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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篇》第一

时间:2022-0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孙子兵法》十三篇中,《计篇》居首,历来为《孙子兵法》的研究者所看重。《计篇》之“计”,不仅指计谋、策略;更具有决策、预测之意。以《计篇》为第一,或许是因为在孙子看来,战争之法,首重的不是勇力,而是智慧。这种整体性的考量,在孙子兵法中被称为“五事”“七计”。这一番“汉中对”也正可谓《孙子兵法》中“庙算”的绝佳案例。

导读

在《孙子兵法》十三篇中,《计篇》居首,历来为《孙子兵法》的研究者所看重。本篇可以看做是《孙子兵法》的总纲,讲出了《孙子兵法》一书最重要的基本思想。

《计篇》之“计”,不仅指计谋、策略;更具有决策、预测之意。以《计篇》为第一,或许是因为在孙子看来,战争之法,首重的不是勇力,而是智慧。

战争,是残酷的。虽然每个人都憎恶战争,但人类社会却始终无法摆脱战争的阴影。进入春秋时期以后,随着各诸侯国经济力量的增强,战争成为它们扩张、争霸的常用手段。仅在春秋时期的242年的历史中,大大小小的战争就有近500次,每一次战争对于人类社会而言都是深具影响的大事件。〈左传〉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国家的大事,是祭祀与战争)。在人类的历史上,很多时候,战争成为利益、领土、民族、信仰等种种冲突的最终解决之道。人类的文明在进步,然而战争的规模却越来越大;人类文明在发展,在日趋理性,但战争的残酷性却有增无减。战争,是人类的悲剧,却也是必须直面的现实。故此,孙子在整部兵法的开篇便凝重地写下了这样的话:“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

这句话开章明义地指出——军事,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关系到国祚存续的大事,决不能逞一时之血勇,轻言妄动。《孙子兵法》一书虽然是兵法艺术的集大成之作,却始终对战争保持了一种十分审慎、清醒的态度。开篇将战争、军事上升到人民生死、国家存续的高度,就是希望使执政者们都能用最谨慎的态度来对待战争之事。

军事战争的胜败,则首先取决于战争之“计”——战略规划的制定。这种最高层次的战略思考,孙子称为“庙算”。战争不再是一城一地之争,不再是精兵劲卒的血勇之战,而是站在国家政治整体诉求的高度去考量的国家战略。这种整体性的考量,在孙子兵法中被称为“五事”“七计”。

所谓“五事”,即文中所谈到的“道、天、地、将、法”。要求战略的制定,必须要充分比较敌我双方的政治社会经济环境、深入了解气候、地理自然环境、将领素质、军队建设管理、后勤保证等条件,才能做出正确的战争决策。政治、自然、人事多方面综合考虑而后全面评估,这正反映了孙子全局性的战争观念。

以“五事”为战略思考的纲领,下一步就需要对敌我双方的力量做全面的评估和对比,这些考量需要从七个方面入手,这些方面被后代的军事家们归纳为“七计”,即文中连续的七个问句——“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通过对比双方政治开明程度、将领能力、天时地利、法令执行效率、军队力量的装备、训练成都、军功赏罚等七个方面,进一步为战略战术的制定提供了明细考量维度。

但应该注意的是,这种对比衡置绝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多维度的。在中国历史上,谈到此类宏阔的战略谋划,刘备与孔明的“隆中对”是最为著名的。其实,刘邦与韩信的“汉中对”也堪称典范。韩信拜帅后,第一次向刘邦献策,建议刘邦东进关中,以争天下。当时,项羽在各个方面都强于刘邦,但韩信的对比却更深入一层:楚军残暴、失民心;政治上失信、诸侯怀怨;作为将领项羽只有个人勇武却不能任人,有妇人之仁,却不能赏罚分明……如此种种,所以从长远看,项羽必将由强转弱。韩信这番精妙的分析,拉开了楚汉争雄的大幕,历史也正是这样发展的。这一番“汉中对”也正可谓《孙子兵法》中“庙算”的绝佳案例。

