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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的原则构建

时间:2023-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类怎样生存、怎样更有质量的生存是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关注的终极问题。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的评价标准,就是以是否对环境平衡有利为尺度,以环境利益为最高价值。因此,医学伦理观念在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的研究中应当适当转换,保护人类健康的根本措施是保护环境,即将生态环境作为道德关怀的对象。因此,从现实维度实践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十分必要。

三、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的原则构建

(一)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核心原则的脉络梳理

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有着丰富的研究内容,从原则构建角度审视,可梳理为以下研究脉络:

首先,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的核心原则为:要想真正对人类自身负责,就必须对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负责。任何生物科学和医学科学技术(包括研究方向和课题)都必须有助于生存环境的优化,而不能以破坏和牺牲它为代价。

本着这一核心原则,可以提炼出和谐生态医学伦理的内涵即:在密切关注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的基础上,敬畏生命,关爱生命,善待生命,以实现人类身心健康与生存环境的和谐适应和良性互动为价值理想,一切医学活动都应是这种价值理想的物化和对象化的一种精神存在,从而达到医学的最高境界即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实现人类最佳生存状态。

由这一内涵我们可以领悟到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体系具有系统性、生态性、和谐性三个鲜明特征。

由和谐生态医学伦理的三个基本特征,可以概括出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为:

在把人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的基础上,对这个整体系统进行放大,使其包含人与自然两个方面。相对于传统健康观,本理论进一步丰富了其概念和内涵,提出健康是人的身体和心理与环境的和谐适应和良性互动,即医学必须首先建立在和谐生态医学伦理的价值理想基础之上。传统的“药物治疗”已经不符合新的健康观的要求,对于疾病需要采用多方面、系统的治疗方法。

由此,可以建立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的目标体系:人类生存学是医学最广义的一种定义。人类怎样生存、怎样更有质量的生存是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关注的终极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实现人类的身体和心理对环境的和谐适应与良性互动,是对和谐生态医学伦理理念更为全面和准确的诠释。

要想确立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的规范,实现人类的身体和心理对环境的和谐适应与良性互动这个目标,就必须站在全人类的生存环境这个大背景下去考虑,而不是仅仅局限在独立的人类这个角度,并以这样的思考去严格限制对自然的过分所求,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

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的评价标准,就是以是否对环境平衡有利为尺度,以环境利益为最高价值。总之,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具有着科学发展的特质。

虽然,目前的医学模式在治疗各种疾病、让人类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是,随着各类高科技药物的使用大量增加,细菌、病毒的抗药性也体现出来,高科技医疗设备、高科技药物的大量使用破坏了环境的平衡,这给人类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对医学的要求已经不在仅仅是之前的治疗疾病、延长寿命,而是把促使人与环境更好的平衡发展作为目标要求。

按照和谐生态医学伦理生态要求,医学学科建立时,不仅要包括自然界的成员,还要包括这些成员所存在的环境,对于那些对维持环境平衡有不良影响的因素,不能简单的采用“暴力”手段解决,而应该通过成员与环境的相互适应、相互调整来形成人与环境相互协调、相互平衡的状态。在科学发展中“以人为本”观念,涵盖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能够帮助人们积极的去减少当前医学模式给人类带来的不良影响。未来的医学发展,是将以人的生命质量和生存环境的提高为目标。这正是生态医学模式的价值基础与科学发展观在根本上的一致性之所在。

(二)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实践原则的现实维度

随着医疗卫生对动、植物资源的需求日趋增加,导致动、植物资源的破坏程度加深,以及日常医疗过程中处理不当的废物对环境的污染,都导致了人类健康与生态的不和谐。因此,医学伦理观念在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的研究中应当适当转换,保护人类健康的根本措施是保护环境,即将生态环境作为道德关怀的对象。

在生态文明时代,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健康问题进行全方位的、系统的、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课题。对健康道德的研究旨在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等诸种关系,完善人类自身的生存条件和促进人类自身健康的发展。

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发展,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在治疗疾病时,已经不能只关注疾病本身,还得考虑患者生存的环境以及环境对患者心理的影响。因此,从现实维度实践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十分必要。

1.营造和谐统一的医医关系

医医关系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形成的业务往来关系。目前,随着医疗科学的迅速发展,妥当处理医医关系,使医务人员之间和谐的相处,变得十分迫切。医务人员之间和谐的相处不仅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还有利于提高医院的整体凝聚力,而且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因此,营造和谐的医医关系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平等是营造和谐医医关系的前提。社会发展的方向就是人人平等,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更需要平等,这样才能让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有一个良好的氛围。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虽然他们的分工不同、职称不同、年龄不同,但他们具有相同的在工作性质上,那就是“救死扶伤”。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在日常工作、交往中要做到平等相待、相互尊重。还有就是要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医医关系的和谐。

(2)信任原则

信任是营造和谐医医关系的关键。如果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不能相互信任,那么就不能很好的开展工作,不能很好的为患者服务,那么就不能达到和谐。要想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互相信任,就需要这些单位、个人之间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依靠自己的成绩去赢得别人的信任。

(3)协作原则

协作是营造和谐医医关系的重要条件。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必须要相互合作、相互帮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为患者服务,更好的促进医疗事业发展。尤其是目前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每个人、每个单位只能从事、了解很小一部分内容,而疾病的治疗需要一个系统的知识,这就要就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必须要相互合作、相互帮助,只有这样才能战胜病魔。在SARS阻击战中,医务工作者、科学家、军人等各行各业、各各研究单位密切协助,最终赢得了这场战役的胜利,如果没有相互之间的协助,就不可能赢得这场战役的胜利。协助在营造和谐医医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竞争原则

