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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的鉴定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内容鉴定法是针对文件内容的,因此视为直接鉴定,鉴定对象可以是单份文件,亦可是类似内容的批量文件。而职能鉴定法是针对生成文件的职能,因此属于间接鉴定,且多用于文件“批量”鉴定。电子文件的真实性问题主要是由电子文件软硬件依赖性造成,真实性鉴定可以借助计算机记录下来的相关元数据进行鉴定。

1.电子文件鉴定的含义

电子文件鉴定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电子文件鉴定和传统文件鉴定含义一致,指对文件保存价值的鉴定,即确定文件的保管期限。在电子环境中,这部分内容也称为内容鉴定。

广义的电子文件鉴定包含所有与电子文件保存价值相关的判断性、检测性工作,综合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除了文件保管期限的判定之外,电子文件的鉴定还包含:

(1)电子文件的识别

纸质环境中,所有业务信息都是以文件的方式产生的,电子环境中,则并非如此。要对数字信息开展文件管理,首先要将文件的所有构成要素从数字信息中挑选出来,作为一个文件对象加以管理。

(2)文件的可用性判断

也称技术鉴定,即检测电子文件的技术状态,判断电子文件内容是否处于可用的状态。这部分的工作和“内容鉴定”合称为电子文件的“双重鉴定”。技术鉴定工作包括两项内容:第一,检测保证电子文件长期可用的元数据、保存方式等数字要素是否齐全。第二,除上述技术外的其他一些通用性技术要素检测工作,如病毒检测、安全检测、介质状况检测等。

(3)电子文件保管能力的鉴定

即检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或保存单位是否具备保证电子文件长期可读性的技术能力,也就是说保证电子文件长期可用的相关信息技术是否能够在机构内得以保存并使用。

在我国,目前电子文件鉴定工作应当包括内容鉴定和技术鉴定两方面。

2.电子文件内容(价值)鉴定的主要方法

内容鉴定法和职能鉴定法是电子文件鉴定采用的两种基本方法。内容鉴定法主要是通过直接审阅电子文件的内容判断其价值;职能鉴定法则通过研究分析形成电子文件的职能活动的重要性来判断其价值。内容鉴定法是针对文件内容的,因此视为直接鉴定,鉴定对象可以是单份文件,亦可是类似内容的批量文件。而职能鉴定法是针对生成文件的职能,因此属于间接鉴定,且多用于文件“批量”鉴定。

但是,内容鉴定法和职能鉴定法并非彼此孤立的关系,审阅内容时也会考虑到其反映的智能因素,职能活动也会反映在文件的内容上。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思路是微观的,自下而上的,对每一份文件都要展开分析,并从内容分析的实践中总结出一些判断的因素,如职能、人物、时间等。后者的思路则是宏观的,自上而下的,首先要对机构的全部职能进行研究,分析机构的哪些职能活动、哪些工作更重要,并把相关的文件保存下来。由于职能鉴定法反映了文件记录业务的本质,且比逐件阅读本身更有效率,无论从方法的科学性还是对电子文件的适应性来看,职能鉴定法都是更有效的鉴定方法,在电子时代得到了更多的认同。

由于机构管理、业务活动及电子文件的复杂性,在实际工作中,电子文件的鉴定往往以职能鉴定法为主,并辅之以内容鉴定、风险分析等其他的鉴定方法。

3.电子文件技术(形式)鉴定的主要方法

技术鉴定是指对电子文件的各方面技术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对信息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与可读性的认定和对文件载体性能的检查。

(1)真实性鉴定。主要是认定文件是否就是当时当人当事形成的,也可以理解为“原始性”。电子文件的真实性问题主要是由电子文件软硬件依赖性造成,真实性鉴定可以借助计算机记录下来的相关元数据(如生成日期、责任人等)进行鉴定。

(2)完整性鉴定。电子文件完整性鉴定可以从检查文件要素和检查要素集中手段两个方面入手。前者是指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对照元数据模型检查一份文件各个要素是否完备,包括可视和不可视部分。后者是指分析联系一份文件各个要素的手段是否有效,这些手段包括超级链接、置标语言等。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一份文件的数据分布在若干台机器中,也可能以若干份文件相链接的方式存在,鉴定时需要核实相关数据和文件是否收集齐全。

(3)可读性鉴定。可读性鉴定是电子文件技术鉴定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确认电子文件中的内容是否可以正常读出,是否存在丢失和差错现象。为此,不仅需要确认文件在形成时的可读状态,同时需要分析其是否具备日后多次无差错读出的技术性能。

(4)无病毒鉴定。运用病毒检查软件检测归档文件和归档介质是否携带病毒。

(5)介质状况检查。对电子文件介质状况进行检查,主要看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形式、规格和质量要求。具体包括:介质物理性能的检测和介质规格的检查,前者如检测磁带或光盘是否清洁、介质表面是否光滑、无皱褶、无划伤、无磨损,运转是否正常等,后者指不应选用过时的,不符合工业标准的存储载体作为归档和脱机保存的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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