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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组织与年云南大理地震救灾初探

时间:2022-02-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乡组织与1925年云南大理地震救灾初探——以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为中心的考察苗艳丽清末民初,同乡会在功能上逐步实现了由“救死”到“救生”的转变,因此,对家乡赈济就纳入同乡组织的视野。加之,大理电报局毁于地震,震区交通不便,通信中断,救援十分困难,成为云南近代历史上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最为严重的一次地震灾害。凤仪灾情仅次于大理,有次生火灾和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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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组织与1925年云南大理地震救灾初探——以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为中心的考察

苗艳丽(1)

清末民初,同乡会在功能上逐步实现了由“救死”到“救生”的转变(2),因此,对家乡赈济就纳入同乡组织的视野。(3)每当家乡有重大灾情时,同乡会便挺身而出,奔走呼号,为家乡捐款赈济。(4)1925年3月16日晚上,云南大理凤仪之间发生了7级大地震,消息传到北京,旅京云南同乡立即商讨筹组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以下简称“协济会”),开展宣传、募款,指导筹建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云南分会,指导和监督赈款公平合理分配,并受云南省公署委托多次催要中央拨款等活动,在此次震灾救援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对此,云南大学杨丽娥的博士学位论文《20世纪云南地震救灾研究》中涉及同乡组织救灾问题,(5)但论述非常简单,本文在此基础上,运用《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以下简称《征信录》)、《云南大理凤仪等属震灾报告》等资料,探讨同乡组织在地震救灾中的作用。

一、1925年云南大理凤仪等县地震灾情概况

(一)地震发生时间、强度及受灾范围

这次地震是一个有前震、主震及余震的地震序列。地震开始于3月15日下午3点钟“地微震”,因“往年恒有,无甚惊异”(6)。据统计,主震发生前,大小地震已发生“四五十次”,“墙壁间有破裂者”(7),均未成灾。3月16日晚上9点钟“忽然烈震,历时十秒,继则忽震忽止,此一夜间殆数十次……城中繁华之地,自四牌坊直至五华楼一带俱成瓦砾”(8)。据《中国地震目录》(1983年)载:地震发生时间是1925年3月16日22点42分17秒(9)宏观震中:云南大理附近,北纬25.7度,东经100.4度,震级7级,震中烈度9度(10),“余震至今历三十余日,尚时有所闻”,“迨至四月三日迤西地震又起于凤仪等属,波及大理,复甚强烈,凤仪凡以前未倒房屋,皆一律震倒,城中荡为平地。大理未倒房屋亦多震毁”(11)。可见,在地震能量衰减过程中,还发生了较强余震,加重了地震灾害和救灾难度。

从地震区域图可知(见下图),震灾最重的区域在洱海周围,包括大理全境、凤仪东北部、宾川西部、邓川南部地界,共造成5847人死亡,8303人受伤,53031户受灾,倒塌房屋115162间,压毙牲畜17075头(只),绝户47户。(12)据估计,办理震灾急赈就需116万余元,“至损伤之牲畜,损失之资本、器具、籽种,破坏之田地估计不下5000万元”(13),实为云南“空前未有之浩劫”(14)。地震后第四天,灾区天气忽冷,降至冰点,大雪纷飞,灾区人民衣食住均难充分供给,冻饿而死者,时有所闻。加之,大理电报局毁于地震,震区交通不便,通信中断,救援十分困难,成为云南近代历史上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最为严重的一次地震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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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云南大理地震等震线图(15)

(二)大理灾情(16)

