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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新富的从政故事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下,在浙江富裕地区的村政舞台上,活跃着一批私产甚丰的村官,由于其完成了从乡村经济精英到村政核心人物的转变,有研究者尝试着称之为乡村“新贵”。从事房屋中介生意的王献桃,只是众多从乡村新富阶层中涌现的“新贵”之一。我惊异地发现,代表乡村新富阶层的农村私营企业主通过捐资参政,走上政治前台,已不是个别现象。两个多月前,杨竞选上村委会主任,成为上杨村村政的核心人物。

1.乡村新富的从政故事

中共十六大召开前一周,我去浙江,发现乡村新富从政,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义乌等地新富阶层走向乡村政治前台,已成普遍现象;在瑞安,为防止新富“为政不仁”而设立的协议村官制度,使草根民主的制度创新向前迈进了一步。经济的繁荣已使那里的乡村成为开放性社会。民主的诉求,被那里的人们极大地放大了。

“协议村官”登台

“我是‘协议村官’。”不善辞令的王献桃说起话来开门见山。40岁上下的王献桃,是新当选的“村官”,一个多月前,经由村民民主选举,由商入仕的他,被选为浙江瑞安市莘塍镇红光村村委会主任。

2002年8月7日,在略显宽敞的办公室里,王献桃用短小的手指掀开办公桌上的玻璃板,取出一纸协议书,递给记者看:“呶!我是乙方,名字签在这儿。”红光村党支部书记何小林,则作为全体村民的代表,以甲方身份签了字。

这个40天前签订的协议书,将村官有可能“违法行政”的11个方面一一列出:村集体建设项目的确定和发包;土地规划和宅基地的分配、使用;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方案;集体资产出租和其他收益的管理与使用;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违反规定报销、公款私存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等行为。

王献桃说,尽管协议烦琐,约法11章,但核心内容只有一个:如果就任村官后,不搞阳光政治,暗箱操作,违规决策、管理,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他将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这一协议不是独创,自2002年5月瑞安市推行“村干部过错行为民事赔偿制”以来,逾千名村官持有王献桃手中的协议书,“协议村官”出现在瑞安三分之一的村政舞台上。

当下,在浙江富裕地区的村政舞台上,活跃着一批私产甚丰的村官,由于其完成了从乡村经济精英到村政核心人物的转变,有研究者尝试着称之为乡村“新贵”。从事房屋中介生意的王献桃,只是众多从乡村新富阶层中涌现的“新贵”之一。

“协议村官”的出现之所以能够引起各界的关注,与众多“新贵”通过捐资参选,走向村政舞台的背景有极大的关联。在一些受访者看来,“协议村官”能够最大限度地防范“新贵”为“政”不仁,以“政”谋私。

“新贵”捐资参政

2002年春夏之交,我在浙江义乌,一个私营企业主云集的富裕的县级市,对乡村新富走向政治前台,作了从个案到一般的考察。我惊异地发现,代表乡村新富阶层的农村私营企业主通过捐资参政,走上政治前台,已不是个别现象。在浙江发达地区的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使得那里的社会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开放性社会。那些地区的乡村居民对民主政治的强烈需求,激发了乡村社会新崛起的富人阶层对民主参政的渴望。

2002年5月31日下午3时许,我在义乌市城西镇上杨村村委会主任杨保伟家,见到了这个“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

握手,让座,敬茶,38岁皮肤白皙的杨,举首投足间尽显浙江民营企业家精明豪爽大方之形象。两个多月前,杨竞选上村委会主任,成为上杨村村政的核心人物。从他身上,既感受不到传统社会底层农民的习气,也闻不到旧式村官惯有的小官僚气息,尽管,他在3月的民主竞选中获得的村官身份,是农民加“官”的集合体。

他的名片还是用于商务:杨力制笔厂厂长。1997年,在义乌小商品行销世界的潮流中,杨被裹挟进了制笔业。如今,上杨村的制笔作坊,已经为中国提供了一半以上的中低档铅笔。杨始终屹立在上杨村制笔业的潮头。由此他由一个有钱的义乌人转变为富有的义乌老板。

2002年初,城西镇上杨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在即,杨保伟敲锣打鼓在村中贴出十多张“红榜”承诺书,言明如当选村委会主任,则做三件大事:捐款10万元用于全村2002年农业税费用,剩余款用于村里修路;在职三年的误工补贴,全部捐给老年协会开支;努力为群众服务。

在经济上有影响力,但始终远离乡村政治舞台的杨,如同一匹“黑马”,闯入了选举人的视线。在义乌市民政局主管乡村选举的官员看来,杨为其他村民缴纳农业税的宣传是不合适的,因为缴纳农业税是每个农民应该承担的义务,但出钱参选是不应该被禁止的。

于是,10万元成了为杨助选的“利器”。

第三轮选举投票,在第二轮选举中尚处劣势的杨,反败为胜,当选村委会主任,成一村之长,当上了人们习惯上称之为官,但事实上并不在国家官员序列的名义上的“村官”。

经济和政治的双重考量

10万元,在中国乡村的分量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在义乌这样经济发达的城市,也是市政府两三个局长级公务员一年的薪水。

10万元,对杨而言,也不是一个不痛不痒的数字。杨坦言,倘若生意不太好,一年的收入也就几十万元。这笔钱,他能为10个工人发放一年的工资。因而,他掏出这笔钱的时候,不像外界说的“不在乎”。

那么,杨为什么舍得10万元捐资参政?有所舍,就应该有所得,杨能得到什么?

