准设计、生产,确保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标准,这是事前预防的措施。在排放过程中,环境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标准进行时时监测,对于违反标准排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勒令停产或整改,这是事中控制的措施。因此,排污标准也体现了现代环境法“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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