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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课程概述

时间:2022-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总则第二点明文规定:“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幼儿园教育应为幼儿的近期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幼儿园课程是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基础。

一、幼儿园课程的概念

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幼儿教育目的的手段,是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以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的总和。

作为幼儿教师,不能从狭义的角度去理解课程,只把教师有计划组织的学习活动当作课程,而应当从广义的角度去理解课程,明白幼儿在幼儿园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是幼儿园课程的组成部分。

二、幼儿园课程的要素

(一)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教育目的在教育过程中的具体化,它指明了学习者通过课程的学习应该达到的成就。它是课程其他要素抉择的依据和标准,并对整个教育教学过程起导向作用。因此,课程目标在整体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

(二)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是依据目标以及相应年龄段的学习者身心发展的规律与特点而选定的学生能够学、应该学、适宜学的知识范畴。它包括概念、方法、态度和技能的学习等。

(三)课程组织

课程组织是依据目标的要求,对构成教育的基本要素或课程实施的各种因素加以编排、组合、平衡的方式。它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学习材料及活动设计、环境创设与布置、教育组织形式、时间与空间的安排等。

(四)课程评价

课程评价是以目标为标准,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或某阶段终结时,对课程各要素的适宜性及效果进行测量和评估,为教育、行政部门鉴定课程方案提供决策的依据,为课程实践者完善课程、提高课程的适宜性提供调整的信息。

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组织、课程评价这几个基本要素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调节,使课程处于良性循环的动态发展过程之中。

三、幼儿园课程的特点

由于不同教育阶段的教育任务与目标,以及不同年龄段的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与特点不同,幼儿园课程与中小学课程从内容到形式都有较大区别。幼儿园课程不是以系统的传授知识技能为中心,而是以充分发展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潜能为目的,使其身心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幼儿园课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幼儿园的课程融合于一日生活之中

幼儿园的教育对象是3岁以上的学龄前儿童,幼儿园教育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保教合一。因此,幼儿在园的进餐、盥洗、午睡等都是幼儿教师工作的重要部分,幼儿的保育成为幼儿园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在园所进行的各种活动都包含课程的目标和内容,幼儿园课程融合在一日生活的各种活动与环节中。

(二)游戏是幼儿园课程的基本形式

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形式是上课,课堂教学是对学生实施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的主渠道相区别,幼儿园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游戏是幼儿园课程的基本形式。

(三)以幼儿的直接经验为基础

幼儿主要通过感官来认识环境中的事物,所以,幼儿园课程以幼儿的直接经验为基础,让他们正确地运用视觉、听觉、味觉、嗅觉和触觉进行学习。这是幼儿与中小学生学习的区别之一,因为中小学生是进行系统的学科知识学习,以间接经验的学习为主。

(四)幼儿园课程内容的生活性、浅显性

幼儿园课程是为幼儿设计和组织实施的,幼儿处在身心发展的特殊时期,他们的思维是感性的、直观的。对幼儿来说,最有效的学习就是他们感兴趣的学习,最有效的学习内容就是他们可以感知的、具体形象的内容。这种学习内容主要源自幼儿周围的现实生活。因此,幼儿园课程的内容与现实生活的距离越近,越能引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幼儿的学习也就越有效。

幼儿园课程的生活性还意味着幼儿园课程的内容并不是严格的学科知识的再现,课程内容是随着生活情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幼儿的兴趣是确定课程内容的重要依据。

(五)幼儿园课程结构的整体性、综合性

既然幼儿园课程是以生活的逻辑加以组织的,是以幼儿的兴趣为引导的,那么,幼儿园课程就至少不应以成人确定的系统的学科加以组织。生活是整体的,不可能只反映人类知识体系中的某一部分。生活中往往蕴藏了多方面的发展机遇和可能。所以,幼儿园课程不应追求将现实生活割裂的或与现实生活不一致的知识系统。从幼儿的方面看,多个发展领域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它们构成了一个有机的发展整体,所谓发展领域只是一种人为的划分。在现实的课程实施中,儿童是以 “完整人”的形象出现的。因此,幼儿园课程的内容应是综合的,应尽可能使不同的课程内容产生联系,以促进学习迁移。

(六)幼儿园课程实施的活动性

幼儿课程需要反映幼儿心理行为发展由显性向隐性、由外部向内部过渡的进程,并揭示了在此进程中幼儿获得身心发展的最佳途径。这就形成了对课程内容的另一点要求:课程内容必须具有活动性。

四、幼儿园课程的性质

(一)基础性

基础性是指幼儿园课程内容是一切课程内容的基础,是学校教育的开端。课程内容涉及人的发展的基本问题。

从教育体制的角度看,幼儿园教育是学制的最初环节,幼儿园课程是整个学校教育课程的基石。我国将幼儿园教育纳入统一的基础教育制度之内,《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条规定:“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在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总则第二点明文规定:“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幼儿园教育应为幼儿的近期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幼儿园教育以后的教育阶段是小学教育,幼儿园课程是小学课程的前一阶段,二者具有客观连续性。课程是教育的支柱,教育的衔接客观上要求课程的衔接。幼儿园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客观地处于最基础位置,是基础教育课程的基石。这种特殊的位置决定了幼儿园课程的基础性。

从人的发展角度看,幼儿园课程的对象是3~6、7岁的幼儿。幼儿园课程是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基础。幼儿的身心发展有着不同于其他年龄阶段的特征,幼儿发展阶段性与连续性的有机统一,必然要求幼儿园课程是基础性的。幼儿园课程的基础性既是身体方面的,又是心理方面的,是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统一,是知、情、意、行各方面的统一,是全面的基础性。这种基础性,孕育着以后发展的巨大潜能,其中的秩序不可更改、不可逆转。

(二)非义务性

非义务性是指幼儿园课程不是适龄儿童必须学习和完成的任务,不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全体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实施的国民教育,具有强制性。义务教育课程是适龄儿童必须学习和完成的课程,因此也具有强制性。尽管世界义务教育有向上和向下延伸的趋势,但到目前为止,尚无一国将教育中的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之中,即没有一国强迫学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三)适宜发展性

幼儿教育的任务,就是要创造良好的教育条件,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健康发展,为其以后的人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中指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充分关注幼儿的经验,引导幼儿在生活和活动中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幼儿园教育应重视幼儿的个别差异,为每一个幼儿提供发挥潜能,并在已有水平上得到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和条件。”为此,幼儿园教育必须适宜于幼儿发展,幼儿园课程作为学前教育的核心支柱,自然承担着促进学前儿童适宜性发展的重任。因此,学前教育课程必须是适宜发展性课程。

(四)素质教育课程

把幼儿园课程定性为素质教育课程,既符合未来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世界教育发展的趋势,又符合我国对基础教育的价值取向。未来社会发展的特点是:国际间政治风云变幻,竞争日趋激烈,科学技术发展迅速。世界范围的经济竞争、综合国力竞争,实质上是科技竞争和民族素质竞争。为适应这种形势,教育必须由精英教育转向面向全体的素质教育。民族素质教育取决于基础教育。劳动者品格的养成比知识更重要,而品格的养成,有赖于幼儿园教育和基础教育,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学前教育目标的核心渠道。我国政府顺应世界政治经济和教育大趋势,十分明确地把我国的基础教育定性为素质教育。《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2010—2020年)》中指出:“中小学要由 ‘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确定学前教育是基础素质教育和学前教育课程是基础素质教育课程的性质,既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根本目标,也适应国际教育的发展趋势,同时还是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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