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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式教学体现思想和教育的对话本质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思想传承、理论探讨和价值引导的人文类课程,不论是从思想的本性还是从教育的本质出发,其教学过程都应该充分彰显“对话”这一思想和教育的共同特征。这显然违背了教育的“对话”本质。相反,讨论式教学模式则能充分彰显思想和教育的“对话”本性。

“对话”是思想的本性和灵魂,对思想的产生、形成、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思想不是先验存在的固定的东西,也不是单个人主观自生的,而是在人类漫长的实践过程中,伴随着语言的产生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从起源来看,思想的产生就离不开人与人的社会交往和对话。在雅斯贝尔斯所称的轴心文明时代,中西方很多先哲就是以“对话”的形式来阐发思想、展开哲思的,孔子如此,柏拉图也是如此。思想因在不同时代、不同派别的思想家之间不断地“对话”而保持其生生不息的活力。正如巴赫金所言:“思想不是生活在孤立的个人意识之中,它如果仅仅留在这里,就会退化以至死亡。思想只有同他人别的思想发生重要的对话关系之后,才能开始自己的生活,亦即才能形成、发展、寻找和更新自己的语言表现形式、衍生新的思想。……恰是在不同的声音、不同意识互相交往的联结点上,思想才得以产生并开始生活。”没有对话,就等于没有思想,停止对话,也就等于停止思想。

“对话”也是教育的本质所在。雅斯贝尔斯曾说过:“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的灵肉交流活动……,人与人的交往是双方(我与你)的对话和敞亮,这种我与你的关系是人类历史文化的核心,可以说,任何中断这种我与你的对话关系,均使人类萎缩。”[10]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明确指出:“对话不仅仅是一种教学方式和策略,而且是教育本身就是对话,是上一代与下一代的对话,是教师与学生的对话,是人类的历史经验与学生个体的对话。”[11]教育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平等主体间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主客体关系。既如此,教育活动就不应该是将教育者的观点和意志强加于受教育者身上的一种直接改造的过程,也不能是人与人心灵的隔绝状态,更不能理解为有知者对无知者的占有,而应该是作为平等的主体之间围绕特定教育内容的交流对话过程,彼此在这一过程中敞开心扉,获得精神和意义的分享。从而彰显个体作为独立完整的人而表现出的价值、思想和自由。

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思想传承、理论探讨和价值引导的人文类课程,不论是从思想的本性还是从教育的本质出发,其教学过程都应该充分彰显“对话”这一思想和教育的共同特征。然而,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显然严重违背了这一本质规定。在灌输式教学模式下,不论是教师与学生之间,还是学生与文本之间,都缺乏真正的交流和对话。就教师与学生这一方面而言,两者在某种程度上便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教师维持课堂秩序、讲授课程内容,学生听从教师讲授、记录课堂笔记,默然地接受教师的控制。教师灌输的知识越多,越是好教师;学生越温顺地接受教师的灌输,就越是好学生。这显然违背了教育的“对话”本质。就学生与理论知识之间,也不存在“对话”关系,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教师和教材所传授和记录的知识,这与思想的“对话”本性背道而驰。

相反,讨论式教学模式则能充分彰显思想和教育的“对话”本性。讨论式教学的核心就在于“对话”,“对话”不仅体现在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也体现在学生与理论知识之间。在讨论式教学模式下,教师不再是单向地对学生灌输冷冰冰的、带有结论性的理论知识,而是在与学生平等的交流对话中阐发自己对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通过相互之间的辩驳、问难,最终达致对相关问题的“共识”。就学生与思想理论之间,两者也不再是简单的记忆与被记忆的关系,而是一种对话关系。思想理论不再是游离于学生之外的符号世界,而是可以通过对话走进学生内心世界,成为个体生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讨论式教学模式下,学生可以在与思想理论的对话中去感受理论的生命力和精神力量。相关的理论知识不再是无生命的教条,而是可以被不同的主体作不同的理解和阐发的、可以呈现出多重意蕴的“生命体”。教材及其相关的文本宛如一个有生命的载体,不同的主体从不同的角度与之对话便会得出不同的答案,最后形成“自我视界”与“文本视界”的融合。主体在这一过程中体现自己的自由之思想与独立之精神,相关的理论知识也在这一过程中继续散发出理性的熠熠光辉和思想的不竭活力。

总之,不论是从由市场化、全球化、网络化等汇聚而成的“交往时代”对人的交往素养、交往理性和交往能力提出的要求出发,还是从人的本质以及思想和教育的“对话”本性出发,我们都应该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范式作出新的选择。相比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讨论式教学模式不仅可以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深学生对相关的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思考。这一教学模式本身是符合思想和教育的“对话”本性的,也符合人作为社会性动物的交往本质。其对于培养学生的交往素质和交往能力、促进学生的自由独立思考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理应在思政课教学过程中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积极的应用。

本文发表于《思想政治课研究》2015年第2期

【注释】

[1]本文系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所2014年度课题、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课题“大中小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研究”(13JZD046)、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ZZHDZF12010)的阶段性成果。

[2]朱峰:《试论高校政治理论课讨论式教学模式》,《工会论坛》2008年第3期。

[3]见[德]哈贝马斯:《哈贝马斯精粹》,曹卫东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81页。

[4][德]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36页。

[5]转引自罗贻荣:《走向对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0页。

[6]涂成林:《现象学——从胡塞尔、海德格尔到萨特》,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91页。

[7][俄]《巴赫金全集》第5卷,钱文中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377—378页。

[8][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54页。

[9][俄]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白春仁、顾亚玲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43、132页。

[10][德]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邹进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3页。

[1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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