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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究负面报道策略

时间:2022-0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批评性的负面报道来说,这一原则显得尤其重要。该报道之后,普宁市交警大队召开市区中队干警会议,要求全体干警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营运客车进行整治。批评性负面报道,往往鞭挞假恶丑的东西。五是依法依规,适当告知。做批评性负面报道,记者首先要做遵纪守法的人,然后才能开展舆论监督。

新闻工作有一个原则,就是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的方针。这一原则,并不是说不能作负面报道,只报喜不报忧,而是要求做负面报道时要更加慎重,更加讲究艺术和策略。

如何讲究负面报道的艺术和策略呢?

我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审时度势,抓住时机。舆论监督是一件比较难的事情。批评到谁,谁都不高兴。曝光性质的批评性报道,往往要适合形势发展的需要,抓住某种机会进行报道。如果涉及党政部门的人和事,往往在人事变动初期进行曝光会更好。因为新领导往往都是要有新思想、新谋为和新举措,而在这个时候,把曝光性质的问题摆出来,更加有利于新领导了解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来加以解决,所以新领导上任初期是批评性报道的最佳时期。

2000年7月28日发表于《普宁报》第三版的曝光性质的专题报道《这里依然饮水难——来自典型地氟病区的报道》就是这类作品。

当时,普宁市新一届党政主要领导新上任不久,凭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我把自己多次前往南径镇、麒麟镇和燎原镇等典型地氟病区乡村实地调查的所见所闻整理成图文并茂的专题报道进行发表。没想到,该报道被在广州工作的普籍乡亲、时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天同志看到。他感到很吃惊,连夜打电话给时任普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秀维同志,谈了一个多小时,要求普宁市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好普宁地氟病区人民的吃水难问题。在罗天同志的过问下,普宁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全市性改水热潮,广东省政府下拨1亿元资金予以支持。

后来,广东省省长卢瑞华等领导也到南径视察改水工作。从2000年8月到2003年10月,相关报道《麒麟加大地氟改水力度》、《八方齐协力 解决饮水难——来自典型地氟地区的跟踪报道》、《将引甘泉进南径》、《聚焦地氟改水》、《市领导带头捐款改水》、《南溪镇启动改水工程》、《我市东部五镇地氟改水工程开工》、《南径改水工程进展顺利》、《卢瑞华视察南径改水工程》、《普宁改水捐资已达960多万元》、《谢烈鹏心系南径改水》、《林木声南径喜尝自来水》和《汩汩清水进农家——普宁市农村改水见闻》等,都是《这里依然饮水难》的后续报道。2006年,杨秀维同志在《榕水奏欢歌——普宁市建设农村饮用水工程纪实》一文中,特别提到这一专题报道。

二是选准角度,有的放矢。角度选得准,曝光性质的负面报道就更有针对性。一些负面报道,要从发问的角度去引人思考,表现主题。例如:1999年2月23日在《普宁报》发表的作品《客不归点是何因?》,2001年4月10日在《普宁报》发表的作品《梅价大跌是何因?》,2004年6月13日在普宁电台《社会大观园》栏目播出的作品《荔枝中毒事件何时休》,2013年5月19日和2014年4月13日分别在普宁电视台商城聚焦》栏目播出的作品《公共环境卫生谁给力》和《为何手机信号差》等,都是这类报道。这类报道,从调查问题开始,然后进行剖析和探讨,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这样由表及里,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夹叙夹议,有理有据,引人思考,得出的结论也能令人信服。一些负面报道,要从明确的角度去表明观点,旗帜鲜明地进行阐述和分析,清楚地把握舆论导向。例如:1996年10月1日在《揭阳晚报》上发表的作品《管管这些乱闯的“野马”》和2001年5月15日发表在《普宁报》上的作品《这黑夜也该到头了——来自船埔镇两个“无电村”的报道》等,都是观点式的报道。还有一些负面报道,要从“反面文章正面做”的角度去进行宣传引导,在负面消极的事件中传递正能量。例如:1998年4月14日在《普宁报》刊发的新闻述评《火灾无情人有情》,2006年10月22日、2009年6月28日和2010年11月28日,在普宁电视台《社会窗口》栏目分别播出的作品《进一步规范普宁旅游业》、《整治污染 保护练江》和《新规定 新跨越——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透视》,还有2012年2月5日在普宁电视台《商城聚焦》栏目播出的作品《招工虽难有新招》,都是“反面文章正面做”的成功之作。

三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此乃新闻报道实务的重要原则。对于批评性的负面报道来说,这一原则显得尤其重要。因为在报道过程中,你只有做到让事实说话,客观实际,公正无私,一是一,二是二,不添油加醋,不妄加推测,不作客里空,且不偏不倚,你才能让人心悦诚服,从而使负面报道当事人无言以对,虚心接受,收到良好的舆论监督效果。例如:1998年5月26日,我以笔名发表在《普宁报》上的作品《中巴争客绿灯下》,用现场直击的方式,还原两辆中巴在市区流沙大道与南平路交界处的红绿灯路口违规争客的景况,最后以“笔者四处张望,没有发现执勤交警的身影”作为结尾。该报道之后,普宁市交警大队召开市区中队干警会议,要求全体干警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对营运客车进行整治。在随后的6月9日《普宁报》上,记者以《交警加大力度整治营运客车》为题进行跟踪报道。又如:2005年8月19日,在普宁电台《社会聚焦》栏目播出的作品《车辆加油难 多方受影响》,实事求是地对普宁市区新近出现的车辆加油难给多方造成了明显影响的现象进行了客观报道,同时分析原因,解决疑问,寻找对策,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

四是把握好度,留有余地。批评性负面报道,往往鞭挞假恶丑的东西。这些东西,有的违反社会道德,有的违反社会公德,有的违反事物发展规律,有的违反人们审美需求,有的违反社会习俗礼仪,有的甚至违反法律法规。对这些假恶丑的东西进行曝光,最终目的是为了弘扬真善美。也就是说,曝光是怀着好意来进行曝光,是为了构建和谐社会而进行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不是怀着敌意来“一棍子打死”。因此,在报道过程中,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特别要把好曝光度,做到点到为止,适度曝光;在报道思想上,不要盲目上纲上线,不要置对方于死地而痛快;在语言运用上,不要以偏概全,说过头话和偏激话,要给当事人留有改进工作的机会和余地。

五是依法依规,适当告知。俗话说,打铁需要自身硬。正人需要先正己。做批评性负面报道,记者首先要做遵纪守法的人,然后才能开展舆论监督。记者的一切新闻采访报道活动都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来进行。任何违法手段,例如借舆论监督之名搞新闻敲诈,最终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会被人民唾弃。同时,在做负面报道过程中,要选择适当时机告知对方,核实相关情况,听取其意见,争取其配合。例如,2014年4月上旬,在采写《为何手机信号差》专题报道之前,我联系了政府主管部门普宁市经信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同时与手机通信运营商普宁移动、普宁电信和普宁联通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共同分析手机信号差的原因,促成他们积极配合,采取具体措施加以解决,达到“曝光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目的。

实践表明,批评性负面报道,只有讲究方法方式和艺术策略,才能起到良好的舆论监督的效果,才能使负面报道不会产生负面作用,不会惹上新闻纠纷,也才能有效保护记者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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