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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素补偿论

时间:2022-02-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之所以要提出“三因素补偿论”,是因为当时苏联努力要用马克思主义来打破国际教条,但没有做彻底,后面又出现了唯心主义;我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特殊教育的现象和规律。我认为,“三因素补偿论”能体现出博采众长的特点,还有哲学、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如苏联维果茨基的观点,美国柯克“医学的终点是教育的起点”的观点,还有“补偿”的观点。

我先重点说说在1992年第1期创刊号上发表的《三因素补偿论》。有人说中国特殊教育没有自己的理论,我听了有点不服气。我在思考如何利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来认识特殊教育,如何将国外理论和国内实践经验相结合。我在《心理学报》上发表的《特殊儿童及其心理发展》一文中就提到了这个问题,现在再看这些观点也是说得通的,那就是“三因素补偿论”。我写的文章不仅仅都是外国的观点,也有我们中国自己的思想。这篇文章也表明了我对特殊教育、对残疾人认识的一个发展过程。文章发表后,《现代特殊教育》杂志的编辑沈玉林在《特殊教育论文写作指南》一书中提到我的这篇文章,并把它作为范例来分析如何写文章,说明他承认此文的价值和意义。我当时是很用心地写这篇文章的,但没想到它的写作方法能作为范例。我之所以要提出“三因素补偿论”,是因为当时苏联努力要用马克思主义来打破国际教条,但没有做彻底,后面又出现了唯心主义;我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特殊教育的现象和规律。我认为,“三因素补偿论”能体现出博采众长的特点,还有哲学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如苏联维果茨基的观点,美国柯克“医学的终点是教育的起点”的观点,还有“补偿”的观点。1958年出版的《在认识与劳动活动过程中盲缺陷的补偿途径》一书中较早出现“补偿”这个词,美国、德国也提补偿教育,我国教育部在相关文件里也提到了“补偿”,在此基础上我才开始谈“补偿”。首先,我对“补偿”下了定义,把“补偿”分为正补偿和负补偿,这里已经开始运用辩证法。我知道生物学也有补偿现象,在苏联学过这样的实验,去掉小动物的一个视觉器官,结果它们可以适应周围的环境,再把它们的听觉器官去掉,结果它们还可以适应,再后来进一步破坏其嗅觉器官,它们就没办法适应周围的环境了。这说明,生物本身有一种补偿功能。人是高级生物,人的补偿还涉及社会因素的影响。有些人强调发挥潜能,批评我从缺陷角度看补偿是保守的。社会因素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关键是有没有条件进行正补偿。负补偿就是迁就缺陷,是消极应对,而不是积极奋斗。除此以外,还要考虑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问题,就是指人是积极还是消极地对待残疾。在社会条件一样的情况下,人本身的心理作用可能处在不同的阶段,这样就有了第三个因素,这就是我提倡“三因素补偿论”的原因。现在我们谈的补偿论,包含生物、社会、意识三种因素的共同作用。要想注重潜能的开发和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教育就应该考虑这三个因素。“三因素补偿论”还运用了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这三个因素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发展的,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是统一的。

这就是我如何试图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即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补偿的问题。有了这样的思考,我就写出了《三因素补偿论》这篇文章。我在努力做到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认识这个问题。沈玉林对这篇文章的评价是:这种纵深论证法,逻辑严密,论证严谨,环环相扣……这样的评价不低,也有根据。我努力用辩证唯物主义来看待特殊教育的有关问题,在博采各国发展特殊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自己的实践,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找到解决之道。(《三因素补偿论》具体内容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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