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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任主席刘格平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刘格平同志于1904年8月8日出生于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堤东村的一个回族家庭。在这次大会上,刘格平同志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并任命为中央民委副主任。1958年初,刘格平同志受党中央派遣,到宁夏筹建回族自治区,担任筹建领导小组组长。10月,当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政府主席。在任主席期间,刘格平同志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受宁夏各族人民的拥戴。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任主席刘格平

刘宝俊

我国有56个民族,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中,回族人民像祖国其他民族人民一样,涌现出一大批杰出人物。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最早觉醒的马骏、刘清杨、郭隆真、刘格平等都是回族人民的杰出代表。刘格平同志1922年就参加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6年由团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为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奋斗了整整70年,于1992年3月11日在北京病逝。刘格平同志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曾长期在津南的沧县、河间、献县、盐山、庆云、阳信一带领导建团、建党和组织武装斗争等地下工作。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又在渤海地区及天津市担任领导工作,深受河北、天津、山东各族人民的爱戴。新中国建立后,他作为党的民族工作战线的领导人又为各民族团结进步作出了新的贡献。

刘格平同志于1904年8月8日出生于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堤东村的一个回族家庭。1919年在南京军事学校读书时参加了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1922年7月在天津工商大学实习班时加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2月,在家乡大堤东村建立了津南地区(天津以南、德州以北津浦铁路沿线的广大地区)第一个团支部,播下了津南地区的革命火种。1925年春,刘格平同志受天津党组织派遣,到河南省新乡国民二军开展兵运工作。同年秋,与共产党员张隐韬组建津南农民自卫军,张隐韬任司令,刘格平同志为副司令兼参谋长。农民自卫军向全国发出了起义宣言。这是我党在北方地区领导农民武装斗争的最早一次尝试。1925年冬,刘格平同志在天津组织工人起义,配合国民二军攻打军阀张作霖部,有力地打击了封建军阀势力。1926年8月,刘格平同志以中共津南特派员身份返回津南地区创建党组织,在沧县直隶省立第二中学创建了津南地区第一个党支部。1927年初,创建了中共沧县堤东区委员会,相继在大堤村创建了中共津南特委,刘格平同志任第一届特委书记。随后,中共津南特委先后在津南广大地区设立了河间献县联合县委、宁津城东工委等一大批党的地方组织。中共津南特委按照党的“八七”会议精神和顺直省委的指示,在刘格平同志领导下,于1927年11月对鲁北阳信县一批绿林武装进行了改编,创建了“津南革命军”,津南特委为这支队伍派驻了党代表。1928年6月,在庆云县城,缴了县民团和警察局的枪支。其后,刘格平同志又去了河间、献县一带准备再次发动农民武装起义,由于坏人告密被国民党当局逮捕。

1931年6月,刘格平同志被党组织派往山西、陕西搞军运工作。“九一八”事变后,在西安组织领导发动了“驱逐戴季陶”运动,宣传了我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1932年秋,刘格平同志回沧州担任中共津南特委军事委员。1934年4月,在庆云县领导了津南地区规模最大、影响深远的马颊河农民暴动。中共津南特委根据形势发展,决定建立农民自卫军,创建北方苏区。在4月20日成立农民自卫军大会上,刘格平同志受伤被捕,后转押到北平军人反省院,在关押期间,刘格平同志担任监狱党支部书记,领导狱中党员开展绝食等多种形式的斗争。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严刑拷打,刘格平同志毫不屈服,在生死关头,大义凛然,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宁把牢底坐穿”的大无畏气慨,直至1944年4月出狱。出狱后由渤海回民支队手枪队秘密护送到渤海区党委所在地八大组。1944年8月,中共渤海区党委任命刘格平同志为天津临时工作委员会书记,领导天津市的工人、学生开展抗日爱国运动,发展党的组织。1945年4月,刘格平同志调任山东工作。1949年2月,刘格平同志任南下纵队渤海三支队第一书记兼政委,率部南下,渡江作战。5月,任华东地区人民革命大学党委书记兼副校长,培养了大批革命干部。

1949年8月,刘格平同志参加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是少数民族首席代表,担任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第五节民族部分。在这次大会上,刘格平同志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并任命为中央民委副主任。1951年,中央民族学院成立,兼任第一副院长。1952年,党中央任命刘格平同志担任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民委党组书记。1950年至1952年,刘格平同志受党中央、毛泽东主席的派遣代表中央人民政府率领中央访问团对我国西南、西北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访问。历时一年多,长途艰苦跋涉,为解决四川、贵州、西康、云南以及新疆等地区的民族纠纷,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作出了贡献。1953年至1958年,刘格平同志担任中国回民文化促进会主任,为发展我国回族文化事业做了大量的工作。1953年至1956年,刘格平同志担任中国巴基斯坦友好协会会长。1955年3月3日,国务院还任命刘格平同志为中央民族学院院长,致力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958年初,刘格平同志受党中央派遣,到宁夏筹建回族自治区,担任筹建领导小组组长。10月,当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一届政府主席。在任主席期间,刘格平同志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受宁夏各族人民的拥戴。1960年,在宁夏搞了一场所谓的反地方民族主义运动,大搞极“左”,刘格平同志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但他以党的利益为重,顾全大局。

1960年至1964年,刘格平同志在中央党校学习,后被派到山西省担任副省长。经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批准,1967年1月任山西省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山西省革委会主任,北京军区政委,山西省军区第一政委。

“文化大革命”后,刘格平同志从外地又回到了北京,虽年事已高,但仍担任了全国政协委员。他非常关心民族地区的发展,有时回宁夏看看,也参加中央民族学院的校庆活动。在长达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刘格平同志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为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党的民族工作贡献了毕生精力。刘格平同志的一生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共产主义事业的一生!无论在斗争残酷、环境恶劣的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无论是在人民群众中,还是在敌人的监狱里,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他始终对党对人民赤胆忠心,对革命事业坚定不移,经受住了各种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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