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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辩证地认识共同美

时间:2022-0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认识共同美,必须先认识什么是美。人类在无阶级的社会中,比较能够产生普遍的共同美。我认为,我们现在所寻找得到的共同美大量地是存在于自然美和形式美之中。但要特别强调这种共同美产生的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说,“民主性”、“人民性”的提法与共同美的提法是一致的,并不矛盾。例如,古往今来出现了很多咏梅的诗词,都一致认为梅花是美的。但基于这种共同美而产生的具体美感,各人又有明显的不同。

共同美的问题牵涉到文艺的典型问题(至少是典型的共性问题),文艺的批判继承问题,文艺的社会作用问题,等等,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要认识共同美,必须先认识什么是美。什么是美,是个老问题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术界曾开展过极为热烈的讨论。虽然还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但在讨论中有些关键问题似乎越来越清楚了。我认为,美既不是单纯的客观事物的天然属性,也不完全是人类社会意识形态性的东西。美应该是客观地存在于某些事物(包括自然和社会事物)身上,能引起人们美感的因素和条件,而经过人类的实践活动之后,造成了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的人化和人的对象化,这样才产生了美。因此,美是有客观性和社会性的。从自然物来说,美并不同于物质的硬度、密度之类属性,而是在人类实践中,当自然物与人类生活发生了密切关系,成为人类的生活环境和劳动对象之后,它本身具有的某方面的属性对人类生活发生了有益的作用,人类再以自己美的理想对此作出评价,这样就产生了自然美。例如,月光在人类社会产生以前早就存在了,但那时是无所谓美的,只有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后,月光照亮暗夜,利于人类夜晚活动时,才成其为美。因此,自然美也是带有社会性的。

社会美当然就更带有社会性,也更多地受着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某一社会事物假如是美的,则必然是由于它的形象能够充分地体现这一事物本身具有的真和善的性质,也即体现了这一事物是符合生活发展的历史进步性和人民的利益、愿望(这就是人民性)。这就不但带有社会性,而且还明显地受意识形态影响,甚至还打上阶级的烙印。因此,社会美与自然美是有所不同的,社会美之所以是免不了带上社会的、历史的、阶级的(迄今为止人类社会主要是阶级社会)烙印的。

至于艺术美,它是客观生活在作者头脑中反映的产物,它是生活美、自然美的反映,其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性质就非常明显了。假如认为美是纯客观的,是客观事物的一种属性,就如糖是甜的那样。那么,人人吃糖都觉得甜,人人看到的而事实又不是这样,有些东西确实能引起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人都产生美感。根据这种复杂性来看,美的本质决定了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有共同美。

如前所述,客观事物存在着美的条件和因素,而这种因素又只有经过人的实践活动之后,才会对人的美感发生作用。因此自然美带有社会性,社会美又直接受意识形态的影响。那么,共同美就不可能是绝对的,只可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人类在无阶级的社会中,比较能够产生普遍的共同美。而在阶级社会中,人对事物的认识都不免打上阶级的烙印,共同美的产生就必须具有一定的条件,即不同的阶级必须在某种条件下对事物取得一致的认识时才能产生共同美。我认为,我们现在所寻找得到的共同美大量地是存在于自然美和形式美之中。

自然界中的红花绿叶,明月清风,黄山、漓江、三峡、西湖,甚至包括描写自然物的艺术品,如齐自石的虾,徐悲鸿的马,黄胄的驴,等等。这些事物本身能充分体现自然界的生动和丰富,有鲜艳的色彩,有旺盛的活力。它们于人类有益或无害,对各阶级的人的利害关系大体是相同或相近的,而且在历史的长河中,自然界本身的变化及其对人类影响的变化,一般说是比较稳定的。于是它们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级的人就都能引起大致相同的美感了。因此,自然美之中就产生了共同美。

形式由内容决定,但是形式确实也有相对的独立性。旧体诗词的格律,京剧的西皮和二黄,中国画的米点和皴法,这些难道不是体现了形式的相对独立性吗?若不承认有形式的相对独立性,那么 “旧瓶装新酒”,对旧的形式的继承与革新就成为不可能了。某些艺术品确实也存在以艺术形式取胜的现象。京剧《三岔口》、《泗州城》等剧目在外国受到普遍的热烈欢迎,也未必就是由于其内容起了决定作用吧?外国观众感兴趣的恐怕首先还不是任棠惠和刘利华之间的误会,而主要是惊叹他们在伸手不见五指的 “黑暗”中打斗的绝招。当然,形式美中的共同美,其存在也得有个先决条件,就是其所反映的内容并不含有鲜明突出的政治性和阶级性,即属于所谓 “中间作品”吧。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其形式美才可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也才可能成为共同美而存在;政治性强的作品,只能引起它为之服务的那个阶级的人的美感,而与之对立的阶级的人则并不认为是美的。宣扬封建奴才主义的京剧 《九更天》,虽然也有 “滚钉板”之类的 “绝技”,但我们看起来不但引不起美感,反而会引起恐怖或厌恶之感。

那么,在思想内容上有没有共同美的存在呢?回答是肯定的。但要特别强调这种共同美产生的条件。美的基础是真和善。各阶级对真和善的评价不同,因而对美的评价也不同。这是阶级社会中存在的普遍的、根本的情况。但也不排斥在一定条件下,不同的阶级甚至根本对立的阶级,也可能在某些方面有共同的利益,因而对某些问题的看法可能是相近的或相同的。为什么抗日战争时期,杜甫的 《春望》、陆游的 《示儿》、郭老的 《屈原》会在各阶级人士中产生共鸣,就是因为这些作品的爱国主义思想,或所表现的战乱中的流离痛苦,能够引起在抗日战争条件下各阶级爱国人士产生共鸣的思想感情,表现这种共同的思想感情的艺术作品也就产生共同美。在这个意义上说,“民主性”、“人民性”的提法与共同美的提法是一致的,并不矛盾。思想内容上的人民性也就是一种共同美,即共同的思想品德上、道德精神上的美,其与艺术上的共同美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

假如客观事物没有共同的美的因素,则不可能产生共同的美感;客观事物有了共同的美的因素,不同阶级的人在承认其是“美的”这一点上就有共同的语言了。但这只是文艺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共同美反映成不同阶级的美感后,又不完全相同。尽管在一定条件下,不同阶级的人对同一事物都认为是美的,但究竟如何美?美在哪里?则又可能产生不同的美感了。例如,古往今来出现了很多咏梅的诗词,都一致认为梅花是美的。陆游的“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林逋的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乃至毛泽东同志的 “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这些诗句,在咏颂梅花具有不同于其他花木的较高的格调这一点上,大致是一致的吧。这就是一种共同美。但基于这种共同美而产生的具体美感,各人又有明显的不同。陆游强调的是清高,林逋强调的是飘逸,而毛泽东同志则强调其坚强不屈的精神。这就是同中有异。我们既要看到牙雕工艺品毕竟引起了牙雕艺匠和资本家异口同声的赞美,说明牙雕工艺确实存在着引起他们美感的共同因素。同时也要看到工人和资本家的各自的具体的美感有本质的不同。正是在这一点上说明了不同阶级有不同的美,不同阶级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有共同美。共同美与美感的阶级性并不矛盾。

总起来说,客观事物本身是复杂的,共同美的问题就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现象。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绝对地来看共同美,而必须辩证地、实事求是地来看共同美。

发表于 《复旦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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