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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思想的形成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还需要运用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对这些矛盾进行具体分析,做到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毛泽东、刘少奇等在论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提出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从而形成了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思想。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上对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思想作了系统阐述。在概念上作了明确规定之后,毛泽东进一步从性质上论述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之间的区别。

二、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思想的形成

仅仅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这是不够的。还需要运用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对这些矛盾进行具体分析,做到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毛泽东、刘少奇等在论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提出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从而形成了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思想。

1951年,刘少奇在《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文中,就提出了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问题。他在分析国营工厂内部存在的各种矛盾后指出:“矛盾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根本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另一类是在根本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我们在观察问题的时候,“必须分清这两类矛盾的不同性质,既不可以把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看作是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也不可以把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看作是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为此,刘少奇对什么是非敌对的矛盾作了进一步解释。他指出: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例如,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个别部分之间的矛盾,就是属于后一类矛盾。“如果把这种矛盾看成是一种敌对的不能和解的矛盾,因而采取一种敌对的不妥协的态度去对待,那就在根本上犯了错误。”然而,矛盾的斗争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非敌对的可以和解的矛盾,如果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当,也可以发生一时的敌对现象。“如果发生了这些冲突,工会与管理机关的任务就是要最迅速地去加以解决,一方面满足群众合理的可以满足的要求,另一方面在政治上说服工人群众,而最重要的,就是要在根源上预防这些事件的发生。”[8]

1956年12月4日,毛泽东在给黄炎培的信中也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及解决的方法。他说:一种是对敌我之间的矛盾,一种是人民内部的矛盾。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处理的方法也不同。“前者是用镇压的方法,后者是用说服的方法,即批评的方法。”[9] 12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的《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重申了毛泽东的上述思想。文章明确指出:“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第一种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在帝国主义阵营同社会主义阵营之间,帝国主义同全世界人民和被压迫民族之间,帝国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等等)。这是根本的矛盾,它的基础是敌对阶级之间的利害冲突。第二种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一部分人民和那一部分人民之间,共产党内这一部分同志和那一部分同志之间,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和人民之间,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共产党和共产党之间)。这是非根本的矛盾,它的发生不是由于阶级利害的根本冲突,而是由于正确意见和错误意见的矛盾,或者由于局部性质的利害矛盾。”文章还论述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转化问题。它指出:在特定的情况下,人民内部的某种矛盾,由于矛盾的一方逐步转到敌人方面,也可以逐步转化为对抗性的矛盾。到了最后,这种矛盾也就完全变质,不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而成为敌我矛盾的一部分了。所以,“一个人只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就决不应该把人民内部的矛盾同敌我之间的矛盾等量齐观,或者互相混淆,更不应该把人民内部的矛盾放在敌我矛盾之上”[10]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上对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思想作了系统阐述。他在论述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把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作为第一个问题提了出来。他指出:“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为了正确认识和区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毛泽东提出了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的概念。他指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们国家的情况来说,人民这个概念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而在共产党执政以后,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人民和敌人这两个概念的划分,为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规定了明确的界线。

在概念上作了明确规定之后,毛泽东进一步从性质上论述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之间的区别。他指出:“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来说,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来说,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人民内部矛盾在各个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它包括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阶级内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工农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工人、农民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等等。此外,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矛盾。这种矛盾包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民主同集中的矛盾,领导同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国家机关某些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同群众之间的矛盾。“一般说来,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11]

由于矛盾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所以,毛泽东强调指出,尽管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民族资产阶级同工人阶级之间的矛盾就是这样。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决定了它同工人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民族资产阶级既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尽管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矛盾,但是,在中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就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如果处理不当,不是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或者民族资产阶级不接受这个政策,那么,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会变成敌我之间的矛盾。

在弄清楚人民内部矛盾同敌我矛盾之间的区别之后,毛泽东提出了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方法问题。他指出,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简单地说起来,前者是分清敌我的问题,后者是分清是非的问题。”毛泽东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12]

