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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22-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区县根据批准的工程方案,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各区县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民生工程,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设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和国土等部门要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力度。相关部门要对各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经常

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市政办发〔2012〕232号,2012年10月23日)

为了加快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面改善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根据国家、省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认真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设项目,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虽然标准化学校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市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目标任务还存在差距。未实施改造建设的学校,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其办学条件和办学标准,不能满足教育教学的正常需要,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普遍存在标准不高、功能不全、设施陈旧等问题,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发展水平的提升。缩小城乡和校际间学校办学差距,必须全力推进城乡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把学校建成安全、坚固、让群众放心的场所,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总体要求是“区县为主、分类指导、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具体把握以下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省上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据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财力条件、城镇化进程、教育资源分布等条件,从实际出发,一区(县)一案,一校一策,不搞“一刀切”。

2.统筹兼顾,提高效益。根据布局规划调整定点学校,与正在实施的各类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相衔接,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闲置浪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校舍总面积和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已经达到或超过现行标准的学校,要对闲置校舍充分利用,对仪器设备等进行合理调剂,装备到薄弱学校。

3.重点突出,合理超前。要以促进教育公平,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突出合理布局、查漏补缺、填平补齐。同时,既要立足当前现状,又要着眼长远发展,合理超前。

4.依据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相关法律法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筑设计规范以及重点类抗震设防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中小学校舍的选址、勘察、设计和建设。按照国家规定的中小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配备标准和规范要求,确定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类别和数量。确保工程安全、经济、实用和适用。

5.上下联动,区县为主。实行省、市、区县统筹规划实施,以区县政府为主体,各级教育、财政、发展改革等相关职能部门合力组织推进的工作机制,优化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实行优先优惠政策,整体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统筹安排、逐年确定重点加以实施,建一所成一所。

6.软硬兼顾,全面建设。既注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硬性办学条件建设,又注重管理水平、教育教学改革、校园文化等软性条件建设。在实施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对城市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农村中小学运动场地暂不作硬性要求。

三、目标任务

一是2012年底前,集中力量推进校舍安全工程,按期完成校舍抗震加固改造任务。二是从2012年起,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对于义务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类指导,填平补齐。对于农村学校,主要是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完善设施,提高水平;在城镇学校,主要是实施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项目,重在增加教育资源,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在条件装备上,主要是实施教学仪器、图书、体音美、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根据义务段学校建设中长期规划,全市共需建设标准化学校920所,近年已实施154所,占16.7%。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要达到70%,2012—2015年,我市需实施建设标准化学校496所,其中市直属1所,新城区18所,碑林区26所,莲湖区34所,灞桥区38所,未央区26所,雁塔区44所,阎良区10所,临潼区68所,长安区74所,蓝田县15所,周至县51所,户县44所,高陵县21所,沣东新城管委会26所。

四、工作步骤

1.完善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方案。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规划是基础,按照建一所成一所及查漏补缺原则,认真做好义务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修订完善工作,经市标准化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2.分步分类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各区县根据批准的工程方案,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到2015年末,全市70%的义务段学校达到省颁标准。

五、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是我市今后几年基础教育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区县要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列为年度重点项目,进行目标考评,切实加强领导,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

2.多方筹措,落实建设资金。根据省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该项目资金将由中、省、市、区县共同承担。市与区县承担比例,参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市政发〔2011〕22号)确定的资金分担比例执行。各区县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民生工程,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设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教育费附加收入,主要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专项资金基本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对已经没有在校生且不具备保留条件的闲置学校资源,以及按布局调整规划和年度计划撤销的学校资源,区县政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置,所得资金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认真使用好国家和省市下拨的各项专项资金,使其在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努力营造崇文重教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发挥街道、乡镇、村组在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中的作用,大力倡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支持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作。

3.严格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和国土等部门要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力度。注重节约,严禁超标准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建筑设计、抗震、防灾、防火等规范认真组织设计和施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使校舍建设达到坚固、安全的标准。对标准化学校建设中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预算等,实施全程监督检查,保证学校基建项目规范运作;对违反程序、渎职和失职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4.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工作。相关部门要对各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成效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各区县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政府各级督导机构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

5.加大宣传。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宣传标准化学校建设,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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