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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次尝试

时间:2022-0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因繁杂的公务缠身,未能如愿。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中国司法制度是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的一门学科,没有在司法部门实践过的同志,很难有深刻的感受。为了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探索法学研究的新路子,我们提出把学校的学者、专家与司法实际部门的学者、专家结合起来,撰写《中国司法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既可作为高等学校教学用书,又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同志参考阅读。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次尝试(13)

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一方针指引下,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已先后恢复和建立,各项司法制度也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但由于长期以来,忽视法制建设的结果,社会上普遍缺乏法制观念,不少人搞不清楚公、检、法、司的分工与区别,有的甚至把“司法局”误解为“私法局”、“书法局”、“四化局”等等,闹了很多笑话。还有一部分“行家”反对建立司法行政机关,认为司法行政机关撤销了20多年,不也一样过来了,何必多此一举。有的地方借调整机构之机,也想撤销刚恢复不久的司法行政机关。一时间,司法行政部门干部人心惶惶,不安于位,司法行政机关处于风雨飘摇的境地。当时,我们都在为争取司法行政机关的生存权利而大喊大叫。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司法行政机关不但得以保存下来;而且各类业务都有了飞速发展,各项司法制度也日益完备,在国家法制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面对这一令人鼓舞的形势,我当时就产生了潜心研究中国司法制度的意愿,并着手作了一些准备,想把它撰写成书,以供新参加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同志参考。但因繁杂的公务缠身,未能如愿。

到学校工作后,这个愿望变得更加强烈。我曾经读了学校老师们写的《中国司法制度》讲稿,总感到不理想。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中国司法制度是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的一门学科,没有在司法部门实践过的同志,很难有深刻的感受。为了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探索法学研究的新路子,我们提出把学校的学者、专家与司法实际部门的学者、专家结合起来,撰写《中国司法制度》。

这个设想得到了学校专家和司法实际部门专家的热烈赞同。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终于拿出了这部书稿。

40年来,中国的法制建设尽管走过弯路,有过曲折,但终究找到了正确方向,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这是十分宝贵的财富。《中国司法制度》一书,力求从一个侧面反映和总结40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法制建设的丰富经验和教训。我们认为,从中国国情出发,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中国司法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了,并正在不断地丰富和完善。如议行合一、分工合作的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原则、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职能和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群众路线的原则等等。

《中国司法制度》一书有很强的应用性和实用性,这是它的又一个特点。本书努力反映中国法制建设的最新动态、最新成就。如近年颁布的《行政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举报工作若干规定》等等,书中都有叙述和反映。另外,对仲裁、调解、公证等一些程序还作了系统介绍,有的还附有案例,便于参考运用。

本书的第三个特点,是对中国古代的司法制度和外国司法制度作了一些介绍和比较。中国古代司法制度源远流长,上下五千年,内容十分繁复庞杂,只能择要而述,古为今用。对外国司法制度,主要选其有代表性的国家和法系以及不同的社会制度作些介绍、对照、比较,让读者有个大概的了解。

《中国司法制度》既可作为高等学校教学用书,又可供司法实际部门的同志参考阅读。本书的出版,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但是能否得到广大同学和读者的欢迎,那就要由大家来评判了。热切地期望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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