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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与生命教育的内在一致性

时间:2022-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存在方式而言,人,一方面是个体的存在,另一方面是社会的存在,两个方面不可分离,共同构成了人生命存在方式的二重性。道德是人的生命构成,但人并不先天拥有道德。人性中的德性只是为人的道德行为奠定了基础。人的道德需要根植于生命存在的二重性。道德产生于人与人之间共同的生活与交往,产生于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道德是恰当地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要求,也是人与人之间共同生活的规范。

就存在方式而言,人,一方面是个体的存在,另一方面是社会的存在,两个方面不可分离,共同构成了人生命存在方式的二重性。就个体存在而言,正如有的哲学家所言——“如果我生在一个孤岛上,孑然一身,我的生活中就没有什么罪恶和道德了。我在那里既不能表现为道德,也不能表现为罪恶”。[4]但现实中,孤立的人并不存在,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生活在社会中,就是生活在人与人的关系之中。道德是人的生命构成,但人并不先天拥有道德。人性中的德性只是为人的道德行为奠定了基础。人与人的道德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之中。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合作,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不需要道德,也不会产生道德。道德是人的生命构成,就在于超生命中社会生命的存在。本我因为在社会中生活,才受到自我的限制。没有社会生活,本我永远遵循本能的“快乐原则”。

人的道德需要根植于生命存在的二重性。人是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特殊个体,其特殊性就在于每个人都面临着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且是无法逃避的关系。每个作为自我的人,为了维持自我的生存与发展,满足自我的需要,都会争取自己的利益。人们为了能够共同生活下去,就不能在这种自然状态下无序发展,需要规则来约束彼此的行为,订立共同的契约。如果人们在相互交往中,不能订立这些契约,人类生活就无法延续,终究与虎、狮等动物一样,弱肉强食。道德产生于人与人之间共同的生活与交往,产生于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人类的社会生活,人之持续生存和发展,都必须以道德来调节和维系。没有道德,没有共同的生活规则,也就没有人类的社会存在。道德是恰当地处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要求,也是人与人之间共同生活的规范。

基于上述分析,生命离不开道德,生命教育也无法脱离道德而单独进行,生命和道德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清晰可见:道德既是一种调节社会关系的特殊手段,同时,道德又是人实现自身统一、精神完善的一种特殊方式,使人不断形成、完善德性,从而获得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5]。作为一种调节社会关系的手段,体现了道德的世俗性和功利性;作为实现生命自我发展和完善的特殊方式,体现着道德的超越性。但即便是道德的超越性,也脱离不了道德的社会基础的制约。因此,道德是人的存在方式,它既是人现实的存在方式,也是人超越的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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