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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自己讳

时间:2022-0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读《随笔》1996年第5期,内有海笑先生的一篇杂文《莫为恶者讳》。作为常写杂文的人,我颇能理解海笑先生的心情,然而把这“为恶者讳”的名声派给《报刊文摘》却是海笑先生的不是了。别家报刊讳言其名,《报刊文摘》自然只好照样摘登——只要新闻(文章)本身具有价值和社会意义。为恶者讳又不尽然都真的要为恶者讳,也尚有一个文章能否顺利过关获准见诸报章,作者编者皆大欢喜的问题。

读《随笔》1996年第5期,内有海笑先生的一篇杂文《莫为恶者讳》。是说他“近读1996年3月28日国内颇具权威的《报刊文摘》”中的3篇文章,均因文章对所涉恶者讳言其名而为“一向以思想解放,敢于为民仗义执言而闻名于世”的《报刊文摘》,“不时地感到困惑或不解,一股愤怒之情涌上心头”。

作为常写杂文的人,我颇能理解海笑先生的心情,然而把这“为恶者讳”的名声派给《报刊文摘》却是海笑先生的不是了。众所皆知,《报刊文摘》所载文章,皆由别家报刊转载而来,却不是自家记者来写报道。别家报刊讳言其名,《报刊文摘》自然只好照样摘登——只要新闻(文章)本身具有价值和社会意义。

为恶者讳又不尽然都真的要为恶者讳,也尚有一个文章能否顺利过关获准见诸报章,作者编者皆大欢喜的问题。我也常写一些直陈社会时弊的文字,自以为还是一个敢于愤怒敢于直言不为什么人讳的“愣头青”。但所写文章却常常被编辑先生好心善意地抹去具体对象与时间才予发表。倘使你坚持不删掉,那编辑便会很为难地告诉你:对不起,请另谋“生路”去!能发表,尚算是好的境遇了。即令编辑与你一样,不讳言其名,但到了更高一层的审查者手中,没准煞费苦心构制出的文字就会被轻而易举地朱笔一挥——封杀完事。然而这还只是“文艺性的社会论文”的遭遇,至于新闻稿件,其下场可能会更加凄惨。这几年因新闻稿件(也包括杂文)惹出的不应该出现的官司难道还少吗?想必诸位常干新闻采写差事的先生女士自是体会深深。自然,也有那深明大义且赤胆忠心的报人或作者,全然不去顾忌为什么人讳的问题,然而那人的遭遇,据我看来,实在也就让人颇表示了同情与担忧。前不久,《南方周末》记者就广东雷州市政协委员刘秋海路救受伤女青年反遭被救者亲属殴打诬陷勒索的事件进行了连续报道,不就受到恶人的威胁和恐吓,并公然在法庭上对记者喊打喊杀进行人身攻击吗?

其实,讳与不讳,多一半又不在作者与编者的讳疾忌医,手下留情,却往往讳其名而偏有人硬要杀将出来对号入座不肯罢休。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作者、编者又往往缺少自我保护的能力,也难以得到真正的保护。而大凡讳名者,盖因所讳者依然八面威风地可以施加淫威给作者。作者讳提也罢,编者讳编也罢,报纸讳登也罢,实际上都取决于社会生活的民主氛围和法制建设的完善状况。你总不能让作者、编者和报纸都冒了人身的风险以“愤怒之情,声讨之笔”对那些“恶人事指名道姓予以揭露、曝光、示众”(海笑先生语)罢。即令再有多么的义愤填膺,自我保护的意识应该是需要的。

不为恶者讳,但不能不为自己讳。

199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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