在本章中,孙子还提出了著名的“兵者,诡道也”的论断,称得上是中国传统军事智慧的集中总结。战争是残酷的,需要慎重决策,一旦通过考量“五事”“七计”,决定作战,就要面对残酷的战争。在残酷的战争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认识到战争的本质——不仅仅是以力相博,更重要的是通过智慧欺骗敌人,通过在战争中把握战机、随机应变,最终战胜敌人。孙子在书中提出了十二种机变(或称为“诡道”十二法)——“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十二法”中,前四法主要是强调对敌人的欺骗,比如故意隐藏军力示敌以弱,隐藏军事行动梦比敌人,误导敌军对敌我双方的距离产生错误判断。古代的兵法家将这四种机变称为“示形”,即通过欺骗敌人来误导敌军的决策。而后面的八法,则侧重于调动敌人的力量,从而营造出对我军有利的战略形契——以利诱敌,趁乱败敌,敌军强盛则严防死守甚至小心回避,故意激怒敌人来赢得战机,示敌以弱使敌军骄纵妄动,调动敌人使之疲惫,离间敌人以便各个击破。这十二种机变充分体现了孙子的军事智慧。而上述种种,最终被归纳为“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八个字。在孙子的兵家之道里,既有对战争经验的总结,也体现了中国道家有无相生、利害相倚、虚实转换的哲思精髓。“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八个字可谓道尽了其中的神妙。

这种系统的战略考量,高妙的战争智慧,也使〈孙子兵法》成为我国军事理论史上光辉的肇始之作。本篇中所提到的兵家诡道十二法,更为后世历代兵家所推崇,并逐渐演化为“三十六计”。

“五事”“七计”“十二机变”是本篇的核心纲领,也是军事理论的主导性思想。但除此之外,文中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细节论述,颇值得今天的人们仔细体会。

比如,在谈到五事之将时,孙子指出,作为将领,要具有“智、信、仁、勇、严”五种品德。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孙子列举这五种品德的顺序。吴如嵩在《<孙子兵法>十三讲》中对孙子对这五德的排列顺序中蕴含的深意做了深层次的剖析。首先是“智”,《孙子兵法》中,“智”和“知”是相通的,智的问题是素质问题,而其核心是知识问题,是才能问题。再者是“信”,信就是诚信,言而有信,说到做到。《司马法·仁本》里说,成列而鼓,是以明信也。孙子之所以如此重视信的地位和作用,吴如嵩解释道:“这跟孙子所处的时代环境有密切的关系。春秋时代,新兴地主阶级在反对奴隶制的斗争中,一方面与广大军民有着相对广泛的一致性,能够一定程度地做到上下同欲。另一方面,新兴地主阶级为了培养自己的军官队伍,增强军队的战斗力,信赏明罚就成了打击奴隶制世卿世禄制度的有力武器。”比如抗金名将岳飞,精忠报国,他的名言是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他善于用兵,军纪严明,爱兵、爱民,因此在军队中有着崇高的威信,也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拥戴。第三点是“仁”,就是仁爱,爱卒、善俘,这是团结内部统一意志的一个重要因素。“勇”一般都解释为勇敢,但作为将帅,责任在于运筹决胜,不能错下决心,丧失战机。因此,“勇”既有勇敢的意思,更有果敢的意思。对于将帅来说,“勇”应该指勇略、果断,指挥员要多谋,要善断,更要果断。最后一点是“严”,就是严格,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严明赏罚。古人讲顺命为上,有功次之。服从命令是第一的,争取战功是次要的。军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团体,执行的是特殊任务,将帅带兵,严字当头,以身作则,军队才有战斗力。“严”和“仁”是一对矛盾,“仁”是基础,“严”是要求,“仁”“严”统一,就能够出战斗力。这五种智慧,不仅是对军事将领的要求,今天也同样可作为领导人才的衡量标准。有智慧,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信、有仁,才能得到他人的拥护;有勇气,才能担当起责任;有严格的管理和公平,才能使团队有长远的发展。这与孔子所说的“恭、宽、信、敏、惠”,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虽然孙子提出在兵法作战上要用“诡道”、要欺骗、要机变,但这种种“欺诈”仅限于军事领域。在社会与国家政治的层面上,还是要以“正道”为基础,即依靠政治的清明、政策的开明,形成国家的合力,这才是战争的真正的基础。正如孙子在后文所说,“以正合,以奇胜”。换言之,战争只是外在的、结果性的,在更为本质的方面,是要以“正道”为导向,为基础的。不仅是兵之“诡”道要用政治的“正”道来支撑,在本篇中所谈的“因利而制权”的造“势”之法,其实也要有“道义”的支撑。否则,完全以利益为导向,也会陷入误区之中。试想一下,无信、无义、无共同目标、无良性竞争的团队又怎能持久呢?

