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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关系党心民心、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政治斗争。因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同时,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社会反响大,能够充分表明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必须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有清醒的认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三、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

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关系党心民心、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政治斗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腐败分子,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改革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实践表明,对腐败分子不进行严厉的惩处,就难以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就无法对腐败问题开展有效的预防。因此,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一)把握腐败案件的发展趋势,加大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

反对腐败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紧迫任务。坚决惩治和积极预防腐败,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近年来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看,腐败案件呈现三大发展趋势:一是易发多发趋势,涉案人数越来越多,集体违纪违法案件增多,涉及的金额也越来越大,大案要案有所上升;二是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出现有一定组织参与、以一定团体出现的腐败。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三是从境内向境外发展,腐败案件涉外化趋势明显。有的腐败分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不法分子勾结,共同犯罪;有的腐败分子利用国际间法律的差异,国内犯罪,国外洗钱;有的以境外商人为合作对象,在为对象牟利后,在境外“交易”,赃款赃物滞存境外,一有风吹草动即随时出逃。上述腐败案件新的发展趋势充分说明,要有效防治腐败,必须在积极预防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惩治工作力度,保持查办腐败案件的强劲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势头。

(二)把握腐败案件的新特点,及时有效地惩治腐败

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发现案件线索,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前提条件,而发现案件线索,首先必须准确把握腐败案件的特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但尚未完善、国家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但发展很不平衡的阶段,腐败案件愈益呈现以下新特点:从腐败类型来看,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体的复合型腐败案件居高不下;从腐败主体的职位来看,腐败案件在权力过于集中而缺乏有效监督的重要职位加速蔓延,表现为党政“一把手”腐败案件增多,垂直系统领导干部腐败增多,学校招生、看病就医、打官司和人事安排中腐败案件增多,腐败从传统的经济管理领域逐步向非经济权力部门渗透;从腐败的发案领域来看,由集中在一般商品流通领域向一些重要的资源尚未真正由市场调节的经济热点部位、资金高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延伸,腐败案件发案率比较高的领域涉及国有企业改制、股票上市、房地产开发、建筑、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财政拨款项目等;从腐败的外在表现来看,手法、方式隐蔽化、高级化,腐败分子多玩弄两面手法,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从腐败的动机来看,从消费享乐型向资本积累型渐渐转化。腐败主体已由过去单纯对消费资料的占有,转为对生产资料的累积,多数腐败分子为了聚敛财富、积累资本,有的甚至直接收受投资股份,以获取投资收益,有的疯狂攫取非法所得,然后通过“洗钱”等手段,将巨额非法所得用到经商办企业或有利可图的资本投资中去。针对这些特点,近年来的查办案件工作已经变被动为主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大经济决策实施,深入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第一线,主动跟进,多方位出击查找案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同政法、审计、物价、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门和环节作为重点,通过巡视、审计、执法监察、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发现案件线索,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通过网上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分析、排查腐败案件线索,推动办案工作上新水平。

(三)严肃党纪国法,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纪违法案件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极大,对党和人民的利益危害极大,对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威信危害极大,从某种意义上说,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生死存亡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同时,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社会反响大,能够充分表明我们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因此,党坚持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对象,坚决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以此推动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

(四)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

针对腐败现象比较集中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党和政府积极完善市场竞争行为,加强综合治理。纪检和监察部门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领域的重点环节,突破重点案件,严惩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党和政府在征地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保护、库区移民等工作中,注意及时发现和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针对直接关系人民生活和生命安全、危害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件,注意做到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绝不姑息。通过一系列重大案件的严厉查处,保持了中国共产党坚决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决心和惩治腐败的实际效果。

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腐败会以各种方式出现,使反腐倡廉工作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存在着薄弱环节,客观上给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以可乘之机。这些都决定了腐败现象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清除,反腐倡廉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历史过程。必须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有清醒的认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反腐倡廉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任务相当繁重。做好反腐倡廉工作,要求我们在深入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解决与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拓宽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有效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水平与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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