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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以事实为据替人辩护

时间:2022-02-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林肯废除了奴隶制度,击败了南方分离势力,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内战结束后不久,林肯遇刺身亡。有一次,一个叫阿姆斯特朗的青年被人诬告为图财害命。而阿姆斯特朗的父亲生前是林肯的好朋友。他主动要求担任阿姆斯特朗的辩护律师,认真查阅案卷,到现场调查,很快掌握了全部事实。他断定阿姆斯特朗是受人诬陷而蒙冤受屈的。法庭碍于林肯的名望,同意重新开庭审理。林肯决定从这个福尔逊身上打开缺口。

能辨真假,是一种大学问。

——(明)吕坤

亚伯拉罕·林肯(1809~1865),美国政治家,第16任总统,也是首位共和党籍总统。在其总统任内,美国爆发内战,史称南北战争。林肯废除了奴隶制度,击败了南方分离势力,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内战结束后不久,林肯遇刺身亡。他是第一个遭到刺杀的美国总统。

他在当选总统之前,当过律师。他富于同情心,敢于主持正义,在诉讼活动中以说理充分、例证丰富、逻辑性强而素负盛名。

有一次,一个叫阿姆斯特朗的青年被人诬告为图财害命。小伙子有口难辩,被判定有罪。而阿姆斯特朗的父亲生前是林肯的好朋友。可以说林肯是看着阿姆斯特朗长大的,他熟悉这位老朋友的儿子的为人,向来忠厚老实,不可能干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他主动要求担任阿姆斯特朗的辩护律师,认真查阅案卷,到现场调查,很快掌握了全部事实。他断定阿姆斯特朗是受人诬陷而蒙冤受屈的。他要求法庭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法庭碍于林肯的名望,同意重新开庭审理。捉蛇抓七寸,要推翻这个案子该从什么地方着手呢?林肯研究了全部案卷之后,已经胸有成竹:这个案子的关键就在作证人福尔逊身上。因为他一口咬定,在10月18日的夜半月光下,他在一个草垛后面,清楚地看见阿姆斯特朗开枪把人打死了。这个鬼迷心窍的证人肯定是被诬告人收买了。林肯决定从这个福尔逊身上打开缺口。“福尔逊先生”法庭上,林肯直接质问这位证人,“你敢当众发誓,说在10月18日的月光下看清的是阿姆斯特朗,而不是别人?”“是的,我敢发誓!福尔逊说。“你站在什么地方?”林肯问。“草堆后面。”“阿姆斯特朗在什么地方?”“大树下。”“是草堆西边的那棵大树?”“是的。”“你们两处相隔二三十米,你能认清吗?”“看得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正照在他脸上,我看清了他的脸。”福尔逊说。“你能肯定是11点吗?”“完全可以肯定。因为我回到屋里时,看过时钟,是11点。”福尔逊说得毫不含糊。林肯正气凛然的目光突然离开福尔逊,把脸转向大众,庄严宣布:“证人福尔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这个意外的结论,顿时把法庭上的人都闹愣了,包括主审法官,都感到十分突兀。有人高声提出质问:“律师说话要摆事实讲道理,你根据什么事实得出这样的结论?”林肯回答道:“证人发誓赌咒,说他10月18日晚上在月光下看清了阿姆斯特朗的脸。可是,10月18日那天应是上弦月,11点时月亮已经落下去了,哪里还有什么月光?再退一百步讲,就算月亮还没有落下去,还在西天上,月光也应该从西往东照。而遮挡着福尔逊的草垛在东边,阿姆斯特朗站在西边的大树下,如果阿姆斯特朗的脸面向东边的草垛,也就是背对月亮,脸上就不可能照到月光;如果他不是面向草垛,证人又怎么能从二三十米远的地方看清被告人的脸呢?福尔逊不顾事实,说什么‘月光很亮,正照在他脸上’,还不是一派谎言?”

整个法庭肃静得简直可以听得见呼吸的声音。林肯说到这里,一阵骚动之后,突然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林肯以无可辩驳的论证揭穿了证人的谎言,维护了法律,打赢了这场官司。阿姆斯特朗被宣判无罪。

案件看来证据确凿,难以推翻。然而林肯心中有数,他在庭审前就已经意识到证人所作的是伪证,为了当庭揭穿证人的谎言,林肯首先查阅了卷宗,接着又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找到了足以推翻伪证的事实证据。尽管如此,在法庭上林肯并没有上来就直接指出证人在说假话,而是巧妙地对证人进行了质询。林肯的问话看似多余(只是对前次开庭的简单重复),实则是在固定证据,以防证人改变证词给辩护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等证人很惬意地回答完毕后,林肯突然回马一枪,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个证人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接着林肯又充分利用法律论辩中的逻辑进行了层层剖析:“证人发誓说他于10月18日晚11点钟在月光下看清了被告阿姆斯特朗的脸,但历书已证明那天晚上是上弦月,11点钟月亮已经下山了,哪来的月光?”月亮既已下山,就没有什么月光,福尔逊是不可能借助月光在二三十米的草堆处看清被告的脸。至此,证人的谎言不攻自破,法庭据以定罪的证据足以被推翻。但林肯并没就此打住,为了更能说服法庭及听众,林肯又进一步指出:即使时间稍有提前,月亮还在西边,但草堆在东大树在西,月光从西边照过来,被告如果脸向西,月光可以照到脸上,可是由于证人的位置在树的东面的草堆后,那他就根本看不到被告的脸;如果被告脸朝草堆,即向东,那么即使有月光,也只能照着他的后脑勺,证人更不能看清被告的脸。此时,真相大白,就连证人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是被人收买来陷害被告的。

由于林肯精通法律,口才很好,在当地很有声望,很多人都来找他帮着打官司。但是他为当事人辩护有一个条件,就是当事人必须是正义的一方。许多穷人没有钱付给他劳务费,但是只要告诉林肯:“我是正义的,请你帮我讨回公道。”林肯就会免费为他辩护。

一次,一个很有钱的人请林肯为他辩护。林肯听了那个客户的陈述,发现那个人是在诬陷好人,于是就说:“很抱歉,我不能替您辩护,因为您的行为是非正义的。”那个人说:“林肯先生,我就是想请您帮我打这场不正义的官司,只要我胜诉,您要多少酬劳都可以。”

林肯严肃地说:“只要使用一点点法庭辩护的技巧,您的案子很容易胜诉,但是案子本身是不公平的。假如我接了您的案子,当我站在法官面前讲话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林肯,你在撒谎。’谎话只有在丢掉良心的时候,才能大声地说出口。我不能丢掉良心,也不可能讲出谎话。所以,请您另请高明,我没有能力为您效劳。”

那个人听了,什么也没说,默默地离开了林肯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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