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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的思考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级地方政府也对考评通过的企业以奖励,此措施对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数量的快速增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就此阶段内杭州市政府对二级达标企业和一级达标企业均有较高额度的奖励,杭州市下属部分开发区和区县对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也给予一定资金的奖励。作为杭州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单位之一,我单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2012—2014年之间达标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情况进行了回访。

王名飞

(杭州市第一机械技工学校)

摘 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正在各地推行,部分企业已经达标创建完成近三年,按照评审管理办法的要求将进行复审换证工作,本文结合目前达标企业标准化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建议与对策,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

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 持续运行 建议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要求。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要求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2013年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年底前,所有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版发布并实施,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分类

从整体达标数据统计分析,目前为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试行阶段(2004—2011年);大力推进阶段(2012—2014年);扫尾阶段(2015年开始)。

在试行阶段,少量现状较好、安全意识较强的企业申请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此类企业现场设备设施能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制度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能进行匹配,属于一类企业。

大力推进阶段,大量企业为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此类企业通过完善部分制度和部分现场整改后能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要求,属于二类企业。

扫尾阶段,部分现场状况较差、安全管理不足的企业通过大量的现场整改和管理制度完善后能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要求,属于三类企业。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整体状况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试行阶段,一类企业除前置许可企业外,大部分为自愿申请达标考核,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来自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面,企业希望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得到一定提升。

大力推进阶段,二类企业中部分为主动响应政府的号召主动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主动积极性较高。各级地方政府也对考评通过的企业以奖励,此措施对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数量的快速增加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就此阶段内杭州市政府对二级达标企业和一级达标企业均有较高额度的奖励,杭州市下属部分开发区和区县对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也给予一定资金的奖励。

扫尾阶段,三类企业现状基本较差,部分现场整改力度较大,所需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较大,受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此类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的积极性较低,更多的是依赖于相关监管部门的硬性指标要求。另外,由于政府相关财政费用控制,各地对达标创建的奖励政策均进行了调整,这也导致部分企业积极性不足。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模式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的过程中,一类企业大部分为自主创建,制度的建立和现场的整改等均由企业主导,充分表现出了企业的主体责任。

大力推进阶段的二类企业在创建过程中,大量企业引入了外部咨询单位辅助,由咨询辅导机构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理解和创建工作进行辅助,对现场区域不符合之处由咨询单位开具清单后进行整改,企业和咨询机构均发挥了部分作用。

扫尾阶段,由于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普遍较差,企业的创建工作基本由咨询机构主导,部分企业仅进行文件的整理和现场整改配合工作,而对文件制度的适用性、符合性等内容未加以评估。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情况

从开始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以来,大量的企业通过了考核单位的考核,顺利取得了安监部门颁发的达标证书,有部分企业甚至已经进行了三年一次的换证工作。作为杭州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单位之一,我单位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2012—2014年之间达标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运行情况进行了回访。

针对回访的企业,发现了以下几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1)文件制度问题依旧,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提出后未进行修订。

(2)部分台账资料显示截止日期为考评日期,未能继续保持台账建设工作。

(3)作业现场及设备设施问题依旧,考评时提出的不符合项未能进行整改。

(4)企业未按照要求定期进行自评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资料与实际运行严重脱节。

五、问题分析

在标准化持续运行中出现了非常普遍的问题,很多企业甚至将大量的制度及台账资料束之高阁,没有应用于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去,基本原因有以下几点:

(1)标准化创建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很多企业认为有咨询单位就万事大吉,一切都交由咨询单位负责,企业未能发挥主观能动性

(2)咨询单位全权包办:咨询单位为快速完成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以符合考评要求,往往会提供完整的一套资料给企业,由企业进行直接套用,而企业同时为了省事未对提供的资料加以审查和根据企业实际进行修订。

(3)标准条款部分设置不合理: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均有严格的考评标准,而企业实际情况不尽一致,部分企业在考评标准中出现大量的不涉及项,部分考评内容过于烦琐。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已经发布较长时间,在考评和创建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疑惑和问题,企业在创建过程中为迎合标准的要求,虚造了大量的制度和台账,造成了实际运行和要求不一样的现象。

(4)政府部分干预过多:为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达标任务,相关职能部门会主动对企业下任务,要求按时完成达标创建工作,导致企业变成了被动标准化。

六、建议与对策

为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能够更加健康地持续运行下去,应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1)将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放给企业,由企业主导创建,外部咨询单位仅提供参考意见,让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对部分参考制度和台账,企业应主动进行评估和修订,对其与本单位情况适用性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2)咨询单位应积极引导企业如何制定制度和台账,让企业学会如何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咨询单位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的条款应进行逐条宣讲,让企业能理解和认知到具体到哪些条款与企业实际相关,企业哪些制度和台账与条款的内容能进行对应。

(3)国家应对相关考评标准进行调整,部分重复内容应进行删减,部分与实际运行不符之处应进行及时修订,部分内容应进行合并。

(4)政府对达标企业的数量控制应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不应进行一刀切,应引导企业主动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而非一味采用行政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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