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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镇区土地征用款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完成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10月份上报变更调查结果并通过国土部审核。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部署要求,开展全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部署要求,配合省制图院启动全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各项任务年内完成。

【国土资源管理概况】 2014年,唐山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严格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年内先后被评为全国海洋系统先进单位、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运行监测情况考评优秀单位,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先进集体,获唐山市文明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先进单位、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38项称号。全系统20余人被评为优秀领导干部或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受到省、市有关方面表彰。

【地籍管理】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完成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10月份上报变更调查结果并通过国土部审核。开展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下发2014年度遥感监测图斑,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外业调查工作。健全完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市本级土地登记业务实现网上流程化联网审批,其它县(市、区)土地登记信息系统完成安装调试,提高土地登记工作效率。全年累计完成土地登记1.08万宗,土地抵押登记1237宗,融资133.7亿元。

【海域使用管理】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编制《唐山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并获省政府批准实施,成为全国首个批准实施的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结合全市海域、海岛使用情况清查成果,完成2013年度海籍变更调查工作,变更海域1373宗3.5万公顷,通过省海洋局验收。争取围填海指标支持,累计获省批准用海48宗,面积1175.5公顷。推进养殖用海登记,确权养殖用海使用权1.79万公顷。推进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编制上报年度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方案及监测目录,年内进行32次现场监测,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被评为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优秀单位。规范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完成海域分类定级和基价评估前期工作,以曹妃甸区为试点,完成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出让12宗,面积123.5公顷,推进海域使用市场化进程。

【基本农田保护】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体系,市、县两级签订目标责任状,修订完善《唐山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目标要求。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制发《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时限要求开展各环节建设任务,累计完成6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面积8.08万公顷。做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市划定基本农田面积48.22万公顷,超额完成省达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安排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733.33公顷,立项733.33公顷,报省厅验收290.6公顷,报批补充耕地1380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部署要求,开展全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项目用地保障】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发挥规划管控作用,调整中心城区及各有关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中心城区规划调整方案通过专家论证,玉田县、丰润区、滦南县、迁西县规划调整方案取得省政府批复,其余县(市、区)报省待批。全市累计争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652.40公顷,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县域工业聚集区和民生、基础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加快用地报批速度,完成2014年新增用地计划指标组卷报批1126.58公顷,报批面积全省排名第四。

【集约节约用地】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开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全市土地节约利用在省政府考核中被评为良好等次,获奖励用地计划指标60公顷。加大闲置用地盘活利用力度,开展全市闲置建设用地核实清理专项行动,累计盘活低效闲置用地1026.47公顷,超额完成省达盘活600公顷指标。健全完善土地供应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通报各县(市、区)土地供应情况。市中心城区5年平均供地44.04%、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率56.33%等4项指标全省评比第一。全市2014年供地率40.26%, 2009年至2013年5年平均供地率72.01%,在全省评比分别排第二和第三。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制发《唐山市市本级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协调联动机制,与市规划局联合制发《关于土地出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测绘管理】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配合“数字唐山”项目建设,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通过省厅验收,启动迁安市数字城市项目。市级完成测绘管理机构更名挂牌,迁安市、遵化市、滦县、迁西县正式挂牌成立县级测绘管理机构。按照省国土资源厅部署要求,配合省制图院启动全市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各项任务年内完成。依法开展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换发作业证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大对测绘成果质量和安全保密检查,为社会提供准确、快捷、优质的基础测绘服务。

【土地管理改革创新】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督导各县(市、区)落实地籍调查资金和作业队伍招投标,全年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地籍调查81.7万宗,面积5.4万公顷,完成数据入库17.8宗1.2万公顷。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责成市编办编制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受理建新区转征用地3个批次,面积54.83公顷。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立项202.2公顷。

【土地市场秩序维护】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国有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确定建设用地收储规模和供应结构、数量。市本级累计招拍挂出让土地54宗213.38公顷,土地出让金43.36亿元;协议出让土地56宗10.37公顷,土地出让金0.9亿元。为城市公益事业和回迁安置房项目划拨供地20宗83.93公顷,收购土地2宗3.38公顷。推进新一轮市中心区基准地价更新并通过省厅验收,5月10日经市政府公布实施。标定地价公示试点阶段性成果通过国家级专家组验收,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在全国综合评比中位列第四名。

矿产资源秩序】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利用6095万元省勘查基金,开展滦县古马铁矿等11个找矿项目,申报入围2015年省地勘基金项目12个,涉及专项资金7312.6万元。完成4个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上报和18个拟设采矿权立项申报书会审,清理撤销设置不合理审批材料12件,办理305宗采矿权和19宗探矿权登记手续。清理超期采矿证,排查摸底全市442家持有超期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制发《关于集中清理超期采矿许可证的工作实施意见》,分类分批推进超期采矿证清理,解决187家企业的超期证问题。加强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完成迁安市倪庄铁矿、遵化市北方矿业王寺峪铁矿等12宗采矿权转让。推进矿业权年检和矿山督察,实检矿山矿权449个、探矿权39个,年检率100%。

【矿山地质恢复治理】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起草《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全市478家采石场和17家铁矿为重点,集中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关闭取缔287家采石场和6家铁矿,注销115家矿山采矿许可证,刊登提请注销公告82家。确定停产整治的191家采石场和11家铁矿,配合环保部门检查验收完成环保整治的89家采石场,其中37家通过验收恢复生产。全年评审备案《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34份,收缴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7636万元。委托省环境地质勘查院对各涉矿县(市、区)开展野外调查工作,制发《唐山市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督导矿山复绿行动开展,累计完成矿山绿化面积26.5平方千米。

【地质灾害防治】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制发《唐山市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向全市矿山企业发放地灾防治责任告知书,明确矿山地灾防治主体责任。组织各县(市、区)排查人员集中地区、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等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确定10个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73个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明确落实防灾责任和群测群防监测人,从源头上防控地质灾害。做好地灾应急工作,处置开滦唐山矿煤场国矿楼和开平区四街村塌陷问题,查明地灾原因,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筹措资金325万元,治理迁西县新庄子乡常甸村泥石流、东莲花院乡西莲花院村滑坡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完成全市158个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海洋环境保护】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对全市自然岸线和9个生态红线区落实管控及生态修复措施,加大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力度,结合蓬莱油田溢油事故的生态修复,制发《唐山市砂质岸线现状调查与治理实施方案》,唐山市砂质岸线修复整治示范工程等7个项目获省政府批准实施。按照省厅要求设置警戒潮位标志物,制发《唐山市沿海警戒潮位标识设置实施方案》,50个标识的选点和安装年内全部结束。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于3月、5月、8月、10月分4次监测7个入海排污口水质,每天向唐山电视台报送24小时海浪、水温、潮位等预报信息,为加强海洋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国土资源执法】 2014年,唐山市国土局完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查处违法用地284宗317.64公顷,收缴罚款4582.8万元,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6.5%。整改查处违法用矿102宗,收缴罚款80万元,通过省级验收。制发《唐山市“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方案》,清查全市“小产权房”。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69起,收缴罚没款354万元。开展“部、省、市、县”4级百家“12336”联创活动,受理部、省厅转办和市级“12336”举报违法线索933件。加强海洋执法监管,查处涉海违法案件12宗,罚款5955万元。推进海监执法装备建设,1000吨级海监执法船实现海上正常巡航演练,海监基地建设完成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等15个项目招投标。

(高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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