第三,《孙子兵法》一书,虽然是谈论战争的,但孙子认为,最高的境界却是不争之争、不战之战。有战争,则必有牺牲;有冲突,则必有损伤。不仅是敌人,自己一方也同样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如果伤害过大,固然惨胜,但这也是两败俱伤的结果。因此,对于国家而言,战事不可轻启;对于人与人的关系而言,冲突不可轻易激化。以当代的管理科学来看,共赢才是最好的结局。而能够在“不争”的情况下化解冲突,同时引导整体的局面向着有利于达成自己目标的方向前进,才是“争”的最高境界,是比“十二机变”更加高明的大智慧。而这种整体布局的艺术,在《孙子兵法》中,集中体现在“势”这个范畴的思考上,正所谓“内谋谋计,外谋谋势”。如何造势,如何因势利导,是贯穿《孙子兵法》一书的又一个重要的线索。这一点,也希望读者能够在阅读中仔细体会。

【原典】

孙子曰:兵者【1】,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2】,不可不察【3】也。

【注释】

【1】兵者:“兵”的含义很广,可指兵器、军械,也可指兵卒、军队,也能译为用兵。在这里指战争。

【2】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一般译为军民或百姓的生死、国家的存亡,其实两句是互文的关系,生死与存亡都是对国家而言的。连用两个短句,就是在强调战争之事的重要性,开章明义地指出战争是可以影响到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

【3】察:观察、发现,这里指认真研究、审慎思考。

【译文】

孙子说:战争之事,是国家大事,关系整个国家的生死存亡,必须谨慎对待、审慎思考。

【原典】

故经之以五事【1】,校之以计【2】,而索其情【3】:一曰道,二曰天,三日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4】,故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5】。天者,阴阳、寒暑、时制【6】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7】。将者,智、信、仁、勇、严也【8】。法者,曲制【9】、官道【10】、主用【11】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12】,知之者胜,不知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13】?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注释】

【1】经之以五事:经,原意指织机上的纵线。在传统的纺织工艺中,会先布置好纵线(经),再横向编制丝线(纬)。故此“经”也引申为核心性、纲领性内容。五事,指后面所说的“道、天、地、将、法”,认为这五种情况都是谋划战争之际,需要首先考虑的五种情况。

【2】校之以计:校,音jiào,比较、衡量之意。计,本意为计算。不过,历代的研究者一般都认为此处的计是指后文中“主孰有道”等七件需要考虑的事情。连同前面的“道、天、地、将、法”,被合称为“五事七计”。

【3】索其情:索,探索、探求;情,战争胜负的情形。

【4】民与上同意:上,指国君,今或理解为执政者、政府;同意,上下心意相同,愿望一致。

【5】而不畏危:畏,害怕。此句指民众与执政者齐心作战,同生共死,不畏惧危险。在银雀山汉墓出土的竹简本《孙子兵法》(以下简称为“汉简本”)中,此句为“民弗诡也”,有学者将“诡”解释为“违抗”,认为这一句的意思是民众不会违抗命令逃避战争。

【6】时制:指春夏秋冬四季更替,气候变化。

【7】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指作战需要了解的各种地理要素。汉简本在远近之前还有“高下”二字。远近,路途的远近;险易,地势的险峻与平坦;广狭,战场的开阔还是狭窄;生死,生地还是死地,这里暂时翻译成“是否方便军队进攻、撤离”,更准确的含义可以参看后面的《九地篇》来理解。

【8】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指将帅要有智慧、赏罚有信、关爱士卒、勇敢,且治军要严明。古代学者很关注这五者之间的内在关联。譬如,如果没有智慧的考量,片面强调信则不知变通,片面强调仁爱则会变得软弱。只有思考,却没有勇敢果决之心,就会在犹豫中丧失战机,而没有仁爱之心,则治军可能失之于严酷。故此,这五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不可缺失。

【9】曲制:曲,部曲,古代的军队编制单位。古制一军分五部,部下设曲,所以用部曲来代指军队。此处的曲制指军队的组织制度。

【10】官道:将领的统辖管理,各级将官的职责划分的办法。

【11】主用:军需、军械等战备物资的供应和管理。

【12】将莫不闻:闻,知道。主将不能不知道,即主将必须深刻理解上述各项。

【13】主孰有道:孰,谁的。此句的意思是指对战双方谁的君主更贤明,更有政治智慧。此句与后面的“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等六个分句,被后世的军事研究者并称为“七计”。

【译文】

所以,以(下面)五个方面为纲领,仔细地探究比较(敌我双方的各种条件),来审慎探讨战争胜负的情形:一是“道”,二是“天”,三是“地”,四是“将”,五是“法”。所谓“道”,就是要使民众与君主上下一心,(这样,民众)才能与国家(或君主)同生共死,不怕危险。所谓“天”,包括日夜、晴雨、寒暖、季节变换等气象因素。所谓“地”,包括路途远近、地势险隘平坦、是否方便进退等条件。所谓“将”,要具备智慧、诚信、仁爱、勇猛、严明等素质。所谓“法”,是指军队的组织、将官职责(划分)、军需军械供给管理等方面。这五个方面的情况,将领不能不知道。(只有)深刻理解的才能取胜,不知道的就会失败。所以,要仔细地探究比较(敌我双方的各种条件)来审慎探讨战争胜负的情形。(所以)说:哪一方的君主更加清明?哪一方的将领更有才干?哪一方拥有更好的天时地利?哪一方的军纪更加严明?哪一方的兵力更加强大?哪一方的军卒更加训练有素?哪一方更加赏罚分明?我通过分析比较这些因素就能够预见谁胜谁负了。

