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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的烦恼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两个事件引起人们对名人隐私问题的关注。明星家的住址及私人电话这些私人信息显然属于隐私的范畴。传媒刊登这些私人信息,必须经当事人的同意,即使是公众人物也不应例外,否则就属侵犯他人隐私。在这个案例中,传媒公开明星们的住址和电话显然没有正当的理由,这暴露出我国某些传媒隐私保护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淡薄。

案例3 名人的烦恼

事  件

2004年9月初,北京某娱乐周刊刊登了一篇文章,对一些明星所住的楼盘进行了详细介绍,还专门绘制了一张地图,把这些明星们的住址在地图上做了标注,这家周刊说,刊登这些内容,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这张地图给明星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必要的烦恼。导演冯小刚对该周刊的做法进行了质疑,他说该周刊对他的伤害特别大,该周刊干扰了他的生活,他认为,该周刊没有权利把他家的地址登在报纸上,并认为这要征求他同意。

2005年6月,近600位明星的私人电话号码在某网站论坛曝光,一时间,中国众多明星们开始被各种各样莫名其妙的电话、短信骚扰。

评  点

这两个事件引起人们对名人隐私问题的关注。这两个事件实际提出三个问题:媒体刊登的内容是否侵犯相关明星的隐私权?媒体有没有权利刊登这些内容?刊登这些内容是否应经当事人同意?

明星家的住址及私人电话这些私人信息显然属于隐私的范畴。传媒刊登这些私人信息,必须经当事人的同意,即使是公众人物也不应例外,否则就属侵犯他人隐私。根据BBC的规范,如果没有正当的编辑理由,不经允许,通常不应披露一个人的住宅或家庭准确位置的信息。

在这个案例中,传媒公开明星们的住址和电话显然没有正当的理由,这暴露出我国某些传媒隐私保护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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