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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二十四年礼部侍郎

时间:2022-0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5]《旧唐书》两条史料所记分明是《开元三年令》和《开元七年令》,并无开元四年修令、颁令之言。如此,《开元四年令》是否是独立于《开元三年令》和《开元七年令》之外的又一令典?

有关唐令篇名、次序,《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刑部郎中员外郎”条详列其目:

凡令二十有七:分为三十卷。一曰官品,分为上、下。二曰三师三公台省职员,三曰寺监职员,四曰卫府职员,五曰东宫王府职员,六曰州县镇戍岳渎关津职员,七曰内外命妇职员,八曰祠,九曰户,十曰选举,十一曰考课,十二曰宫卫,十三曰军防,十四曰衣服,十五曰仪制,十六曰卤簿,分为上、下。十七曰公式,分为上、下。十八曰田,十九曰赋役,二十曰仓库,二十一曰厩牧,二十二曰关市,二十三曰医疾,二十四曰狱官,二十五曰营缮,二十六曰丧葬,二十七曰杂令,而大凡一千五百四十有六条焉。[10]

只是这一记载并未明言此一篇目出自唐代哪部令典。据《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二》载:“开元十年(722),起居舍人陆坚被诏集贤院修‘六典’……二十六年(738)书成”,[11]即《唐六典》于开元二十六年成书。而《旧唐书》卷五〇《刑法志》载:“(开元)二十二年(734),户部尚书李林甫又受诏改修格令。……总成《律》十二卷,《律疏》三十卷,《令》三十卷,《式》二十卷,《开元新格》十卷”,[12]即开元二十五年(737)修成新令。那么《唐六典》所载唐令篇目是否为《开元二十五年令》?

由于《唐六典》对于唐令修纂的记述“皇朝之令,武德中裴寂等与律同时撰。至贞观初,又令房玄龄等刊定。麟德中源直心,仪凤中刘仁轨,垂拱初裴居道,神龙初苏瓌,太极初岑羲,开元初姚元崇,四年宋璟并刊定”,[13]仅截至开元四年(716)而未延伸至开元二十五年,故而《唐六典》所载唐令篇目似应出自《开元四年令》。只是依此记载,除武德“撰”令以外,贞观以下皆为“刊定”,[14]那么此一唐令篇目是否不限于《开元四年令》,而可被视为有唐一代令典通用之例呢?

又,《唐六典》上述有关《开元四年令》的记载,有别于《旧唐书》卷五〇《刑法志》所载:

开元初,玄宗敕黄门监卢怀慎、紫微侍郎兼刑部尚书李乂、紫微侍郎苏颋、紫微舍人吕延祚、给事中魏奉古、大理评事高智静、同州韩城县丞侯郢琎、瀛州司法参军阎义颛等,删定格式令,至三年三月奏上,名为《开元格》。

六年,玄宗又敕吏部侍郎兼侍中宋璟、中书侍郎苏颋、尚书左丞卢从愿、吏部侍郎裴漼慕容珣、户部侍郎杨滔、中书舍人刘令植、大理司直高智静、幽州司功参军侯郢琎等九人,删定律令格式,至七年三月奏上,律令式仍旧名,格曰《开元后格》。[15]

《旧唐书》两条史料所记分明是《开元三年令》和《开元七年令》,并无开元四年修令、颁令之言。如此,《开元四年令》是否是独立于《开元三年令》和《开元七年令》之外的又一令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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