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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审查委员会特点与成员组成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伦理审查委员会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独立性 伦理审查委员会必须独立于研究者、主办者,不受政治、机构、专业、市场的影响,也无法从该研究获得任何直接的经济和物质上的好处。按照国际惯例,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应该包括多方面的人士,这样可以全面、充分地审议提交的科研设计。

(一)审查委员会特点

所有涉及人体实验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必须经过伦理审查委员会(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的审查,项目批准后在实施过程中还要接受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监管。伦理审查委员会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独立性 伦理审查委员会必须独立于研究者、主办者,不受政治、机构、专业、市场的影响,也无法从该研究获得任何直接的经济和物质上的好处。

2.恰当性 伦理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工作程序以及在做出评估和决定时,要合乎要求和恰如其分。

3.及时性 对申请审查的研究项目要进行及时的审查并给予反馈。

4.有效性 伦理审查工作要体现出其应具备的能力并卓有成效。

(二)审查委员会成员组成

按照国际惯例,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应该包括多方面的人士,这样可以全面、充分地审议提交的科研设计。这些成员最好包括医疗卫生工作者、科学家或其他方面的专业人员,例如,护士、律师、伦理学家和普通职员,甚至可以吸收局外人,因为他们代表所在社区的文化和道德观。这个委员会应该由男女成员共同组成。由于该委员会常常需要审议一些特殊疾病,例如艾滋病或截瘫,因此其成员也可以包括这些疾病患者;同时,针对儿童、学生、老年人和雇员等群体,可以吸收他们的代表或代理人参加委员会。在一些尚未设置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机构,对于护理研究项目,通常可以由具有一定护理科研知识和经验的权威人士,例如学生的导师或开题报告的评议组专家代表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以及是否符合伦理学原则,并给予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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