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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民族自尊品格发扬伟大民族精神

时间:2022-0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共有的精神特征,是民族意识中的精华。坚持国家和民族利益至上、誓死不当亡国奴的民族自尊品格,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的根基,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现和尊崇的精神。坚持民族自尊品格,发扬伟大民族精神,既表现在惨烈的战争时期,也表现在和平的生活当中。在战争时期,坚持民族自尊品格不仅意味着不当汉奸,不苟且偷生,而且意味着大义担当,意味着同仇敌忾,血战到底,誓死捍卫民族的独立和自由。

童凤华

【点评】

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云南省侨联党组书记、主席童凤华的这篇演讲稿使用大量的历史资料,表达了“坚持民族自尊品格,发扬伟大民族精神”的主题,尤其是它在论述这种品格和精神既表现在惨烈的战争时期,也表现在和平的生活中时,显得更加入情入理,产生了宣传、教育、鼓舞的效果。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共有的精神特征,是民族意识中的精华。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是激励和支撑中国社会发展与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强大动力。坚持国家和民族利益至上、誓死不当亡国奴的民族自尊品格,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的根基,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现和尊崇的精神。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登上天安门城楼,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中华民族的历史从此翻开了新的篇章。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奋勇前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而一切伟大成就的取得,都是全体人民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团结奋斗的结果。

64年发展的道路并不平坦,中华民族经历了太多的灾难。但正如恩格斯1893年10月10日给俄国友人尼·丹尼尔逊复信中所说:“像你们民族那样伟大的民族,是经得起任何危机的。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进步为补偿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9页)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伟大民族,中华民族就是在无数次同灾难的抗争中成长壮大的,她在灾难中失去的一切,都在战胜灾难的奋斗和进步中得到更大、更多的补偿。每一次灾难都是一次振奋,同时也是一次警醒,它使得平日里积淀的民族精神焕发出光彩夺目的伟大力量。

所谓民族精神,是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基础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为民族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是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文化传统、思想情感等的综合与统一。在民族精神的统一体中,爱国主义居于核心的地位。爱国主义不是一种抽象的理念,而是表现于日常生活的感性力量,是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民族发展创新的力量之源,是民族的魂和民族的根。邓小平曾指出:“我们国家的每个人包括娃娃都要有爱国主义精神,有民族自尊心,这与实现四个现代化是密切相联的!”这连“娃娃都要有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尊心,不正是个体的生命本质的表现吗?对人来说,抽象的个体并没有现时的存在,而真实的个体的生命就存在国家和民族的生活中。只有同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建立真实的联系,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的人,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主体性和自己生命的价值。

中华民族的精神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典型。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精辟地概括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的六个鲜明特点,这就是:坚持国家和民族利益至上、誓死不当亡国奴的民族自尊品格,万众一心、共赴国难的民族团结意识,不畏强暴、敢于同敌人血战到底的民族英雄气概,百折不挠、勇于依靠自己的力量战胜侵略者的民族自强信念,开拓创新、善于在危难中开辟发展新路的民族创造精神,坚持正义、自觉为人类和平进步事业贡献力量的民族奉献精神。在抗日战争最艰难的时刻,毛泽东就曾自信地指出:“我们中华民族有同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华民族在5000多年的文明发展进程中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重要精神支撑,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正是这种伟大民族精神的支撑和推动下,中华民族才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危难,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生生不息,发展壮大,始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经历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从鸦片战争到中法战争、从中日甲午战争到八国联军入侵,从九一八事变到日军全面侵华,中国遭受了连续不断的外来侵略,陷入了空前的民族灾难之中。在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面对强大的敌人,中华儿女包括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不畏强暴,不甘屈辱,誓死不当忘国奴,毅然决然奋起抵抗,以和敌人血战到底的大无畏英雄气概,“捐躯赴国难,誓死忽如归”,谱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史诗,并最终赢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抗日战争的悲壮历程和最终胜利,不但奠定了现代中国的基础,而且重新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品质,激发了中华民族固有的精神力量,成就了中华民族在列强时代的自信与自尊。这种自信和自尊,植根于中华民族的心性深处,激发于内忧外患的危机时刻,淬炼于血与火的厮杀之中。这种自信和自尊,既是一种伟大的民族精神和品格,也是最高的人身价值所在。

作为中华民族的子孙,坚持民族自尊品格,发扬伟大民族精神,既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我们心灵的呼唤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只有坚持民族自尊品格,才能克服一切自私与懦弱,成就坚毅刚卓的伟大人格。也只有坚持民族自尊品格,才能创造出民族特有的精神和物质财富,才能挺立腰杆、扬眉吐气。

坚持民族自尊品格,发扬伟大民族精神,既表现在惨烈的战争时期,也表现在和平的生活当中。在战争时期,坚持民族自尊品格不仅意味着不当汉奸,不苟且偷生,而且意味着大义担当,意味着同仇敌忾,血战到底,誓死捍卫民族的独立和自由。在和平时期,坚持民族自尊品格的意义并不比战争时期有所减弱,甚至更加严重。当人们沉浸在和平安宁的生活中时,往往会由于懈怠和安逸而失去自尊,尤其是民族文化的自尊,从而为未来更大的危机种下祸根。所以要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孟子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是颠扑不破的永恒真理。我们要以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为最高行动准则,“以国事为己事,以国权为己权,以国耻为己耻,以国荣为己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动员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努力建设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的现代国家。也只有在这样的国家,我们才能永葆中华民族的自尊品格,永葆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自由。

回首往事,在党的侨务政策的指引下,在省委的领导和关怀下,我省各级侨联自恢复活动以来,各级侨联始终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广泛联系和团结全省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以高度的爱国热情、强烈的进取精神和不竭的创造活力,逐步发展壮大组织,不断拓展海外联谊渠道,持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服务能力,为我省改革开放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为增进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和促进祖国统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世情、国情、侨情的发展变化,侨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我们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工作思路和方法也在随着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要团结广大归侨,在纷繁复杂的国际政治环境和国内社会矛盾面前,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充分发挥与海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引导海外侨胞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广大侨胞一道,以云南“三个发展”为己任,积极为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穿针引线、铺路搭桥;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和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我省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谱写“中国梦”云南篇章中倾一腔热血,展一身才华。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坚持中华民族的民族自尊的品格,对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具有永恒的、战略的意义。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加强海内外炎黄子孙的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更具有极其迫切的现实意义。对于侨联工作来说,坚持民族自尊品格,发扬伟大民族精神,应该作为我们永远不变的指导思想和最高原则。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世界各地华人团结在一起,同心同德,凝心聚力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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