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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方法过于简单

时间:2022-02-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制教育是指教师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从而自觉地树立起法律权威。而当前很多教师的法制教育实践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个层面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可见,单纯的传授法律知识并不能代替法制教育,让学生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

第五节 法制教育方法过于简单

请看下面的两个案例:

案例一:2000年1月的某天,某公安局接到有群众报案,说有几个歹徒正在盗窃某公司新建的办公楼的铝合金窗户。公安局的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并将两个盗窃者当场抓获。经调查,这两个男孩竟然是某校小学六年级学生,一个12岁,另一个11岁。据供认,他们有个10人盗窃团伙,其余8人都在15~17岁之间。之后,民警们先后将另外8名成员全部抓获。经审讯,这10个学生交代了1999年以来先后作案20多起,盗窃现金、香烟等总价值达1万多元的犯罪事实。

案例二:2002年,江苏省苏州市某镇发生多起撬盗案件,失窃案件多达几十起,财产损失5万元。面对如此疯狂的连续作案,警方感到莫名的压力。到了2003年元旦,案情终于有所突破,警方将作案的28人捉拿归案,查明这伙人自2002年3~12月间作案30多起,盗窃人民币15万元。更令警方吃惊的是,作案的这28人竟然都是在校的中小学生,年龄最小的只有10岁。

学校法制教育应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工作中起到基础性的作用。但是,从上述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前学校的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教育者的高度重视和思考。这当中,除了深受外部复杂的社会因素影响外,学校法制教育本身也存在不少误区。

一、法制教育中存在的误区

1.法制教育的方法过于简单

近年来,很多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大多数学校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缺乏直观的教育,缺乏案例教学,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学法的积极性,使法制教育取不到好的效果。

2.法制教育流于行式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7条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但在当前的学校教育中,虽然教师们都纷纷认识到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但提高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至学校自身对教育成果的最终评判标准。因此,教师为了让学生取得“好成绩”,只重视教科书规定的知识教育,而忽视了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导致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不够,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3.法律知识代替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是指教师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从而自觉地树立起法律权威。而当前很多教师的法制教育实践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个层面上,忽视了对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一些学生模仿影视作品中的犯罪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虽然“知法”却仍犯法。可见,单纯的传授法律知识并不能代替法制教育,让学生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

二、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办法

教师要培养大批的民主法治人才和守法、护法公民。无论是从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还是从培养人才的角度出发,加强法制教育工作,走出法制教育误区都刻不容缓。

1.法制教育形式要多样

学生对枯燥的法律条文不感兴趣,为此,教师应该注意从学生的年龄特点出发,通过多种形式和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趣味性。为使学生对法律知识及依法治校的意义有比较清楚、正确、深刻的理解,学校可以采用公开论辩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可以根据学生存在的不同思想认识,编成若干个论题,然后组织正反双方展开辩论,以便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观念,使遵章守法在学校生的脑海里深深扎根。比如:可以尝试启发式教学,由老师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分析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并启发学生运用事实材料、法律规范找出答案;可通过角色扮演、模拟法庭等活动,对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学生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从中学到法律知识。再如,教师可以打破课堂的局限,开辟“第二课堂”,带领学生参观监狱,到法院旁听案件审判,或者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参加普法宣传活动等,让学生在生活中亲身感受法律的价值。

2.“学法”应与“守法”教育相结合

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法制教育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只能流于形式。因为学生的认知水平相对低下,很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甚至有可能受到不法分子的诱惑而走入歧途。加上学生权利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不大懂得用正确合法的方法自我保护。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例如,有的教师通过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灌输基本法律规范,让学生初步认识和区分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合法行为,哪些行为是法律、法规禁止的,哪些行为又是法律、法规准许乃至鼓励的,帮助学生初步形成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效果很好。教师在教学时不但要灌输理论知识,而且应从身边人、身边事上着手分析,针对学生的年龄和特点从日常生活中提炼一些典型的案例,对他们进行法律教育,让他们学会明辨是非,并有的放失地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教育学生如何应对处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和减轻不必要的伤害,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一般预防和维护学生权利的双重目的。

3.加强学生法律素质养成教育

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全面培养和发展所有学生的基本素质。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究,明确法律素质在个体综合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揭示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含、层次和养成规律,对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生正处于基础知识的学习过程,人生观、世界观正在初步形成,因此,对他们的法律素质的教育要以引导为主,注重法律观念的形成,法律情感的培养,科学权利意识的确立,不能急功近利,操之过急。培养学生法律素质要注意与学校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使学生能在潜移默化中能受到法律的熏陶。因为学生还没有形成更强的抽象思维能力,因此在培养其法律素质的活动中要抓住典型事例进行宣传,使他们更形象、更具体地感受法律的作用,法律对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教师在培养学生法律素质的活动中,还要注重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有机结合,注重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与配合。

对那些曾经有过痛苦经历或因家庭不幸而存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教师应给予更多更好的关心和爱护;是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应当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视,使他们能够在良好的文化环境中健康地成长,不断加强对不良文化现象的抵御能力和免疫力,从而减少社会犯罪,促进社会安定。

总之,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应该是一项长期性、制度化、科学化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在平时教育中加以重视,并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深化、细化道德法制教育,才能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构筑起一片纯净的法制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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