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对“创造”一词的理解

对“创造”一词的理解

时间:2022-02-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汉语词典》对“创造”下的定义是“想出新方法、建立新理论、做出新的成绩或东西。”尽管如此,西方学者对“创造”一词的理解仍不统一,各行其是。而创造力则是一种创新的能力,也就是产生新颖而有价值的产物的能力。

1.1 对“创造”一词的理解

根据《词源》,中文的“创”有“破、损、惩、伤”等义,即含有“破坏”之义;“造”则有“建设”之义。因此,“创”与“造”相联构成一词,有“破坏与建设”的含义。这意味着:创造,必须突破旧的,开创新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创造”下的定义是“想出新方法、建立新理论、做出新的成绩或东西。”[2]

在英文中,“创造”(create)一词,依据《韦氏大词典》的解释,有“赋予存在”(to bring into existence)的意思,具有“无中生有”(make out of nothing)或“首创”(for the first time)的性质。创造力(creativity)则是一种创造的能力(ability tocreate),也有学者称之为创造性思维能力(creative thinking abilities)。

尽管如此,西方学者对“创造”一词的理解仍不统一,各行其是。例如:麦德耐斯(S.A.Mednicer)、施罗德(H.W.Schroeder)和海墨威兹(N.R.H.Aimowitz)等人认为创造是一种领先他人的能力;鲁宾逊(J.H.Robinson)、吉尔福特(J.P.Guilford)和克罗普利(A.J.Cropley)等人认为创造是天赋才智表现于思考的产物;克尼洛(G.F.Knelle) 则认为创造是一个心理过程。另外,罗兹(Rhodes)曾收集数十篇有关创造或创造力定义的文献,认为创造或创造力涉及4个“P”:即“创造的人”(people)、“创造的过程”(process)、“创造的产品”(product)以及“创造的环境”(place)。后又有人加进了“压力”(press)和“说服力”(persuasion),于是创造力“6P”概念形成。

台湾学者陈龙安研究认为,创造是一种能力,通常包含发散性思维(divergent thinking)的几种基本能力:敏锐力(sensitivity)、流畅力(fluency)、变通力(flexibility)、独创力(originality)、精进力(elaboration)。他指出:“创造力是指个体在支持的环境下结合敏锐、流畅、变通、独创、精进的特性,通过思维的过程,对于事物产生分歧性观点,赋予事物独特新颖的意义,其结果不但使自己也使别人获得满足。”[3]

综合上述观点,我们认为创造是指人类的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这种活动的本质在于:实践主体不满足于已有事物的形态、内容、性质、结构及其功能等,进而在头脑中或行动上对其进行改造和革新。而创造力则是一种创新的能力,也就是产生新颖而有价值的产物的能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