1.地震灾害

大理地处滇西—中甸地震带上,地震活动频繁,然史载地震灾害“未有甚于此日者”。3月16日晚,大理城乡同时震动,城内墙崩屋塌,瓦砾飞腾,灰尘迷空,10余分钟不见天日。四城女墙城楼、衙署公所、监狱、庙宇、学校及民居,墙倾壁摧,重者夷为平地,轻者残缺不堪,几近倒平。加之火起多处(下有详情论述),未被震倒,亦被火烧,其完好者,百无一二。城中五华楼,唐大中十年南诏劝丰佑所建,因震倾倒。“当震势强烈时地面往来撞动,凡未倒屋柱,左右扭转,甚至器物可自地面掀高尺余,人民惶恐万分,多失感觉,如痴如聋,震势甚烈,故有此现象。”(17)当地震剧烈及火起时,各处烧死及压毙之尸,累如石堆,震后已经寻获抬埋者900余人,占大理全城总人口的三十分之一。未死而焦头烂额、折足断臂者约数千人,呻吟之声,日夜不绝于耳,十分凄惨。至于城外如城西之点苍山低陷数尺,山顶中和峰震有裂缝。城西北三里,有崇圣寺三塔,唐开元元年南诏延匠人恭韬徽义造,明正德九年地震,中塔破裂,旬日复合,迄今400余年,又遭烈震,其顶坠落塔之东南角城乡;城西南一里的宏圣寺塔被震坏,碑倾倒;在城东之浩然阁亦被震毁。城南下关跨洱海泄水河之黑龙桥,已断成两截,关墙及天王庙、富滇银行铁栅,均已震坏,各商店亦有倾覆者。“乡间屋宇简陋,倒塌尤甚,农人早睡,死者尤多。”统计城乡震倒房屋75963间,倒墙96629堵,城乡26铺165街村因震死亡3736人,受伤7260人,受灾户39731户,压毙牲畜10113头,绝户47户。(18)

2.次生灾害

火灾:地震发生时,城内未睡者尚居多数,灯火炉火未尽熄灭,适逢烈震,人尽逃生,将易燃物落于火上即生火灾。最先起火地点是仓平巷张定邦宅,随后四牌坊口牛肉馆、仁厚里周范二公馆、长寿里张太史旧第也起火燃烧,尚未蔓延。而当北街纸张铺火起时,则浮烟连云,烈焰烛天,最终酿成中国近代史上最大规模的地震火灾。“因大理墙壁全为石头砌成,震时完全倒塌,火势无所阻挡,兼之梁柱尽行露出,极易延蔓,是以四牌坊直到六牌坊口一带惨遭回禄即纸张铺所起之火也”,“最奇者地愈震而火愈烈,地之表面,发生一种极易燃烧之碳氢化合物助之,强震时如火山浇油,微震时如酒松香木于火炬上,最难扑灭”,加之“地动未息,狂风继起,火势愈烈”。镇守使李选廷亲率官兵奋力扑救,但因“大理原有消防器具因墙倒土埋,不易挖出,沟渠道路阻塞,至救火者以赤手空拳与烈焰奋斗”,“惟唤奈何而已”。直到第二天12点钟,火才熄灭,共延烧铺房302间,住房128间,灾户334户,灾民1507人,共烧死男女19人,“遂使榆城繁华之中心地点竟成焦土,而里巷之朱门大户亦与茅屋草舍同为丘墟”。

水灾:大理境内有狭长洱海横亘其中,居民大都聚集洱海之滨。海滨一带灾情极为惨重,“因将海水震荡激起怒潮向岸卷上,狮吼雷鸣,宛同海啸,海水既退,而村落田园庐舍悉被洗尽,昔之青葱满睹,今已变为一片沙丘矣!故此次地震,沿海居民较之依山结庐者受灾尤惨,衣食住完全荡尽,所谓一贫如洗者非耶”!

凤仪灾情仅次于大理,有次生火灾和水灾。据大理韩牧师说:“余到凤仪,触目景况,亦不下于大理,房屋夷为平地,极目四望,只余残缺城垣,鲜有高直丈许者,多因震倒只存地基”,“城南街王姓同时发生火警,红光烛天,延烧各处,绣衣街一带完全被毁”。城南乐和村、倒影碑两处,“平地涌出洪水两股,冲坏田庐,人民迁徙殆尽,栖止无所。沿洱海各地水淹沙埋,受祸甚惨。其余各村灾情亦重,普河一村之居民有全家埋没者”,“小湖西一村,震后湖水暴涨,该村豆麦全部淹没”。(19)

需要注意的是,民国十三年(1924年)全省水旱灾害频发,已经向社会募捐以工代赈修筑滇黔大道(20),在地震一个月后还发生了一场遍及全省37县的霜灾,其中2县雹灾,受灾田亩131万余亩,因正值青黄不接之时,引起大面积饥荒,灾民56.6万余户,受灾人口314.45万余人,其中流离转徙不能安居者46.4万余人,因饥致病者62.7万余人,死亡者24.461万人。有人大胆推测,这“很可能都是由于民国十四年三月大理大地震的孕育和爆发而引起的”(21),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此次地震灾害就不仅仅是地震所造成的损失了,而是一个灾害群。与此同时,1924年9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结束,北京组成了以皖系段祺瑞为临时执政的临时政府,云南省长唐继尧北伐无名,改为南征,悍然决定向两广出兵,发动了滇桂战争。(22)因此,自然灾害与人为因素的叠加,导致政府救灾能力十分薄弱,社会动员空间也很有限,为同乡组织作用的发挥提供了空间。