党在全国范围内执政以后,又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国内的阶级关系和社会矛盾已经发生深刻变化,毛泽东通过分析这些变化后明确提出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他指出:“现在的情况是,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但是阶级斗争还没有完全结束”,[13] “还有反革命,但是不多了”,大量突出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所以,“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这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实际上就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为此,毛泽东强调指出:在这个时候,我们提出划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界线,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的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文化,使全体人民比较顺利地走过目前的过渡时期,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14]

4月27日,刘少奇在中共上海市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发表了《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就如何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他首先分析了党在全国范围内执政后国内阶级状况。他指出,民主革命胜利后,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和反革命被消灭。经过社会主义改造,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也基本上被消灭了。所以,国内主要的阶级斗争已经基本上结束了,或者说基本上解决了。通过这样的分析,刘少奇提出,敌我矛盾已经不是国内的主要矛盾,“现在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主要矛盾”。[15]

在明确了人民内部成为国内主要矛盾之后,刘少奇着重论述了什么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他把人民内部矛盾分为以下几种:一是无产阶级思想同非无产阶级思想的矛盾。这种矛盾不仅表现在人民内部,而且也表现在共产党内部。二是工人同农民的矛盾。三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在公私合营之后,资本家已经把工厂交出来了,除了极少数分子外,大多数资本家不反对社会主义,他们当中很多人接受了社会主义。于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就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了。四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现在,国内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反动的统治阶级已经被消灭,共产党已经成为执政党,所以,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不是表现在反动者与革命者之间,而是表现在人民内部。五是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刘少奇指出,如果说人民群众同领导者的矛盾是敌我矛盾,就会发生谁是敌人这个问题,是人民是敌人,还是人民群众的领导者是敌人?显然,这一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六是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的矛盾。从思想上讲,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矛盾是对抗性的,这两个主义的体系是不能调和的。这些矛盾,以前表现在阶级之间,表现在敌我之间。而在今天,这些矛盾则表现在人民内部。“人民内部有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种思想,人民内部有真理有谬误,人民内部有是有非。因此,这些矛盾,表现在人民内部是非对抗性的,是人民内部的矛盾。”[16]

通过上述分析,刘少奇进一步指出:“矛盾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抗性的矛盾,另一类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因此,处理矛盾的方法也有两种。“处理对抗性的矛盾是一种方法,而处理非对抗性的矛盾又是另外一种方法。如果把对抗性的矛盾当作非对抗性的矛盾来处理,那是错误。如果把非对抗性的矛盾当作对抗性的矛盾来处理,也是错误的。”1962年5月,刘少奇在同中央政法小组的一次谈话时再次阐明了这一观点。他指出:“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还要严格区分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两种不同的方法。搞错了,就要犯大错误。”[17] 因此,首先要认识矛盾,对矛盾的性质要认识清楚。“如果确定它是对抗性的矛盾,是一种处理方法;确定它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又是一种处理方法。认识矛盾的性质,而后决定处理的方针和方法。”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来讲基本上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因此,“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能采取处理对抗性矛盾那样的办法。如果采用处理对抗性矛盾那样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那是在根本方针上面犯错误”。相反,“当作矛盾表现为对抗性的时候,要去解决矛盾,就要强调斗争。当作矛盾表现为非对抗性的时候,我们就不采取斗争的办法而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办法来解决”。刘少奇还指出,我们共产党人不是斗争的嗜好者,我们在主观上没有必要故意地、人为地使斗争激化。但我们也不害怕斗争,在需要用强硬的斗争方法解决矛盾的时候,我们是不吝惜斗争的。总之,“我们采取什么方针和方法来解决矛盾,不是凭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客观矛盾的性质决定的。只在必要的时候才采取强力的办法、压服的办法。凡是可以采取说服、教育、团结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都是采取说服、教育、团结的办法”[18] 。反右派斗争以后,我们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不适当地扩大了打击面。对此,1962年5月,刘少奇强调指出:“为了缩小打击面,我们党有时可把一些属于敌我矛盾的问题,当作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处理。这样做,有利于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但是,“绝不可把敌我矛盾扩大,不能用处理敌我问题的办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19]

刘少奇关于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论述,总的来说,丰富了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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