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预评估阶段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预评估阶段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0年12月下旬,甘肃省教育厅召开全省示范性高中评估工作总结会议。并组织评估组,对兰州市第一中学等14所普通高中进行首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与此同时,各市、州也纷纷开展市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创建了一批市(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创建过程中,省教育厅依据《甘肃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标准》,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不搞地区照顾,不搞终身制。

1997年6月,甘肃省教委组织省政府督学、教育科研人员、特级教师、中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参加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预评估验收小组,对平凉一中、金川公司一中进行示范性普通高中预评估,在对《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细则(讨论稿)》(简称《细则》)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实际运用检验的基础上,对《细则》进行修改和完善。1999年,兰州市第一中学等10余所学校为迎接评估省级示范性高中验收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1999年甘肃省教委制订下发了《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办学标准》、《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细则》等文件,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进入评估、验收、命名、督导形成阶段。

2000年,按照甘肃省教委颁发的《西部大开发甘肃教育发展纲要20条》提出的“加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力度,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努力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思路,打破省级重点高中终身制。2000年12月下旬,甘肃省教育厅召开全省示范性高中评估工作总结会议。并组织评估组,对兰州市第一中学等14所普通高中进行首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这是自1979年确定全省24所重点中学以来,对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首次科学评估,对打破省级重点中学“终身制”,调动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有着重要意义。

2000年命名的第一批14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有:甘肃省兰州市第一中学、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兰州市第三十三中学、兰州铁路局第一中学、兰州炼油厂第一中学、兰州化学公司总校第一中学、长庆市第一中学、庆阳市第一中学、平凉市第一中学、武威市第一中学、民乐县第一中学、金川公司第一高级中学、酒泉市第一中学、天水市第一中学。

2002年命名了第二批省级10所示范性普通高中,它们是:兰州市第二中学、酒钢市第三中学、张掖市第二中学、永昌市第一中学、民勤县第一中学、武威铁路局中学、靖远县第一中学、静宁县第一中学、甘谷县第一中学、天水铁一中(2005年10月更名为天水市第九中学)。

2004年,根据全国高中发展与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全省高中建设现场会议精神,甘肃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快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促进了示范性普通高中发展的步伐。甘肃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实施方案》和《评估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重新制订《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标准(试行)》,下发了通知,就评估验收内容、评估验收原则、评估验收程序和办法、评估验收管理、评估示范性普通高中应注意的5个方面进行了说明。通过对示范性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督导复评,使评估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甘肃省教育厅按照重新制定的《评估细则》,2004年对第三批高中进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命名工作,包括敦煌市中学、嘉峪关市第一中学、张掖市中学、金昌市第一中学、兰州市西北中学、榆中县第一中学、白银市第一中学、白银公司第一中学、会宁县第一中学、定西市第一中学、泾川县第一中学、高台县第一中学等12所高中。

2005年,甘肃省教育厅对兰州一中等14所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督导复评。接着,对兰州市外国语高中、临泽县第一中学、天水市第二中学、武威市第六中学、金塔县中学等5所学校进行第四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工作,并于2006年1月命名。甘肃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印发首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复评情况通报的通知》,将复评情况进行了通报,从基本情况、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做法、需要整改和引起关注的几个问题、关于今后工作的意见等4方面进行陈述。这促进了已命名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做好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省教育厅对督导复评中办学特色鲜明的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天水市第一中学、兰州市第一中学、民乐县第一中学进行表彰奖励,每校奖励5万元。与此同时,各市、州也纷纷开展市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创建了一批市(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2006年12月省教育厅命名: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临泽县第一中学、金塔县中学、武威市第二中学、武威市第六中学、天水市第二中学、庄浪县第一中学等7所普通高中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2008年10月,省教育厅对张掖市中学、敦煌市中学、金昌市第一中学、会宁县第一中学、泾川县第一中学、嘉峪关市第一中学等6所学校进行了督导复评。

2009年5月,省教育厅对兰州市西北中学、榆中县第一中学、白银市第一中学、白银公司第一中学、定西市第一中学、高台县第一中学等6所普通高中进行了复评,命名兰炼二中、临洮县中学、陇西县第一中学、白银市实验中学、临夏州中学等5所普通高中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共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48所(甘肃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附后),在校生134072人,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的21%;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19所,在校生250865人,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9.8%。这些示范性普通高中分布在全省各地,在当地发挥着人才培养基地、师资培训中心、教学研究中心、信息资源中心的作用,带动了当地高中教育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全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了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向全省的扩散,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追求

甘肃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名录

续表

续表

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创建过程中,省教育厅依据《甘肃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标准》,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不搞地区照顾,不搞终身制。申报没有名额分配,没有指标限制,不分地区和学校,只要能达到标准,就可以逐级申报验收。示范性高中分省级和市级两个层次,必须先达到市级标准,才能申报省级验收。对已经评上的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每5年还要进行督导复评,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就摘牌。从2005年开始,已对28所示范性高中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时,对一些发展步伐缓慢、不能与时俱进的学校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有效地促进了学校的持续发展,保证了示范性高中的质量和声誉。

在创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地区和学校对创建示范性学校认识上的偏差,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硬轻软”,片面理解示范高中的办学标准,热衷办学条件的改善,对教育的育人功能和人的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些学校存在追求表面文章和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个别学校的示范性“错位”,抢生源,导致学校间的恶性竞争加剧;已经评上示范性高中的学校之间,在学校文化、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质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发展不平衡。

2010年秋季甘肃省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甘肃省教育厅将以“促进学校反思、发展和进步”为目的,按照新课程实验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省级示范性高中评估验收标准,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将评估验收的侧重点真正转移到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方面,充分发挥示范性高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区域教育水平的提高;把注意力从抓硬件建设尽快转移到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教师的发展上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