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楚鬻拳自杀

楚鬻拳自杀

时间:2022-0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初,楚武王克权[1],使斗缗尹之[2]。巴人叛楚而伐那处,取之,遂门于楚[8]。楚子杀之,其族为乱[10]。冬,巴人因之以伐楚[11]。十九年春,楚子御之,大败于津[12]。还,鬻拳弗纳[13]。鬻拳葬诸夕室[19],亦自杀也,而葬于绖皇[20]。初,鬻拳强谏楚子,楚子弗从,临之以兵[21],惧而从之。鬻拳曰:“吾惧君以兵[22],罪莫大焉。”楚人以为大阍[24],[二]谓之大伯,使其后掌之[25]。[7]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阎敖与巴人一起伐申,以此警惧巴人。

(选自庄公十八年、十九年)

背景鬻拳与楚王同姓,“盖先君所命傅保之臣(傅保之类的臣)也”(竹添光鸿笺),以强谏楚子而闻名。

初,楚武王克权[1],使斗缗尹之[2]。以叛[3],围而杀之。迁权于那处[4],使阎敖尹之[5]。及文王即位[6],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7]。巴人叛楚而伐那处,取之,遂门于楚[8]。阎敖游涌而逸[9]。楚子杀之,其族为乱[10]。冬,巴人因之以伐楚[11]

十九年春,楚子御之,大败于津[12]。还,鬻拳弗纳[13][一]遂伐黄[14],败黄师于踖陵[15]。还,及湫[16],有疾[17],夏六月庚申卒[18]。鬻拳葬诸夕室[19],亦自杀也,而葬于绖皇[20]

初,鬻拳强谏楚子,楚子弗从,临之以兵[21],惧而从之。鬻拳曰:“吾惧君以兵[22],罪莫大焉。”遂自刖也[23]。楚人以为大阍[24][二]谓之大伯,使其后掌之[25]

[一]竹添光鸿:前段叛乱如麻,一经“弗纳”,转败为功,乃见鬻拳有力。

[二]竹添光鸿:此句警切,与“谓之京城大叔”同,以明楚人之尊信鬻拳也。

君子曰:“鬻拳可谓爱君矣,谏以自纳于刑,刑犹不忘纳君于善。”[三]

后语钱穆评曰:“鬻拳为人,盖性气极强烈。彼屡冒犯谏君,君之不听,甚至用武威胁,以求必从。其后君在外兵败,鬻拳甚至闭门不纳,其径行已心如此。然鬻拳终亦心不自安,以为用武胁君是一大罪,君不之罚,彼乃自刖己足。后之拒君弗纳,君道死于外,彼更引此内憾,认为君死由我,乃自杀以谢其对君之内疚。当时君子评此事,则仅谓鬻拳可谓爱君。此一评语,乃直道出鬻拳本人心事。若论其行迹,似乎鬻拳所为,非为臣之常轨。但探其内心,则鬻拳之一切反常违法,实莫非出于其平日一番爱君之至忱也。惟鬻拳既屡激于其爱君之心之所不得已,而终于自引为己罪,而卒至于自杀。此亦惟以求其一己之心之所安而已。此种精神,固亦不能不谓其是一种极高的道德精神也。”(《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一)

[三]竹添光鸿:二“纳”字相睨,而与“犹”字神采旁射。

【注释】

[1]权:诸侯国名,在今湖北当阳东南。

[2]斗缗:楚国大夫。尹之:为权之长官。

[3]以叛:斗缗以权叛楚。

[4]迁权于那处:将权地之人迁往那处。那处:楚地名,在今湖北荆门东南。

[5]阎敖:楚国大夫。

[6]文王即位:文王即位于鲁庄公五年(前689)。

[7]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阎敖与巴人一起伐申,以此警惧巴人。巴:诸侯国名,在今湖北襄樊。申:诸侯国名,在今河南南阳。惊同“警”。其指巴。

[8]门于楚:攻楚城门。

[9]游涌而逸:浮行于涌水而逃亡。涌:夏水支流,在今湖北省。

[10]其:指阎敖。族:宗族,族人。

[11]因之:依阎敖之族。

[12]大败于津:楚子大败于津。津:楚地名,在今湖北省。

[13]弗纳:不让楚子入国。鬻拳此时掌管楚国城门。

[14]黄: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

[15]踖陵:黄地名。

[16]湫:音jiǎo,楚地名,在今湖北省。

[17]有疾:楚文王病。

[18]庚申:十五日。

[19]鬻拳葬诸夕室:鬻拳将楚文王葬于王室墓地

[20]绖皇:王室墓地前的一块空地。

[21]临之以兵:以兵器面对楚王,即以兵谏。

[22]惧君以兵:以兵惧君,以兵器使国君惧怕。

[23]自刖:将自己的脚砍掉。刖:音yuè。

[24]阍:守门官。大阍:守门官之长。大同“太”。

[25]使其后掌之:使鬻拳子孙继任大阍之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