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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就业方针和就业制度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决定》提出,“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市场就业的主要渠道是劳动部门帮助就业、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学校推荐就业。目前我国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能够使广大毕业生自主地根据自己的优势和特长,选择自己理想的就业与创业之路。

一、市场就业方针和就业制度

认知明理

(一)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进程,对劳动就业体制的深化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和要求,提出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决定》提出,“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三结合的就业方针。

1.积极的就业政策主要体现在政府对劳动力市场进行主动干预来促进就业上。具体来说,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积极干预包括鼓励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以创造更多的劳动力需求,通过发展正规教育、提供职业培训和劳动中介服务来影响劳动力供给水平和供给结构,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通过立法的手段反对就业歧视,保证不同群体有公平的就业机会等。

2.市场调节就业是以市场机制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调节手段,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双向选择,满足双方的需要。市场就业的主要渠道是劳动部门帮助就业、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学校推荐就业。

3.个人自主择业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个人自主择业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效率和社会效益。个人自主择业的渠道包括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行业、岗位和租赁、承包、创办小企业等。

(二)目前我国主要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

新中国成立之后到1984年以前,我国对毕业生基本实行统包统分的就业办法,其主要特征是由国家为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1984年学校开始迈出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步伐,我国从1993年开始,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我国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目标,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学生“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所谓“双向选择”就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直接见面、相互选择的就业方式,即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为主体的市场就业方式。

目前我国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能够使广大毕业生自主地根据自己的优势和特长,选择自己理想的就业与创业之路。当然,由于我国劳动力总量过剩,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而且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素质要求愈来愈高。因此,劳动者就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在激烈的竞争中,劳动者只有积极储备知识增强技能、调整心态才能争取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劳动者应该破除“一选定终身”的传统就业观,形成“先就业后择业,先生存后发展”的就业观念;其次,要形成“自找市场”的创业观念。

交流研讨

1.某中专学校一位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徐梅,走上社会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电子厂的流水线当作业员,她一边踏实工作,一边寻找更适合的岗位。两年后,她谋到了在大型电脑市场做营销员的工作,她边干边学,很快熟悉了电脑销售的经营门道。第四年,她开始自己经营销售部,不到五年时间,她已经成为年收入五十余万的小老板。

小组讨论后说说,徐梅为什么能取得成功?她具备怎样的就业观念?

2.收集本校各专业优秀毕业生成功就业和创业有成的典型事例,小组进行汇总,在班队活动课时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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