在谈论村政的过去时,杨在表达他不满意的态度的同时,提到了他捐资参政的原因。

上杨村临近市区,差不多寸土寸金,800余户的村庄宅基地异常吃紧,有钱也没地方盖房子,村里130户人家做制笔生意,厂房和民用住房混合在一起。杨虽然有一栋三层的小楼,父母却不得不寄宿在叔父家中,在城里读书的儿子回家,连个窝都不容易安排。

在此情况下,有村民提出另外规划新村,整体搬迁到别处。但是,个别在村政中拥有话语权的村官,考虑到自己的利益,不同意新村规划的建议。

杨感到,“只有自己掌握了权力,才能为自己和多数人谋取合法权益”。

仅仅这一点,似乎还不足以促使杨拿出10万元。

杨是上杨村铅笔制造业的排头兵,由于没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他的产品的创新没有好的办法加以保护,被克隆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他的损失在这个方面很大,克隆他的人也挣不了大钱。可是他没有好的办法阻止这一切。他想到,要是当了村长,有了发言权,他就可以组织大家一起进行技术创新,一起致富挣大钱。

一名制笔的村民说:“假如这个想法实施了,他一年多挣的钱可能就有10万元。”

除了经济上的考量,杨还有政治上的需求。于他,这个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人价值的实现和被承认。

杨的父辈祖父辈都是乡村的木匠,忙时务农,闲时做工。从来没有一个人在乡村出人头地过。而村长在乡村绝对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杨说,他不是冲着这个虚荣去的,但他不否认他渴望这样的光荣。“我当村长,还是想为整个村子谋取利益,我的政治抱负在整个上杨村。”

“道德权威”让位经济能人

村民的选票是否冲着10万元的捐赠?

在上杨这个年销售额将近一个亿的村庄,受访的村民一般都以蔑视的表情否定了记者的疑问。

据称,上杨村从1997年大规模制笔以来,经济飞速发展,穷的人家也有四五万元的存款。只要劳动,就没有过不好日子的。

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杨捐赠的10万元平均到每个村民头上,能在选票上引起的反响就没有外界想像的那么大了。

一个村民说:“那么一点钱,还收买不了我的选票,关键是觉得,杨保伟是个能人,跟他干,村里发展会快起来。”

缘于此,杨用选票改写了“道德权威”占据“村政”舞台的历史,代之以经济能人执掌“村政”。

据悉,上杨村近30年以来,村官一般都是当过兵,或者认识几个字,在村民当中德高望重的人物。日常工作除了上级交派的任务,就是以情理道德标准处理乡村纠纷。长期以来,他们沿袭着乡绅道德治村的传统,对经济建设关怀甚少,往往也能力不济。

有关人士评论说,由于村民感到村官道德水准在下降,处理公共事务并非都是公字在先,这就使得经济能人的“上台”成为必然。

义乌市民政局副局长蒋守训对记者说,在义乌,像杨保伟这样的小老板先公开承诺出钱为村里办公益事业,而后当选村主任的已非个别现象。因考虑到“出钱”承诺的敏感,也有选择“办实事”的,如“村里的军属优抚款由我来承担”、“为老年协会买生活用品”、“为学校买学习用具”等等。

其实,早在三年前,义乌的一个乡镇就有一个私营企业主捐资参政。

蒋说:“以前我们没有在意,今年较为普遍地出现,我们就必须有个态度了。我们请示了市委,最后一致认为不是贿选,所以,我们持两不态度:不提倡,不反对。”

中国社会科学院著名农村问题专家党国英说,发达地区部分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开放性社会。这些地区的乡村居民对民主政治有强烈需求。

据悉,经济能人在竞选村官中战胜“道德权威”的例子在中国的一些乡村随处可见。

新富参政是必然趋势

“老板参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义乌市民政局副局长蒋守训反复强调他的这个认识。

他说,新富参政的目的无非是为人一生,留个好名声,过过村官瘾,让家乡热土变变样。比较而言,通过当村官捞一把的人很少。

在他个人看来,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站出来竞选村官,至少应当看到这些老板有能力的一面,让村里的“能人”经依法选举成为“领头羊”,只要选举程序合法,且他们在当选后能把自己的事业和集体的事业结合在一起,应当不失为一种“双赢”的思路。

