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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与请示的关系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报告,无论是工作报告或情况报告,一般在事后或工作进行过程中行文。即“事前请示,事后报告。”请示只能呈送上一级机关。报告属于阅件或宣读暨审议件,收文机关对报告可不作答复。而请示是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或审批,要求一事一议。总之,报告与请示是两种不同的公文,其内容、用途、写作要求、行文目的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所以不能把报告写成请示,也不能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不能混用。

报告与请示都是上行文,常常被混淆使用,但实际上它们是有明显区别的两种不同的公文

1.行文目的、作用不同。报告则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询问的陈述性公文,其目的一是让上级机关及时掌握情况,更好地帮助下级机关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减少失误和错误,做好工作。二是为上级机关的决策提供情况和建议,一般不需要上级答复,重在呈报。请示则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审批请求事项的公文。例如,工作遇到了本机关职权范围内解决不了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请求上级机关帮助解决;工作中发生了新的情况或问题,向上级机关反映请求妥善处理的办法;有不明确的问题,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或解答。旨在请求上级批准某项事物或给予指示,需要上级批复,重在呈请。

2.行文时间不同。请示是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或审批,一般要在事前行文,不能“先斩后奏”。报告,无论是工作报告或情况报告,一般在事后或工作进行过程中行文。即“事前请示,事后报告。”

3.主送机关不同。请示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而且只能逐级上报。报告有时可有多个主送机关。

4.报送方式不同。请示只能呈送上一级机关。报告有时需要在会议上宣读和审议。如政府工作报告就需要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宣读并经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

5.受文机关办理方式不同。请示属于必办件。收文机关必须明确答复、限期批复、及时处理。报告属于阅件或宣读暨审议件,收文机关对报告可不作答复。

6.涉及内容不同。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指示,一般是下级机关无权解决、无力解决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应由上级机关批准认定的事项和问题,均可写为请示。由此请示可分为请求指示的请示和请求批准、批复的请示。而报告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询问等。按其内容看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建议报告、答复报告等。

7.写作侧重点不同。请示和报告在用语上,虽然都要陈述、汇报情况,但报告的侧重点在于汇报工作情况,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也不能写成请示报告。请示中所陈述的情况只能作为请示事项的原因,侧重点在于请示事项。

8.篇幅长短不同。报告因为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询问,所以一般涉及内容较广,篇幅较长。而请示是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或审批,要求一事一议。因此,行文较短。

总之,报告与请示是两种不同的公文,其内容、用途、写作要求、行文目的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所以不能把报告写成请示,也不能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不能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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