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陈嘉庚被毛主席、周总理邀请回到祖国以后,在全国政协、华侨联合会做领导工作。当时,他在国内有三百万元存款。他说:
“这笔存款,一个子儿也不能分给我的子孙,要让他们自食其力。这些钱,要用来创办华侨博物馆和作为集美学校的福利金。”
陈嘉庚虽然倾资办学、建厂,花多少钱,他都慷慨解囊,但在个人生活方面,却是非常节俭的。
他回国参与国事活动以后,政府给他定为三级干部,月薪390元,加上地区差异,每月共计539.80元。在刚刚解放的时候,这些收入可是不小的数目。但他规定自己的伙食费每月只有15元,叫炊事员严格掌握,而将省下来的钱,全部作为扩建学校的费用。
根据他的安排,早餐为一杯牛奶、两个鸡蛋,午餐、晚餐均是地瓜稀饭,下饭的菜,不外乎青菜、豆类和小鱼虾。他不抽烟,不喝酒,也很少吃鸡鸭鱼肉。
有一次,炊事员实在不忍心,便给他买了一只鸡。他很生气,严肃地批评了那位炊事员的自作主张。
在扩建厦门大学时,他出资招收了厦门、闽南各地的石匠、木匠、泥水匠一千多名,设立了十个基建基地,而他自己在工地的办公室,却只有十平方米左右。室内只摆一张单人小木床,一张办公桌,一把靠背椅,一张小茶几,两只旧沙发和一个木制的脸盆架。他不喝茶或其他的饮料,只喝温开水。即使来了客人,也只是用开水招待。
有一天,陈嘉庚在办公室工作到深夜时,突然停电了。他正想点煤油灯照明,又不慎在暗中将煤油灯打破了。为了继续工作,就捡来一个被弃置的破磁杯倒放在桌子上,当“台灯”点上了蜡烛。后来,他的秘书认为来的客人多为首长、归侨和外宾,而这“台灯”也实在太不雅观,便准备买个新烛台换一换。陈嘉庚坚决反对。他说:
“该用的钱,就是千万百万都得用;不该用的,一分钱也不能浪费!”
据他的儿子回忆,父亲平时身上现款不超过5元。他从不让人为他祝寿。他一生只看过一次电影,那也是在新加坡时为筹赈会义演的片子。
为让子孙后代都养成节俭的好习惯,陈嘉庚还特地规定:子孙回乡安家,每人每月发25元生活费;孙子们读书,每月另外补贴费用30元,直到停学为止。但停学后,如果留在集美学校工作,支领学校工资,则应扣抵。
他平时接待客人,也是按照他的用餐标准:除了米饭、地瓜粥,便是一盘青菜、一盘豆、一盘小鱼小虾而已。有一次,陈毅副总理去集美视察,陈嘉庚请他喝茶。一位工友买了一块钱的糖果来。事后,陈嘉庚批评那工友说:
“陈毅同志是首长,至多拿一两块糖果吃,不像小孩子一块接一块地吃,买两毛钱的就足够了!何况,我们的原则是:事业上该花的钱就花,生活上该节约的钱就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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