二、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的组建与运作方式

(一)缘起

《云南震灾协济会缘起》文中说:“旅京同人萍梗半生,财力绵薄,南望故乡,徒增感喟……今夏大理六县又报地震,奇惨之状有史所无。警电传来,中外震骇,赈救之声,溢于宇内,谊关桑梓,尤难漠视。于是,王采臣、张镕西、张直卿诸君集旅京滇人,本孟津捧土之诚,为沧海衔石之计,成立斯会。”(23)这里所说的“警电”指的是“云南唐省长来电”,内称“北京同乡诸公钧鉴:滇省大理、凤仪、蒙化、弥渡等属于三月十六日下午九时同时地震……继尧观兹祸变,心胆摧裂,窃谓立己立人,仁者之宏愿,救苦救难,释氏之慈悲……乐善君子,宁忍作壁上之观,伏乞量力解囊,共襄善举……云南省长唐继尧叩支印”。这实际是震灾发生第20天即4月4日,由时任云南省长的唐继尧发给在京云南人的一封乞求捐款助赈的电文。当时云南人在京已经建立了云南会馆,为“尽一份桑梓之谊”特在云南会馆会址组织临时性组织——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专门为此次震灾进行宣传和募捐。因此,协济会是在1925年云南大理等县地震发生后由旅京云南同乡组建的一个临时性震灾协济组织。

(二)存续时间

《征信录》从头到尾并没有明确说明协济会成立的准确时间,仅谈及组建的具体日期和地点。在“致旅京各省军政商界同乡商办募捐并寄送捐册函”中说:“本月二日集合旅京同乡于宣武门外校场头條北馆成立震灾协济会。”(24)信函并未标明日期,故文中所谓“本月”不知其详。在“本会成立呈请警察厅立案文”中说:“人文等谊切桑梓,又难坐视。用持召集旅京云南同乡尅日成立云南震灾协济会于宣武门外校场头條云南会馆,以便广募赈款,汇滇救济。”(25)也未明确该会成立的具体时间。据“呈为设立云南震灾协济会恳准备案事项,准云南唐省长继尧支电”(26)文,该会成立应该是接到唐继尧发给他们的报告滇省大理凤仪等县地震情形的电报——支电,即4月4日以后才组建的,由此可以推测其成立时间最早应为1925年5月2日,再据“自经始迄今历时十月”可推知,协济会存在时间为1925年5月至1926年3月。

(三)运作方式

同乡组织赈济家乡主要通过私人关系网络、利用其地理优势来实现的。协济会采取“广募赈款,汇滇救济”的方式“协济”大理震灾,而不是到现场去施救。因此,其运作方式不同于华洋义赈会和红十字会等民间组织实施的义赈。这类组织是临时性的,通常因某一次灾害而组建,所募集资金用完后结束,存续时间长短视灾情和资金情况而定。因此,学界对此类组织作用论述很少,想当然地认为其发挥的作用有限而不加以注意。笔者认为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这类组织也可以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作用,以下通过该组织成立后的活动来加以说明。

三、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的活动与关键性作用的体现

协济会“承上”活动主要表现在宣传和募捐上,“启下”活动主要表现在指导筹组华洋义赈会云南分会,指导、监督赈款公平合理分配。

(一)云南政府宣传不力凸显协济会宣传的重要

政府宣传不力主要表现在查报迟缓和灾情报告不详细两方面,从而导致震灾发生后近5个月国内外对云南地震的消息知之甚少。正如1925年8月10日上海商务印书馆发行的《东方杂志》开篇所说:“云南大理地震发生于本年三月十六日,至四月初方有消息传到上海。但当时沪报所载的事实非常简略。但知大理地震先后共有两次,与大理同时波及者有凤仪、邓川各县;居民因屋倒而压毙者不下万余人,其他饿死及冻毙者又有三四千人;统计被灾各区的损失有一万万元之谱。”(27)这可以说是当时人们对云南大理地震的一个基本认识。该期《东方杂志》刊登了云南大理、凤仪等六县受灾详情,并配有多幅照片。

