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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步“锦天城”

时间:2022-0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初,由长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天和律师事务所以及上海锦联律师事务所合并而成,通过这次合并,“锦天城”成为了上海市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在“锦天城”,主任被称作“英国女皇”,尊贵却无特权。因为“锦天城”中大部分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原来的老院长自然成为主任的首选,况且“锦天城”的成立是离不开老院长的穿针引线。

漫步“锦天城”(7)——访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高凌燕

2001年11月,我们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首届中国律师论坛”,工作人员在忙碌地发着邀请函、收集着相关材料,就在邀请函已发出过半之时,主编刘桂明突然想起邀请名单里似乎落下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是亲自电话通知了几位相熟的合伙人。几天过去了,律师论坛的报名单上依旧看不到“锦天城”的踪迹,因为有不少律师想了解“锦天城”的管理模式,如果该所不能参加,无疑会让不少关心此事的律师失望,焦急的我们又与“锦天城”的主任史焕章联系。此后,刘主编又修书一封传至“锦天城”,果然“锦天城”的名字不久就出现在论坛报名单中、为什么书面的东西才能在“锦天城”起作用?为什么与主任的通话不能一锤定音……

2011年12月9日,在“首届中国律师论坛”召开之际,我们在云南昆明见到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原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原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史焕章,他在论坛上有关“锦天城”管理的发言引起了在座律师的浓厚兴趣、也引起了作为律师媒体的我们的注意,于是与史主任相约上海,漫步“锦天城”、寻访“锦天城”、探究“锦天城”……

亮点一:主任只是“英女皇”,牺牲成了平常事

在一个暖冬的早晨,我准时依约来到了位于上海市中心的“锦天城”浦西办公地——港泰广场12层。站在这里,上海市中心的全景几乎尽收眼底,得天独厚的开阔视野似乎给了“锦天城”更多的发展空间。我知道,要想在一两天的时间里了解这个拥有注册律师百余名、硕士学历以上人员达50余名的大所并非易事,于是我决定从“头”开始,从该所的初建开始、从主任开始。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初,由长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天和律师事务所以及上海锦联律师事务所合并而成,通过这次合并,“锦天城”成为了上海市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像锦天城这样合并而成的律师事务所在我国并不少见,但令人不解的是:原来的三个主任均提出不再担任主任一职;“锦天城”不设副主任;锦天城的主任没有任何绝对权利;锦天城实行一人一票制,任何人在决议中都只占一票。在“锦天城”,主任被称作“英国女皇”,尊贵却无特权。因为“锦天城”中大部分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原来的老院长自然成为主任的首选,况且“锦天城”的成立是离不开老院长的穿针引线。

同为师兄师弟的史建三(原上海锦联律师事务所主任)、聂鸿胜(原上海天和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仲兰(原长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事先并没沟通,但却几乎同时在思考着:如何缩小外国律师事务所实力的整体正向效应和上海律师事务所实力的整体负向效应的差距,外省市律师事务所的“大将风范”及长远发展战略和上海律师事务所小富即安心态的差距,律师高度专业化分工的趋势与律师“万金油”运作方式现状的差距……也许是共同的目标结下这个不解之缘,先是聂鸿胜找到了老院长史焕章探讨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之路,不久,史建三、黄仲兰也纷纷找到史院长交流想法。

为了找到志同道合的盟友,黄仲兰和史建三先后与几十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谈了近半年,但却每每空手而归,他们的理念尚未能得到其他律师的响应,无奈中,他们决定暂时不再寻找盟友,靠自己现有力量打造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航空母舰。也许是人生的机遇难以琢磨,也许是上天眷顾有心人,当黄仲兰和史建三对找盟友的事情彻底绝望之际,聂鸿胜出现在黄仲兰和史建三的视野中。本想邀请史院长出山做主任的黄仲兰、史建三,却从史院长处得知同门师弟聂鸿胜也早有此愿,迫不及待的他们立即致电聂鸿胜,近半小时的谈话却奠定了“锦天城”的今天。目标一致、观点相同使聂鸿胜、史建三、黄仲兰三人关于锦天城的建立、发展和为此要做出的牺牲达成了决议。

将已有的产物融合重新铸造新产品比酝酿制造新产品要难得多,况且律师事务所合并并非简单的资合、人合,更多的是志同道合。为了“锦天城”能集中办公,天和所廉价卖掉了新买不久的两处办公用房、长城所上海分所清退了进驻不到一年、刚刚装修一新的香港广场办公地……

