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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时间:2022-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种类已呈现多样化,罪名涉及盗窃、抢劫、伤害、贩毒、强奸、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销售假药、容留他人吸毒等,其中盗窃、抢劫、伤害罪居前三位,并且犯罪已呈现出暴力、手段残忍、结伙作案和年龄低龄化、违法犯罪具有突然性、不顾后果等特点,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据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种类已呈现多样化,罪名涉及盗窃、抢劫、伤害、贩毒、强奸、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销售假药、容留他人吸毒等,其中盗窃、抢劫、伤害罪居前三位,并且犯罪已呈现出暴力、手段残忍、结伙作案和年龄低龄化、违法犯罪具有突然性、不顾后果等特点,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未成年的孩子走向犯罪,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违法犯罪是不良行为的延续。旷课是孩子走下坡路的开始,孩子学坏往往都从旷课开始;擅自夜不归宿,脱离家长的监护,为违法犯罪提供了机遇,是走向违法犯罪的第一步。吸烟和上网玩游戏,不仅危害身体健康,更重要的是能够“上瘾”。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怎么办呢?为了满足需要,或单人、或结伙进行盗窃抢劫。用他们的话说,“自己没有钱,但又不想生活比别人差,就去盗窃、去抢劫……”为了得到钱而为非作歹,走上犯罪道路。不能正确地交友,在不良朋友的影响下,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不分是非就答应或帮忙,必然铸成大错。

上面案例同时也反映出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

(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能依法尽到监护和教育责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在上述的案例中,尤其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家长对孩子上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置之不理,有的在孩子夜不归宿或离家情况下不能采取积极的态度去找回,有的对孩子放任不管等,就促使孩子迈出违法犯罪的第一步或使孩子犯罪行为的频率提高,加重罪行。

(二)家长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不能及时矫正,致使孩子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家长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会进行纠正。对孩子只是做简单的说教,不能使孩子认识到所作所为对自己和对他人的危害性,就不会终止这种行为。孩子不改,家长认为管不了孩子,就不再管,使孩子逐渐走上犯罪道路。上述案例中,如果家长能够及时矫正孩子沉迷于迷信游戏、矫正孩子逃学和迷恋上网,悲剧也就不会发生。

(三)父母教育孩子的态度或方法不当

日常生活中,孩子犯错或做错事时,有些家长对孩子进行训斥甚至打骂、溺爱等都会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使家庭教育失去应有的作用。如果家长能够与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努力去了解和理解孩子,帮助孩子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孩子肯定会信赖家长,遇事就会先向家长讲,那么上述案例中的悲剧就不可能发生,未成年人犯罪率也会大大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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