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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教育质量“绿色评价”制度

时间:2022-02-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绿色’是指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学生身心,促进师生健康、全面发展的状态;中小学学业质量的绿色意味着全面、正确的学业质量观,它由学业水平及影响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所构成。”推行“绿色评价”就是以影响基础教育质量的“最为关键、最具影响力的核心元素”为标准,“引导全社会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引导教育部门科学地管理教学,引导学校和教师遵循教育规律,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教育‘绿色’是指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学生身心,促进师生健康、全面发展的状态;中小学学业质量的绿色意味着全面、正确的学业质量观,它由学业水平及影响学业水平的相关因素所构成。”(沈祖芸,2011:23)推行“绿色评价”就是以影响基础教育质量的“最为关键、最具影响力的核心元素”为标准,“引导全社会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引导教育部门科学地管理教学,引导学校和教师遵循教育规律,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秩序和环境”(刘坚,2013:35)。为扭转单纯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解决“在评价内容上重考试分数忽视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在评价方式上重最终结果忽视学校进步和努力程度,在评价结果使用上重甄别证明忽视诊断和改进”等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制约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的突出问题,当前,应根据教育部于2013年颁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建立南通市域的义务教育质量“绿色”评价制度。

首先,确立内容多元、直指问题的评价指向。“由于社会需求和学生个性品质的多样性,教育在人的发展和社会需求之间实现有效‘对接’,必须追求基于多元标准、更加多元化、更加人本化的教育质量,为此就必须建立一套能够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的全面指标,以科学的‘指挥棒’引导教育教学的深刻变革,从而为素质教育的纵深推进提供可靠保障。”(沈祖芸,2011:22)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应针对当前素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整体性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方面进行检测,以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其次,确立方式多样、学校主体的评价方式。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极性评价相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等方式,“直接通过考查学生群体的发展情况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教育政策措施、加强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参考,作为评价考核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依据。加强学校自我评价能力的建设,使自评过程成为总结教育规律、反思存在问题、不断改进提高和主动发展的过程。最后,确立重在分析,着力改进评价策略。综合评价报告注重对学校优势特色和存在具体问题的反映,着力于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积极主动地以评促建。推行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必然有利于中考改革,因为单一的中考改革并不能解决推进素质教育的所有问题,而绿色评价的导向作用在于“扭转当前普遍存在的单纯以学生学业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推动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勒晓燕,2013-06-19〈06〉)。南通应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作为中考改革的重要支撑力量和必要条件,使中考在评价观念、评价内容与方式、评价结果使用等方面的变革能够真正起到激励学校和学生,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的作用,也使中考评价本身成为一种更加“绿色”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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