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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与李文和案

时间:2022-02-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纽约时报》对李文和案报道的主要缺陷之一就是报道失之公正。也就是说《纽约时报》引用官方消息来源的次数是引用李文和方消息来源次数的5倍多,严重失衡。《纽约时报》的这段陈述等于承认报纸对李文和案做了片面的报道。《纽约时报》在李文和案报道中的失误,有受政府误导的因素,但是更主要的是该报在报道中失之公正,导致报道偏向一方。

案例1 《纽约时报》与李文和案

事  件

1999年3月6日,《纽约时报》以《洛斯阿拉莫斯的缺口:特别报道 美国助手说,中国窃取了核弹机密》为标题发表了一篇4 000字的头版报道,详细叙述了洛斯阿拉莫斯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特别是其中一位工作人员是如何向中国泄露敏感的核机密的。报道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已能清楚地辨别出嫌疑人就是李文和。其后,《纽约时报》又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李文和的文章,为其罗织了为中国窃取核机密的间谍罪名,导致他未经审讯被单独监禁278天,并被解雇,直至2000年9月13日无罪重获自由。

评  点

《纽约时报》对李文和案报道的主要缺陷之一就是报道失之公正。该报的报道几乎完全站在政府的一面无中生有地对李文和进行攻击。《纽约时报》在2000年9月26日“编者按”中承认,该报关于李文和案的一些有争议的报道存在缺陷,它未能公正地报道这位出生于中国台湾的核科学家,反而在使人们怀疑他为中国搞间谍活动方面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纽约时报》报道的不公正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报道失之平衡。

《纽约时报》的报道失之平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消息来源方面严重失衡。1999年3月6日发表第一篇文章到2000年9月26日发表编者按承认错误,《纽约时报》共发表74篇文章,共引用了530余类各种新闻来源,其中引用官方的次数达370余次,而李文和及其家人和律师只被引用70余次[30]。也就是说《纽约时报》引用官方消息来源的次数是引用李文和方消息来源次数的5倍多,严重失衡。《纽约时报》的做法违背了自己的规范——“如果攻击是详细的或出现在深度调查文章中,那么必须给被攻击对象时间和空间做深思熟虑的解释。”事实是,被指控者李文和一方没有获得足够的时间和版面来为自己答辩。

其二,片面报道。《纽约时报》对不支持对李文和指控的消息来源和声明采取了忽略不计的态度,比如没有与核武器领域的其他专家核实消息,或者故意忽略了他们。这些专家指出,中国的核能力大幅“跃进”的断言不实,其实那只是极小的一点进步,无须间谍活动就能做到。《纽约时报》在2000年9月26日的“编者按”中轻描淡写地承认,它最初一些文章中的段落“在语气方面存在问题”,偏离了新闻公正。它应该更全面地报道这件事,包括刊登李文和的简介,这“可能赋予他人情味并保持一些平衡”。《纽约时报》的这段陈述等于承认报纸对李文和案做了片面的报道。

(2)匿名指控。

利用匿名的方式做指控是报道不公正的表现形式之一。《纽约时报》在报道李文和案时引用的各种新闻来源中,使用匿名消息来源多达230余次,可以说利用官方匿名消息来源为李文和罗织罪名是《纽约时报》报道的一大“特色”。例如它曾引用前中央情报局一位特工的评论,说李文和案可能与“罗森堡夫妇”案一样严重,意指因向俄罗斯人提供原子弹秘密而被处死的朱利叶斯·罗森堡和埃塞尔·罗森堡。

《纽约时报》在李文和案报道中的失误,有受政府误导的因素,但是更主要的是该报在报道中失之公正,导致报道偏向一方。《纽约时报》报道的不公正不仅给受害人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也使自己的声誉受损,可以说是害人害己。

(3)事实错误。

事实错误也是报道失之公正的表现。在《纽约时报》的报道中出现多处重要的事实错误。比如,李文和通过了测谎仪实验,而《纽约时报》说他没有通过;他没有秘密地去香港旅行,而《时报》说他去了;联邦调查局诬陷李文和盗窃的“核机密”其实都是公开材料,毫无秘密可言。他作为核密码编制者下载的那些文件,也并不像政府想让人们相信的那样是什么最新型武器的密码。这些错误的事实陈述使报道偏离了公正的轨道。

(4)种族偏见。

《纽约时报》的报道中也隐含着种族偏见。比如报道中所引用的“内部告密者”能源部情报主任诺特拉·特鲁洛克罗织李文和的罪名已有4年了,而他之所以这样做,部分原因是李文和是中国人。能源部反间谍处前代理主任查尔斯·华盛顿在提交给法院的一份书面证词中说,“基于我的经验和个人知识,我相信特鲁洛克先生不恰当地针对李博士是因为李博士的种族和原属国家。”[31]但是《纽约时报》没有对此予以关注,任由诺特拉·特鲁洛克利用自己的报道传播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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