生命的开始总免不了痛苦,而事业的开创除了痛苦之外,也许更多了一份不确定,正因为这不确定,许多人犹豫了、放弃了,可也有人更加坚定、更加执着。锦联所、天和所、长城所上海分所合并前都有着不俗的业绩,他们的合并不仅意味着将来更大的发展,也意味着事务所原先的品牌将随之而烟消云散。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头衔曾经被一些律师所看中并渴求,可在史建三、黄仲兰、聂鸿胜眼中,这远不能与打造上海律师事务所的航空母舰相提并论,为了共同的事业,三人均放弃了这一令人羡慕的头衔。三个所的主任带头牺牲个人利益,尽最大可能让所里的其他律师理解、赞同合并的意向,争取更多的支持。

舍弃了原有的品牌、业绩,舍弃了原有的头衔、权威,“锦天城”在新旧理念的冲击下、在发展创新的联合下成立了。堪称法律界元老的史焕章正是看好“锦天城”的未来,看中三个年轻人的开拓精神,才欣然接受邀请做起了“锦天城”的“英女皇”。在“锦天城”里,没有人称呼史焕章“主任”,无论年老年少、无论律师或助理,“史院长”是他们挂在嘴边的。史院长(我也入乡随俗地习惯了这个称呼)就像“锦天城”的形象大使,虽没有任何特权却得到大家不约而同的尊重。

也许“锦天城”对于主任的诠释还有待商榷,也许“锦天城”成立之初的牺牲并不被一些人看好,但那又怎样呢?事实才是最好的裁判: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已经连续两年名列上海业务收入排行榜榜首,合伙人由最初的8人增加到30人,有近30名律师放弃在国外的高薪工作而加盟于“锦天城”……

亮点二:不做领导当小兵,抛名弃利再创业

权利欲似乎已经成为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许多人因此而锒铛入狱、许多朋友因此而反目成仇,今天的不少律师事务所也因此而分崩离析,上海的某些律师事务所就曾因此而出现过撬保险柜、大打出手等恶性事件。然而,在“锦天城”里,从所主任到每一个合伙人、到普通律师、行政人员,都把领导的位置看得很淡,他们更希望“锦天城”能成为明星、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而决不是任何个人知名度的高升。事实上,加入“锦天城”的每一个人都不愧为精英,他们有很高的学历、有良好的业绩、有曾令人羡慕的高职……可他们却不约而同地丢开了原有的高薪高职,到“锦天城”开始第二次创业……

被所里律师尊称为“刘大哥”的刘峰是“最年轻”的合伙人,说他年轻是因为他加入合伙人队伍时间并不长,其实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他已经执业20余年,早已是个资深律师。他曾先后为中国国家电力总公司等数十家大、中型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提供法律服务,并创办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平心而论,刘峰创办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并不小(在上海、北京都设有分所)、效益也不错,可他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总觉得国内的所不该总是“小作坊”。巡视上海分所期间,他与“锦天城”的律师有了接触,在一次次交流谈话中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环绕着他,“这才是我想要的所”,刘峰心中有了打算。2001年,刘峰结束了海南的业务、拒绝了某国内大所的邀请,开始了他愉快的“锦天城”之旅。因为做过很长时间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所以刘峰最关心的仍是国内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他常常为此事与同行们交流探讨。

在谈到“锦天城”的“海归派”(在“锦天城”,从海外归来的律师被戏称为“海归派”)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提到了钱奕。他毕业于复旦大学后获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硕士学位、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受聘美国鲍波·黑格律师事务所,主持亚太、中国业务,1997—1999年,担任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律顾问,管理百事集团在中国的食品、饮料和餐饮业近40家独资、合资企业。在加入“锦天城”前,钱奕曾任飞利浦电子集团东亚区高级法律顾问。有着这样经历的一个人,却愿意放弃跨国公司的优厚待遇,加入了“锦天城”这个积极向上的团体。