1.查报迟缓

震灾发生后的第三天,即3月18日大理镇守使李选廷发出了第一封报灾电文,内容大概是说3月16日大理城乡发生了剧烈地震,“被震房屋几乎全城倒平,被压死者正在挖寻,未获确数”,同时“火起多处,延烧至次日,被毁铺房数百家”。(28)电文中仅说到大理一县地震及火灾,未谈及凤仪等其他灾区,这在第一时间减弱了人们对云南地震惨状的认识。由于大理电报局在震灾中毁坏,使得向外界发电要到40里之外的下关电报局,这在客观上影响了灾区向外发布消息。

云南省公署在4月4日即震灾发生第20天才发出“致各省为大理凤仪等属震灾募捐电”,震灾发生后经过公民大会决定成立的临时性机构——大理等属震灾筹赈事务所,亦于4月4日向云南省公署发文“呈请向省内外募捐祈衡核施行由”,一周后得到允许,于是在震灾发生一个月以后编印出版《云南大理凤仪等属地震区域图说》向省内外广为发放,进行宣传。然而,直到8月份,上海华洋义赈会分配滇川黔三省赈款的时候,云南详尽的灾情报告仍未出炉。云南省长唐继尧“敢代灾民请命”,发电报解释说“滇震霜两灾,区广祸烈,甚于川黔,惟交通梗阻,查报稍迟,现在赶办”要求“待详报寄到再为分配”,(29)然而,结果却是川黔各分得四成,云南仅分得一成六,(30)并未满足其“待详报寄到再为分配”的要求,这就是受到了查报迟缓的影响。从这则电文可以看出,即便是省长本人也承认在宣传上的确存在“查报稍迟”的问题,且直接影响了外界对云南震灾的认知和赈款的分配数额。

2.灾情报告不详细

《云南大理凤仪等属地震区域图说》(简称《图说》)是一本向外界宣传云南大理等县震灾状况的小册子,“印制五百本分送海内外,俾可周知”。然而《图说》仅有13页,(31)且印制粗略,其中关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据均为估计,并无确数。

协济会成立后,写给云南的“报告本会成立函”中评论道:“吾滇此次震灾惨似上年之日本东京,故警电传来,中外人士未尝不动色相告,而究不若日本震灾之重视者,良由滇省僻远,交通梗塞,宣传既迟,而调查报告描写惨状多不详尽,旷日持久,国人或将忘之。观于中央明令仅恤万元可见一斑。是以同人拙见:应请执事派员将灾区酷惨情状详悉印照,加以说明寄京,愈多愈好。”(32)6月14日,协济会在“致云南各当局请设立华洋义赈分会”快邮代电中仍要求“将灾情、灾因、被灾面积、人口数目详细报告,以便请款”,(33)可见,灾情报告不详细,实际上大大影响了外界对此次地震情况的了解及募捐款项的多寡。直到当年10月,云南大理等属震灾筹赈事务所才编印了一本比较详尽的灾情报告《云南大理凤仪等属震灾纪略》(简称《纪略》)。然而,此时离地震发生已经过去半年多。

协济会“请求”云南方面要加紧编制详尽灾情报告的同时开展了以下宣传活动:一是向赈务公署和内务部请求将云南列为一等灾区,并获得批准;二是向新闻机构、慈善团体和军政商各界同乡发出募捐启,广为宣传震灾惨状。

在“呈内务部和赈务公署请将震灾各属列入灾区并将赈款发给本会承领文”中说:“钧部轸念民瘼,连年分配赈款,全国灾黎额手称庆,惟云南僻在边远,未会列入灾区,亦无人呈请加入,历来赈款莫由分润,灾民不免向隅……特公举本会职员吕钰为代表随时趋谒钧部/署面陈灾情,敬请将大理各属列入灾区,以后赈款从优分配。”在“致云南赈务处陈述分配交通附捐函”中将霜灾跟震灾作了比较,认为“惟此震灾余黎,兼受水火之灾,巨变奇劫,旷古未闻,经此损失,恢复无望,在赈务当局暨华洋委员均以震灾情形较一切灾害为尤重,故上年六月二日及八月四日分配常关附捐仅以大理六县已得列入一等灾区”。看来,通过“面陈灾情”,宣传有了效果,将大理六县列入一等灾区,并因此领获赈务公署分获交通附捐洋5万元(其中震灾赈款3万元),赈务公署分获常关附捐洋11000元(全部是震灾赈款)。

