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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列传》地名注释修正

时间:2022-02-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屈原列传》这样叙述了战争进程:怀王怒,大兴师伐秦。然而,读了教材对有关地名所加的注释,却令人疑窦顿生。不难看出,引文依据的主要史料,就是前引《屈原列传》中文字,甚至把它看成这段文字的译文,也未尝不可。南北史家的地名今注完全一致。

《屈原列传》地名注释修正

公元前312年,即秦惠文王更元十三年、楚怀王十七年,秦、楚两国之间爆发了一场大战。战争起因是:秦使张仪以“商於之地六百里”诳楚绝齐,待楚怀王“使使如秦受地”,始知这是一场骗局。盛怒之下,楚怀王决定以战争手段解决外交争端。《屈原列传》这样叙述了战争进程:

怀王怒,大兴师伐秦。秦发兵击之,大破楚师于丹、淅,斩首八万,虏楚将屈匄,遂取楚之汉中地。怀王乃悉发国中兵,以深入击秦,战于蓝田。魏闻之,袭楚至邓。

这段文字,文从字顺。从中学生学习文言文的角度看,可以说不存在什么阅读障碍。然而,读了教材对有关地名所加的注释,却令人疑窦顿生。且看教材之地名注释:

丹、淅:丹水俗称丹河,发源于陕西商县,东入河南,流经内乡县、淅川县东会淅水,至湖北均县入于汉水。淅水发源于河南省卢氏县,流经内乡县、淅川县等地。

蓝田:秦县名。现在陕西省蓝田县西。

邓:现在河南省邓县。

疑点之一:关于丹、淅。注释仅仅介绍了丹水、淅水的源头流域,至于“大破楚师”之确凿地点今在何处,在陕西,在河南,抑或在湖北?从注释中是捉摸不出来的。注古地名,是为了与今地名对照,欲知秦楚初战之战场,读了这条注释,能清楚吗?

疑点之二:关于“蓝田”。稍有历史地理常识者皆知,“现在陕西省蓝田县”距秦之都城咸阳已近在咫尺。按照这一注释,完全可以作如下理解:楚军在丹淅遭重创,丢失汉中郡后,怀王重集大军,居然轻而易举飞越秦之南关武关,势如破竹攻至秦之京畿近侧,而屯兵楚境之秦军竟袖手旁观楚师狂飙突进,深入秦国腹心地带。从秦、楚军事实力的对比看,这,可能吗?

疑点之三:关于“邓县”。“邓”指“现在河南省邓县”吗?且看辞书的说法:“穰县,古县名。战国时楚邑,后属韩,秦置县,治所在今河南邓县。”(《辞海》“穰县”辞条)今之“邓县”即楚之“穰邑”,诸侯“袭楚至邓”之“邓”,今地又在何处?

战争的实际情况是楚国一再向南败退,对照教材注释去查看历史地图,战线却是一再向北推移。这是怎么回事呢?真是所谓“你不说我倒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

好在秦楚之战是一桩历史大事,历史学家所作的分析考证完全可以解惑。杨宽先生在新版《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29页)中写道:

秦军首先在丹阳(今河南西峡县西丹水以北地区)大败楚军,俘虏楚国将领屈丐等七十多人,攻占了楚的汉中……楚怀王征发军队进行反攻,秦楚在蓝田(今湖北钟祥县西北)发生大战,结果楚又大败,韩魏联军乘机向楚进攻,攻到了邓(今湖北省襄樊市北)。

不难看出,引文依据的主要史料,就是前引《屈原列传》中文字,甚至把它看成这段文字的译文,也未尝不可。然而,其中的古地名今注和教材之注全然不同。是不是杨先生的独家见解呢?再查稍后出版的五卷本《中国历史大事编年》(张习孔、田珏主编,北京出版社1986年版,第349页)所说更为详尽:

秦使魏章、樗里疾、甘茂攻楚,韩助秦大破楚师于丹阳(今河南西峡西丹水以北地区),虏其将屈丐及裨将逢侯丑等七十余人,斩首八万,取汉中地区六百里,置汉中郡。楚怀王悉发国内兵复袭秦,秦败之于蓝田(今湖北钟祥西北)。韩魏乘楚之困再袭楚,至邓(今湖北襄樊北)。

南北史家的地名今注完全一致。目前国内最新最完备最具权威的通史——白寿彝先生主编多卷本《中国通史》第4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26页)所说亦同。据此,对秦楚之战关涉的古地名辨正如下:

战争第一阶段,丹阳之战,战地在今河南西峡县境内。《史记·楚世家》:“与秦战丹阳。”《资治通鉴》周赧王三年:“秦师及楚战于丹阳”胡三省注:“此丹阳谓丹水之阳”。由“丹、淅”“丹阳”可定秦楚初战之地准确方位。教材注“丹、淅”旁涉那么多县,偏偏漏了西峡县,其实该县早在五十年代初即自内乡县分置了。

战争第二阶段,蓝田之战,战地在今湖北钟祥境内。战国时有两个“蓝田”,一在秦,一在楚,秦之蓝田地近古都西安咸阳,秦汉以后十分有名。而楚之蓝田则鲜为人知。恰恰是在这鲜为人知的楚邑蓝田,公元前312年,发生过一场令楚国元气大伤的血战。教材之注沿袭《史记·楚世家》《正义》以秦之蓝田误释楚之蓝田的说法,凭空将战场北移了数百公里。

战争第三阶段,韩魏袭楚。其时,秦魏韩为盟国,韩魏对楚之进袭,具有趁火打劫的性质。“邓”指早已为楚并吞之曼姓古国,是国名而不是县名,其地在湖北襄樊之邓城镇。教材之注,误将古国“邓”和今地“邓县”说成了同一地点。

由此可见,教材对三个古地名的注释是有欠斟酌的,亟待吸收新的学术成果,予以修正。

如果考虑到由对古代地名的误释而引发的译文失误,那么,这种修正就显得更有必要。

秦国出兵……夺取了楚国的汉中地区。楚怀王于是全部发动国家的军队,深入到秦国境内进攻秦军,在蓝田展开了激战。魏国听到了这个消息,乘机偷袭楚国,一直到达邓县一带。

推敲《教参》上的这段译文(着重号系笔者所加),起码存在三个问题:

其一,望文生训。“秦国境内”之“蓝田”“邓县”之类,已如前述。

其二,增字解经。原文称“深入击秦”,译文添“到秦国境内”数字。这是为吻合注释径行添加的。

其三,以今度古。译文中,“丹水、淅水”“蓝田”“邓县”皆为今地名,“汉中地区”自然会理解作今之汉中市一带。其实,原文中的“汉中”指楚怀王设置的汉中郡,为楚国六郡之一。今陕西汉中市,战国时称南郑,非独不在汉中郡内,而且不是楚国城邑。译文中的“汉中地区”很容易令人产生误解。当然,如果在译文中循惯例一律保留古地名(必要时以括号注以今地名),就不会造成这个问题。

附带说一说“商於之地”。“商於”,向有一地、两地两说。教材持“一地说”,注为“今河南省内乡县”。这一注释,同样值得商榷。《辞源》注:“今陕西商南县河南淅川县、内乡县一带。”《辞海》注:“今河南淅川县西南。”另有分指商、於(邬)两地之说,不赘。“商於”何指?《战国史》(第193页)中有一段考证,限于篇幅,兹引其结论于下:

汉代商县在今陕西省商县东南商洛镇。此地原名为於或邬,封给卫鞅时改名曰商,因而或称为於商。

《战国史》注“於商”作“陕西省商县东南商洛镇”,同《辞源》《辞海》所说不同。对此,择一而从或诸说并存皆无不可。《史记正义》:“於商,在邓州内乡县东七里。”教材之注仍旧沿用这一为历史地理学家弃之不录的说法,实在显得太陈旧了。

(原载《中学语文教学》199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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