陈泽萍律师是“锦天城”第一个女合伙人,曾受聘于新加坡吕李梁、赖伟源等律师楼,并担任多家跨国公司的股东及执行董事,曾赴日本、英国深造且获得伦敦经济学院福特基金的资助以开展中国课题的研究工作。标准南方人的她却有着北方人开朗的性格说话、办事都快人快语,是所里公认的女强人,雄心勃勃的她并不满足“锦天城”的现状,常常与其他律师琢磨着如何让“锦天城”像国外律师事务所一样在主流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陈泽萍也曾在国内一些律师事务所任职,但总觉得找不到志同道合之人,而“锦天城”的民主氛围和团队精神却让她看到了明日的希望,于是,一向果断的陈泽萍成为闯进“锦天城”合伙人世界的第一个女强人。最近,陈泽萍又在酝酿着如何让律师参与慈善事业、捐助失学儿童……看来,“没事也要找事做”的她是不会闲下来了。

硕士毕业的沈国权律师并未有出国经历,但在加盟“锦天城”后却可谓战功卓著:为全国各地30多家企业办理股票发行、上市业务,筹备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项目……沈国权曾就职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曾参与过上海市政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立法的讨论、修改,并参与编著了《中国经济法律百科全书》《证券法通论》等著作。

在“锦天城”的队伍里,不但凝聚着10余位像刘峰这样的原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也聚集着近30位像钱奕、陈泽萍这样留学、创业归国人员,还有像史建三、黄仲兰等具有国内或国外法学博士学位的高学历、高资质律师。他们有不俗的著作为世人所瞩目,他们有众多的业务成果为同行所认可,他们有丰富的执业经历为新人所借鉴,不菲的业绩和优越的条件使他们成为国内、外律师事务所竞相邀请的对象,可无论高薪高职、待遇优厚、条件宽松,都无法让他们放弃“锦天城”,这里有他们找寻多年的梦,这里有他们孜孜以求的事业。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像它的名字一样璀璨、耀眼,每个人就如点缀在朗朗夜空中的星斗,放射着自己的光亮,发挥着自己的能量,有亮些的、有暗些的,却都在为这夜空的美丽而闪烁着。不在乎瞩目地位、不在乎一本万利,只在乎明日业绩、只在乎将来发展。每一个“锦天城人”都曾有着辉煌的过去,但为了“锦天城”的发展,他们都牺牲了、舍弃了,因为他们知道:律师是一项事业,值得他们用一生去成就;“锦天城”是一个希望,值得他们用时间去实现。

亮点三:兄弟五个皆律师,共谋一业在一所

常听人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可因为是古语,也只是知其意而未见其事,总以为不过是古人的牵强附会罢了,而“锦天城”却让古训得以印证。在“锦天城”里,确有五个亲兄弟——李宪普、李宪德、李宪惠、李宪英、李宪明。这样的组合,在国外也许可以创办一个颇具规模和概念的家族性律师事务所,而这五兄弟却一致认定,将来的律师业务的开展必须以综合性超大型的以人和、民主、重战略开发为特色的“锦天城”为依托。于是,作为“锦天城”合伙人的二哥李宪普出于战略考虑,先后将四个弟弟领进了“锦天城”。兄弟五个殊途同归地选择律师业本已少见,共事于同一个律师事务所就更让人啧啧称奇了。

这种组合不说绝后,起码也是空前;这种亮点不说世所罕见,也是国之稀罕。李宪普如今已在金融律师界颇有名气,但走到今天却可谓历经坎坷:他13岁因父亲被错划为“黑五类”,失去读高中的机会,尽管他在三年级的作文被老师用来当六年级的范文,尽管他发疯似地哀求父母要读书,他还是从父母那无能为力、干枯无泪的眼神中明白了什么。第二天,他把书本拆开,藏在母亲为他专门缝制的腋下衬里里面,当上了纯粹的农民,白天在贫瘠的土地上从事强体力劳动十几个小时后,晚上就自学医术。1979年,他靠自学考取了齐齐哈尔医学院,1988年他毅然告别了自己喜欢、颇有成就的多年医学生涯,再一次靠自学成功地考取了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攻读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1991年,他毕业分配到上海,任华东政法学院教师。1995年,在原上海天和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专职律师生涯。目前他正师从于著名法学家吉林大学副校长张文显教授和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门下,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李氏兄弟的童年是在极其残酷的政治高压和物质生活极度匮乏的环境中度过的。在东北的严冬、冰雪纷飞的午夜,一双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自己的父亲遭批斗、毒打,身心疲惫的父亲开批斗会回来,无论多晚、无论身上的鞭痕多痛,总是要检查他给孩子们布置的作业。在功课上,兄弟们互相督促、相互学习,家里俨然就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幻想的课堂。在李家,一件衣服常常被兄弟几个穿遍,二哥穿小了,母亲就拆洗缝补一下给三弟,三弟穿小了给四弟、五弟。李氏兄弟就这样相依为命、同舟共济。随着改革开放,李氏兄弟也迎来了春天,三弟李宪德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四弟李宪惠毕业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获民商法硕士学位,五弟李宪英毕业于佳木斯医学院,六弟李宪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李氏兄弟有这样一个传统:哥哥毕业后,马上就承担起在读弟弟们的费用,哥哥节衣缩食,为弟弟们雄心才智的勃发而兴奋,弟弟们更是勤奋努力、省吃俭用,默默地为缓解哥哥的负担而努力。兄弟们常常聚在一起交流、探讨,老父亲是理所当然不会错过这些“圆桌会”的,尽管“参政”起来一次比一次吃力。

