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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其他应收款项的科目有

时间:2022-03-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付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预收账款是指高等学校按合同或协议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需要高等学校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偿付,因此将其视为一种负债。为了反映预收账款的形成及结算情况,高等学校应设置“预收账款”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高等学校收到购货方预付的款项及补付的款项,借方登记高等学校实际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价税款及退回多付的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是指高等学校在日常的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中,由于购进材料、商品等发生的应付未付的款项,以及其他一些应付、暂收的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是高等学校在结算中发生的一种债务,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

应付票据是指高等学校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是指高等学校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应付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款项。

预收账款是指高等学校按合同或协议规定预收的款项。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高等学校商品购销、劳务供应业务没有直接联系的一切暂收、应付款项。

应付票据是指由出票人出票,由承兑人允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给持票人的书面证明。在我国,应付票据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为了反映高等学校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和支付等情况,应设置“应付票据”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贷方登记高等学校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借方登记高等学校到期支付(或结转)票据款,余额在贷方,反映高等学校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该账户应当按照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高等学校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1.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2.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时,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汇票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3)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汇票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应付账款是指高等学校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应付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款项。这是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由于取得物资或劳务与支付货款的时间不一致而产生的债务。

为了反映高等学校发生的应付账款的情况,应设置“应付账款”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贷方登记高等学校因购买材料、物资等而应付的款项,以及到期无款支付的应付票据款;借方登记高等学校偿还、抵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等;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高等学校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该账户应当按照债权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的,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2.偿付应付账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金额,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4.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预收账款是指高等学校按合同或协议规定预收的款项。预收账款需要高等学校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偿付,因此将其视为一种负债。

为了反映预收账款的形成及结算情况,高等学校应设置“预收账款”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高等学校收到购货方预付的款项及补付的款项,借方登记高等学校实际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的价税款及退回多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高等学校按合同规定预收但尚未实际结算的款项。该账户应当按照债权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从付款方预收款项时,按照实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

2.确认有关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按照应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付款方补付或退回付款方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预收账款,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高等学校除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之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或结算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收款项,如存入保证金、取得应转拨给附属单位的财政补助经费等。

为了反映其他应付款项的应付、暂收及支付情况,高等学校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贷方登记高等学校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高等学校实际支付或转销的应付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高等学校尚未支付或结算的其他应付款。该账户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类别以及债权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1.取得应转拨给附属单位的财政补助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向附属单位划拨财政补助经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发生其他各项应付及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3.支付其他应付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项,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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