竞争为营造和谐的医医关系提供动力。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能够很好的起到提升业务能力的作用,这样才能更好的为患者服务,这也非常有利于医疗事业的发展。随着我国医改的不断进行,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已经不可避免。当然,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必须是一种有序、良性、和谐的竞争,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的恶意竞争。同时,为了促使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和谐、良性,社会和医疗卫生部门要为医务工作者之间、医务工作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提供公平的机会和完善的机制,切实促进医疗机构、医务工作者水平的提高,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动力。

2.营造和谐统一的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道德关系中最核心、最本质的部分。在医患关系这对矛盾中,医者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学习和研究医患关系道德体系、固有矛盾及调节机理,对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医德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为了营造和谐统一的医患关系,应以建立平等互惠的医患关系为基本原则。医患关系实质上也是一种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应以互惠互利作为交往的基本原则。医患理念也会随着现代医学科技的进步、伦理观念的更新以及人们参与意识的增强而发生质的变化。从古至今,百姓对治病救人的大夫不乏“悬壶济世”、“再生父母”、“救命恩人”等众多温美之词,也习惯于将找医生看病说成是求医或求救。把医生放在了一个如此特殊尊贵的地位,对患者来说本身就形成了先天的不平等,随着医德医风的不断改善,新型的医患关系,将会彻底改变过去千百年来形成的那种充满封建色彩的传统医患理念,建立起平等互惠的医患关系。

3.营造和谐统一的医社关系

医社关系是指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医疗卫生部门与社会有关部门之间的群体性关系。现代医学伦理学中,医生责任的概念是传统的责任概念的延伸和发展,即强调医务人员对患者尽责任的同时,也必须对社会负责任,如面向社会的预防保健责任、提高人类生命质量的责任、参加社会现场急救的责任、发展医学科学的责任。

要实现医务工作者、医疗机构之间与社会、媒体的和谐,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原则

公正是营造和谐医社关系的最基本前提。造成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情况,其中固然有医务工作者和医疗机构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社会舆论、媒体报道也存在着一定不公正的现象。比如,媒体报到一个收取红包的医务工作者的时候,所有的媒体都是口诛笔伐,然后进行延伸,然后对整个医疗系统、所有的医务工作者进行口诛笔伐,这样的报道本身就不客观,不能因为一两个医务工作者错的行为,就衍生出所有的医务工作者都是罪大恶极。而当SARS、流感爆发后,医务工作者辛勤工作,最终取得胜利,这时,媒体、公众又大肆赞扬医务工作者是“英雄”,“天使”,这样一起一落的报到,会极大的降低医务工作者和医疗机构的公信力,加剧医患关系的矛盾。因此,社会与媒体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医务人员,对他们既不能神话,更不能贬损,理性地把握好传媒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更好地促进医患关系的改善和医学科学的发展。

(2)公益原则

公益是营造和谐医社关系的基本出发点。公益原则的目的就是要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医务人员应当在坚持社会公益这一原则下,采用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和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的新技术。政府部门在制定卫生保健政策和法律法规时,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为广大群众提供保健服务,要有利于整体医疗水平的全面发展。SARS爆发后,国家在进一步加大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背景下,把农村医疗卫生建设和农民医疗保障体系作为建设的重点。该举措不仅对我国医疗卫生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也有利于对各种突发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并且,名人和媒体也要从社会的长远利益出发,树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公益观,为我国的医改献计献策,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和谐发展。

(3)效用原则

效用原则是指合理、有效的使用医疗资源,减少甚至消除医疗资源的浪费。效用原则为医社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当前,我国在存在很大的卫生资源缺口的情况下,还存在着卫生资源被大量浪费的现象。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坚持效用原则、采取可行的办法,减少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使我国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够为真正需要的人服务。在传媒资源上,社会与媒体更应重视效用原则,用有限的资源,尽可能的宣传医疗卫生事业、卫生政策、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健康教育。在SARS爆发后,媒体在控制非典疫情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院士,在“灾难与科普”论坛上指出:“公共卫生专家需要记者作为桥梁,面对公众和决策者,专家一个人的声音很弱小,需要被媒体放大上千万倍,最终对公共问题产生影响。因此,要尽量发挥媒体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影响,使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4)协调原则

协调是创造一个和谐的医疗服务之间的关键,要想各种利益群体均衡和谐的发展,就必须以协调为前提。2002年我国爆发的SARS和2013年发生H7N9流感,使我们更加深刻了解到医社关系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协调是我们在营造和谐医社关系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条基本原则。政府在公共卫生资源的分配上,也需要遵循协调这一基本原则,需要兼顾各个部门、地区、人群的利益需要,促进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和谐发展。医务人员与社会、医疗卫生部门之间在发展过程中,也要加强沟通,注重协调,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促进自身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

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在现实维度强调的是协调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并使之和谐相处,互动发展所应遵守的一种理念。它是系统、均衡、有序、发展的伦理观,它是以协调为前提,发展为目的的伦理观。在2003年抗击SARS的战役中,医务人员、患者、社会三者之间和谐统一,为最终赢得这场战役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力量。故,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体系的构建,对医学伦理学体系的创新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对改善医患关系,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促进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原则的深入研究,我们针对以上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学实践原则三个维度的十二条原则进行了认可度的调查分析(调查分析表见本章后附录)。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医生和患者对这些具有时代特色的理念、原则持认可和赞同态度,但也有个别医生和患者表示不理解或者不重视,这说明和谐生态医学伦理原则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论证层面,还应加强普及教育和实践认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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