是啊,苍天不会辜负有心人的努力,幸运之神也不会忘记聪明人的刻苦。李氏兄弟更加努力了。李宪普考取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后,神奇地把大学校园“搬”回了家,在几个弟弟面前,李宪普打开课堂笔记,活灵活现地把导师的睿智、同学的争鸣传给了弟弟们。哥哥的品格与志向,坚韧与毅力,思想的深邃与恢弘,感染着明晓事理的弟弟们,弟弟们的拼搏、共鸣与建树,进一步巩固、强化、提升了哥哥的目标。弟弟们不约而同地捧起了二哥寄回来的书。不负众望,四弟李宪惠、六弟李宪明先后跨进法学名师云集的吉林大学殿堂。1994年,李宪普在为学生辅导律师考试时,想到了正在大庆某国企做总经理的三弟李宪德,给他去信,李宪德接到二哥十几页的长信之后,决定系统准备律考,受李宪德的影响五弟李宪英也加入了律考的行列。临近考试时,正在攻读法学博士的六弟李宪明受二哥的委托,回家指导哥哥们备考,谁知“学生”所掌握的知识早己超出“指导老师”的水平。看到哥哥们如此用功,李宪明急忙回到学校也开始最后冲刺,于是,在1995年司法部通过律考的考生名单中就出现了这三个亲兄弟。

从几个弟弟都获得律师资格开始,李宪普就思考着如何凝聚五兄弟的出色才智与热情去专攻一个领域,哪一个领域国家最需要?哪一个领域最具有挑战性?哪一个领域最具有发展空间?基于名师的指点和多年的法学研究与思考,经过反复论证,他选择了兄弟们都比较擅长的金融专业(银行、证券、信托、保险)。达成共识后,各有所长的李氏兄弟开始了对金融法专业的钻研。在“锦天城”其他合伙人及李氏兄弟的同学、学生的鼎力支持下,凭着李氏兄弟多年的积累、深厚的功底和刻苦勤奋,在复杂的金融法领域,他们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金融法课题,创造、设计了一个又一个金融品种。他们把英美、日本、德法的金融法理论实务与中国的法制实践及市场经济改革紧密结合,融合创造,为上海、北京、深圳、广州、湖北、西藏、四川、新疆、吉林、江苏、浙江等二十几个省市自治区的大型金融机构和企业集团提供了全方位的金融法律服务。仅2001年一年,李宪普律师应全国各地的金融机构、政府机关的邀请进行的信托法、金融法讲座、金融立法论证就达十余次。五兄弟先后在《金融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华工商时报》《解放日报》《上海金融报》《中国保险报》《上海律师》《企业与法》《时代信息》等报纸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十篇,接受上述报刊、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湖南卫视等记者专访十余次。多次参与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等政府部门的金融法律法规的修改、起草与论证工作。血缘的联系使他们很容易思想沟通,兄弟几个为攻克一个个课题而“前仆后继”的时刻更是数不胜数。

“锦天城”的律师们都很羡慕“李氏五兄弟”(这是李宪普兄弟几个在所里面的官称),因为他们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势必战无不胜;都很敬佩“李氏五兄弟”,因为他们克服逆境坚忍不拔,必将成就事业。

人们形容团结常用一支筷子和一把筷子来做比喻,一支筷子容易折断,而折断一把筷子则困难得多;人们形容兄弟常用手足来比喻,衣衫金钱可以舍弃,可手足却无法分离,“锦天城”里的五兄弟就是这样团结默契、手足情深,哥哥是弟弟的榜样,弟弟是哥哥的骄傲。其实“锦天城”又何尝不是个大家庭,兄弟姐妹互相扶助、互相促进,像穿透石头的水滴,意志坚定、坚持不懈;像停靠码头的船只,心手相连、风雨同舟;像攀登高峰的队员,并肩作战、勇往直前;为了共同的信念,为了共同的目标,为了共同的理想,他们走在一起,为实现这一切而奋斗着、耕耘着、努力着!