与此同时,协济会发出“致各报馆、通讯社申述灾情请代为宣传函”、“致各善团体请代募捐并推举代表申述灾情函”、“致京内外各界请代募捐并寄送捐册函”,“致旅居各省军政商界同乡商办募捐并寄送捐册函”,利用其同乡和私人关系网络,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宣传。(34)我们现在虽然不能确切地知道哪些机构允许其派代表陈述灾情,但5月份以后国内媒体对云南地震的报道明显增多,云南灾情引起了国内各界的重视,这与各地同乡组织所做宣传工作直接相关,尤其是旅京和旅沪两地云南同乡组织,他们均组建了临时性组织开展宣传和募捐活动。

(二)政府急赈、社会捐款与同乡组织所募款额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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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云南大理等属震灾报告》、《云南三迤各县荒灾报告》、《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续云南通志长编》卷41和《云南公报》等资料综合而成。

从上表可知,大理震灾发生后,云南省公署采取的对策有如下4项:(1)先后由富滇银行拨款6万元办理急赈,如采办大宗食米食盐,低价售卖,南北两校场设厂施粥,依照极贫、次贫,按户发给赈款。(2)免征本年田赋。这是中国古代常见灾荒对策,对救灾并无实际帮助。(3)准提用地方积谷、公款。事实上,地方上可提用的积谷并不富裕。民国初年虽颁布了《保存积谷简章》,但“嗣以护国、靖国诸役,历年用兵,耗费甚巨,继则盗匪蜂起,劫略至烈,遂至荡然无余”(35)。(4)实施以工代赈。以上全部计算在内不过10万元左右。其他社会捐款中,数额最大的华洋义赈会拨款约24000元,这些均少于同乡组织募集的滇银185696.5元。可见,在此次社会捐款中,通过同乡组织所募获的捐款数额无疑占了最大的比重。

②根据《云南公报》所刊登的信息汇总而成。

③这是由上海云南同乡成立的一个临时性赈济组织,其救助目标不仅是震灾,还包括霜灾。

(三)指导筹建华洋义赈会云南分会

考虑到华洋义赈会“力量颇厚”,协济会成立一个月后就发出“致云南各当局请设立华洋义赈分会”的快邮代电,对筹组云南分会进行了十分具体的指导,包括手续、格式要求、华洋董事的选任等,并抄寄分会章程一份,贵州往来电文两份,以资参考,并愿意“力任疏通,俾速批准”(36)。接到旅京同乡信函后“由外司柬邀中外官绅士商会议,议定分会名称,随于九月就省议会开会讨论章程,推选正副会长及华洋董事、干事、司库,报经总会核准”(37)。但受“沪案”影响,云南分会筹组一再推迟,直到民国十五年(1926年)1月才得以成立。分会成立后,总会拨发滇币72.828万元,定为工赈6成,急赈4成。此款汇到,急赈已过,即以急赈款项提作救济老弱之用。按照其最高标准4000元,地震灾区6县也仅能分得24000元。工赈的主要成绩是修筑迤东汽车路,(38)与救济震灾无关。尽管华洋义赈会在云南大理地震救灾中未能起到重要作用,但却是抗战前省内唯一的常设性民间救灾机构,其最终成立离不开协济会的帮助。

(四)指导、监督赈款公平合理分配

为了公平合理地分配所募捐款,协济会对赈款分配提出了原则性意见,即“查灾区共有六县,灾情各有轻重,则分配赈款当有区别”,并提出“应请各县速组织联合筹赈会于下关,俾使赈款汇到时按灾情轻重秉公支配,庶杜偏畸之弊”(39),还要求将主持诸公职员姓名告知,以便进行监督。在得知“震灾赈款已由左青镇使毓衡先生暨执事诸公按灾情之轻重作拨款之标准分配公允”后,感到“幸慰良深”,“以后本会汇榆赈款无论收到若干,仍祈一律照此成例分润各属,以免争议”,本会前曾建议设立联合筹赈会“可作罢论”(40)

此外,协济会还接受云南委托多次向中央催要赈款,然“政府明令拨给之赈款一万元,迭经敝会派员赴部催索,迄无要领约见,财长或避而不见,或空言挡塞,迭托政府要人代催办,亦无效果”,遂建议“拟请由省直接电部严催,一面由敝会派员往部坐索”(41),然而,这一万元终究没有领到,由此可以窥见临时执政府的态度以及时局对救灾的影响。