一些学者认为,乡村新富阶层渴望参与民主政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事实上,中国在1978年以后又开始了一场新的乡村社会动员运动。这场运动的经济内涵是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推广,而政治内涵则是乡村民主自治选举的实行。

在中国乡村民主自治制度推行以前,乡村领导人的合法性是通过上一级政府的任命而确立的。在社会转型时期,这种合法性获得方式已经过时,社会产生了对民主政治的需求。

党国英说,乡村社会新崛起的富人阶层对民主政治的需求最强烈。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使他们有可能过问政治;二是他们所从事的市场活动需要稳定的政治规则来降低不确定性,以保证投资获利的稳定预期,而民主政治是最可以降低不确定性的制度。

有官方背景的学者进一步论述道,让乡村新富阶层走上政治前台,不仅有利于乡村增收现实,而且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有利于社会稳定。理由是:他们是乡村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乡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源。

当“新贵”为“政”不仁

然而,对经济人而言,“无利不起早”是个永恒的定律。既然“新贵”参政一般都有政治和经济上的双重考量,那么如何保证有着经济人本性的“新贵”执政后不滥用政令,不搞权钱交易,不损公肥私?

瑞安是温州一个经济发达的县级市,全市村集体资产超过100万元的村数以百计,有的村光银行存款就达几千万元。村民反映一些村干部在财务管理、工程发包、土地转让等方面存在问题,成了瑞安市的信访“热点”。

据瑞安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事实上,有不少“村官”在村务管理、决策中存在明显的故意过错行为,给村集体造成很大损失,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理。个中原因,主要是村委会不是政府部门,行政监察用不上;如果村干部不是党员,那么党纪监督也对其行不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其有收受贿赂、非法占有集体资产、贪污的犯罪行为,也难以适用刑事处罚。

在“冷酷”的现实面前,当新富阶层表现出强烈的参政愿望时,担心他们“执政”后“为政不仁”的顾虑,就在情理之中了。

“富人政治偶尔会出现一些不良现象。”著名学者党国英较早就研究乡村新富阶层的政治诉求,他在研究论文中说,“这是实行民主政治之初的正常现象,并不奇怪。如果政策调整得当,乡村富人阶层可以成为推进乡村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

怎样的“政策”才能“调整得当”?

研究者认为,瑞安市“村干部过错行为民事赔偿制度”这样的“政策”就比较“得当”。起码,瑞安农村的民众是欢迎的。

在首个试点村安阳镇北隅村,新当选的村委会副主任刘德龙说,他们签《协议书》时,“在场的村民都鼓掌了”。谈起对“协议村官”的看法,有的村民反问记者:“如果村干部没有私心杂念,他为什么不敢承诺呢?为什么不敢签协议呢?”

北隅村试点的消息很快传开。随后,包括邻近县市在内的许多村,纷纷派人前来取经,有的要求乡镇政府帮助他们尽快建立这项制度。

根据这项制度的要求,当“村官”还是候选人时,就得首先填写一份《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承诺书》,张贴在村委会公告栏。承诺的便是协议书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候选人做出承诺”、“当选后须签订协议书”,这些条款写进了由瑞安市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

如此一来,起诉违规“村官”就有了法律依据。瑞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戴贤信说:“推行‘村干部过错行为民事赔偿制’后,村民如果根据《协议书》或者《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提起侵权之诉或者合同之诉的,法院将依法受理。”

用合同的方式约束村干部,或者说走向村政前台的乡村“新贵”,在法律上是否妥当?专家们认为,村主任违反财务规定,乱开支和乱报销,或者在村务管理决策上胡来,本身就属于侵犯集体权益的行为,完全可以适用于民法。“村官”与村民之间的协议方式,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化。

这项制度的主要设计者、瑞安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国民认为,近年来,农村村委会选举中,有的候选人摆酒请客、贿选,甚至采取暴力介入手段,就是因为心术不正,看中了村级资产。而这些资产在处置过程中往往缺乏监督。

“毫无疑问,民主监督不力,导致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形同虚设;如果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到位,民主监督落到实处,想‘捞一把’的人就会打退堂鼓。”浙江省民政厅助理巡视员何志权说。这位长期从事农村问题研究的专家认为,此举实际上是一项民主监督制度。它起到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作用,可以依法规范村委会选举,刹住一些地方村干部选举中的不正之风。

浙江大学法学院赵世义博士认为,“村干部过错行为民事赔偿制”把因经济问题引发的村民和村干部的矛盾纳入法律诉讼程序,改变了动不动就“上访”的习惯,有利于培养法治精神,有助于促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当然,这一制度也有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比如,它会不会形成事实上的村干部候选人财产资格限制?公务管理究竟应当依靠社会精英还是普通群众?但是,毫无疑问,这个尚不够成熟的制度,是实行农村民主自治的一种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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