光源:“锦天城”里,一人一票

为什么这么多高学历、高水平的律师纷纷放弃高薪高职来到“锦天城”?为什么这么多主任、副主任放弃业绩品牌加盟“锦天城”?为什么可以组建家族律师事务所的亲兄弟选择“锦天城”?为什么……

与“锦天城”的律师交往,感受最深的就是“民主”,听得最多的就是“牺牲”,感受最深的就是对事业的执着。“锦天城”的律师大多曾“转战南北”、历经离合,因此他们更能理解“人和、神和”对于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性。在经济社会中,利益对于平衡人与人的关系是至关重要的,但如何协调、如何平衡常常令人大伤脑筋。而“锦天城”的做法就是——平等、民主,没有职务上的限制、没有资历上的界限,任何人有想法都可以通过合伙人会议讨论。

合伙人会议作为“锦天城”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着所里的一切事物(这也就是我们“首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邀请必须书面送达“锦天城”的原因),所里一般性事物需要一半以上合伙人表决通过,对于关系到大多数人利益的决议则需要2/3或4/5多数合伙人表决通过。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就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争取整体利益的同时兼顾个人意愿。因为每个合伙人对会议提案都早已深思熟虑,所以“锦天城”的合伙人会议开得并不轻松,有时为了达成决议,合伙人会议经常开到深夜。经过如此推敲争论的决议,实施起来就不会遇到“执行难”,只要合伙人会议形成决议,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

民主需要集中,平等需要制衡,“锦天城”的民主则有着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保驾护航。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行政主任陈运那里,我看到了从招聘制度到合伙协议等一整套制度,以及每次合伙人会议的发言纪要。打开“锦天城”的主页,更可清楚及时地了解“锦天城”的对外交流情况、业务沙龙活动等最新动态,网站还设有不同语种,面向各国客户。我想:也许正是这种公开和民主吸引着律师们纷纷加入“锦天城”、建设“锦天城”、辉煌“锦天城”。正是这种适合的机制吸引了如此睿智的人才,正是这样奋进的群体使“锦天城”的业务量逐年上升,办过的知名案件不计其数。

漫步“锦天城”,我听说:时任轮值主席(合伙人会议定期选取一名合伙人作为轮值主席)的聂鸿胜曾因违反所内禁烟规定而自罚400元,现任主任的史焕章关于成立管委会的提议因未得到多数人支持而压后再议;我得知:“锦天城”每半年就会召开一次“务虚会”,给合伙人一个交流思想的机会,当国内律师纷纷在国外律师事务所打工时,“锦天城”却已经开始聘用外国律师作为国外法律的咨询顾问;我也知道:部分合伙人已经意识到民主带来的负面效应——效率低下,也正为此而研究相应对策……

漫步“锦天城”,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和谐、融洽的民主和自信的奋发,我也听到了对不足的认定、对成绩的谦虚。昨天的努力奠定了今天的稳固,昨天的奋斗铸就了今天的成功。我相信:“锦天城”今天的执着定会给明天带来希望,“锦天城”今天的追求定会让明天神采飞扬!

【注释】

(1)刘丹华,1998年撰写本文时系《华政报》记者,现为华政党委组织部部长。

(2)张树芳,本书作者史焕章的妻子,上海幼儿师范1962届毕业生。

(3)本文系本书作者史焕章之妻子张树芳和女儿史军2011年夏季去西藏旅游回来所写,原文刊载于上海援藏联谊会主办的《信息交流》2011年第6期。

(4)原文刊载于洪丕谟:《霜秋红叶》,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9年版。

(5)原文系《中国法制报》记者晚虹的采访稿,刊载于1987年11月28日《中国法制报》。

(6)原文刊载于《刑侦研究》1988年第1期。

(7)原文刊载于《中国律师》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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