四、问题与讨论

(1)学界对临时性救灾民间组织的作用论述较少,但1925年云南大理救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诸如震灾前后云南灾害频仍,官方财力、物力的严重不足,社会动员困难重重,有影响的民间组织如华洋义赈会等又未能及时到场等特殊情境下,以同乡会为主体的临时性民间救灾组织利用私人关系网络能在第一时间沟通上下,广为宣传,募集救灾资金,汇往灾区,在急赈阶段实际上承担了部分政府功能,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作用,这一点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2)协济会并未开展具体的救灾活动,即采用的是“广募赈款,汇滇救济”的方式,这跟学界所论的“义赈”有明显不同。

(3)协济会关键作用的体现是相对的,主要体现在急赈阶段,而且是与政府、民间救灾组织相对而言。

(4)限于资料,本文并未展示协济会的私人关系网络,也未对旅京云南同乡组织的历史进行梳理。

【注释】

(1)*苗艳丽,昆明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讲师,云南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是近代云南灾荒与救济。本文的撰写得到了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高建国先生和云南大学历史系周琼教授的指导,特此感谢!

(2)虞和平:《清末以后城市同乡组织形态的现代化》,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3期,第74页。

(3)孙向群:《同乡组织的近代变迁——以旅京鲁籍同乡会为考察对象》,载《东岳论丛》2009年第4期。

(4)叶宗宝:《一九二九:同乡与赈灾——旅平河南赈灾会研究》复旦大学2007年,该文对同乡组织赈灾功能及其如何发挥作用作了专门论述。

(5)杨丽娥:《20世纪云南地震救灾研究》,云南大学,2005年。

(6)云南全省赈务处编:《云南大理等属震灾报告·重要文电汇录》,民国十四年刊本,第1页。

(7)云南全省赈务处编:《云南大理等属震灾报告》,民国十四年刊本,第1页。

(8)云南全省赈务处编:《云南大理等属震灾报告》,民国十四年刊本,第1页。

(9)关于地震发生时刻,文献中多载3月16日“午后九时半”或“午后九时”,目前尚不清楚出现这种误差的原因。

(10)顾功绪主编:《中国地震目录(公元前1831年—1969年)》,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47页。

(11)云南大理等属震灾筹赈事务所编:《云南大理凤仪等属地震区域图说》,民国十四年刊本,第13页。

(12)《云南大理等属震灾报告》,民国十四年刊本。

(13)《云南大理凤仪等属震灾纪略》,第8页。

(14)云南全省赈务处编:《云南大理等属震灾报告》,民国十四年刊本,第1页。

(15)顾功绪:《中国地震目录》,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49页。

(16)根据《云南大理等属震灾报告》、《云南地震考》、《云南大理凤仪等属地震区域图说》、《大理地震记》等资料综合而成。

(17)童振藻:《云南地震考》,民国十五年刊本。

(18)《云南大理等属震灾报告》,民国十四年刊本。

(19)云南全省赈务处编:《云南大理等属震灾报告》,民国十四年刊本。

(20)1925年《云南公报》。

(21)杨丽娥:《20世纪云南地震救灾研究》,云南大学,2005年,第61页。

(22)谢本书:《云南近代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4页。

(23)《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第1页。

(24)《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第13~14页。

(25)《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第9页。

(26)《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第9页。

(27)《云南大理地震纪略》,载《东方杂志》第22卷,第15号,1925年8月10日上海商务印书馆发行,第49页。

(28)云南全省赈务处编:《云南大理等属震灾报告》,民国十四年铅印本。

(29)云南全省赈务处编:《云南三迤各县荒灾报告》,民国十四年铅印本。

(30)云南全省赈务处编:《云南三迤各县荒灾报告》,民国十四年铅印本。

(31)藏于云南省图书馆的《云南大理凤仪等属地震区域图说》仅有文本,并无图片,原书应含图片8张。

(32)《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第10页。

(33)《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第18页。

(34)参见《云南震灾协济会缘起》文。

(35)云南省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续云南通志长编》卷40,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61页。

(36)《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第18~19页。

(37)《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云南分会之缘起及经过》,见《续云南通志长编》卷41,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89页。

(38)《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云南分会新修云南迤东汽车路碑记》,见《续云南通志长编》卷41,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90页。

(39)《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第19页。

(40)《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第28页。

(41)《北京云南震灾协济会征信录》,第23~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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