【】【】【4标@】【原典】

将听吾计【1】,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2】

【注释】

【1】将听我计:此句的“将”字学者有三种解释:一是副词,将要、假如。则本句可译为:假如听从我的计谋。二是领军之将领,则本句可译为:领军将领听从我的计谋。三是指吴王阖闾,因为孙武是将兵法献给吴王的。即本句可译为:吴王听从我的计谋。本书选择第一种解释。

【2】去之:离开。

【译文】

假如听从我的计谋,用兵作战就会取胜,我就留下来;若是不听从我的计谋,打仗就会失败,我将会离开这里。

【原典】

计利以听【1】,乃为之势【2】,以佐其外【3】。势者,因利而制权【4】也。

【注释】

【1】计利以听:以,通“已”。听,听从,采纳。

【2】势:形势、态势。

【3】以佐其外:佐,辅助,强化。外,外部的行为,与己方战略战术的谋划相对,此处应指具体而有形的军事部署、军事行动。

【4】因利而制权:根据是否有利,制定相应的措施。权,本意为秤锤、秤砣,因为会随着称量物品重量的不同而随时移动位置,所以,有了机变、机动的引申义。

【译文】

分析得失利害,有利于战争的策略被采纳以后,就要营造(有利的)态势,来辅助军事行动的展开。营造“态势”这件事情,就是指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做不同的安排。

【原典】

兵者,诡道【1】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2】。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3】,强而避之,怒而挠之【4】,卑而骄之【5】,佚【6】而劳之,亲【7】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8】也。

【注释】

【1】诡道:指战争中带有欺骗色彩的、灵动机变的战术。

【2】能而示之不能,……远而示之近:这四句被古代的兵家称之为“示形”,即掩饰真实的情形,欺骗敌军。

【3】实而备之:实,指敌军兵力充足。备,防备。本句可译为:敌方具有实力,则需严加戒备。

【4】怒而挠之:挠,骚、抓,扰乱。此句有两种解读:一是敌将偏激易怒,则骚挠他们。二是敌军士气旺盛,则避其锋芒,通过骚扰等手段,待其士气衰落懈怠,再进行攻击。

【5】卑使骄之:卑,谦卑、低下姿态;指通过示敌以弱,来使敌人骄傲。关于此句,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即敌人很小心、谨慎,这时就要使敌人骄傲放纵起来,才能使敌人露出破绽。以上两种解释都有合理之处。虽然具体的做法不同,但其中贯穿的思想是一致的,即诱导敌人放松警惕,从而创造出战机。

【6】佚:同“逸”。指敌人的军队休整充分,军力强盛。

【7】亲:指敌军各部队之间关系和睦、配合紧密。

【8】传:表达、讲明、说明。

【译文】

战争之事,以欺骗(敌人)、机变为原则。有能力,却要示敌以弱;有调动军队(的行动),要装作没有行动;(进攻)距离近的,要伪装成很远;距离敌人较远,却要伪装成可以快速接战的情形。贪利的敌人要诱惑他们;混乱的敌人要趁乱而攻取;敌人部署没有弱点则(我方)应严加戒备(不可松懈);敌人士气强盛则避要其锋芒;敌军(将领)偏激易怒(或士气正盛),就要不断骚扰,(使之举措失当);可以显示出弱小卑下的态度,使敌军骄傲松懈;对于休整充分的敌人,要使之疲惫;对于内部和睦、紧密配合的敌人,要离间他们。在敌人没有防备的时候进攻,在敌人意料不到的情况下进攻。这就是战争取胜(的妙诀),这些是不能预先说明的(必须在战场上随机应变)。

【原典】

夫未战而庙算【1】胜者,得算多【2】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3】矣。

【注释】

【1】庙算:庙,指庙堂,即太庙与明堂,引申为朝廷。古人确定谋划国家大事,必然会在太庙、宗庙上祭告先祖,并在明堂中商议。庙堂是古代国家大计的制定之所,故此被引申为朝廷。所以,本文中的“庙算”,指的是国家最高层对于战事的战略决策与整体筹划。

【2】得算多:算,名词,本意为计算用的筹码,这里指有利于胜利的条件。得算多,指在战前的谋划中,掌握的有利条件多。与后文中“多算胜”中的“算”不同,后者指的是计算、谋划。

【3】见:同“现”,显露、显现。

【译文】

在战争之前的国家层次的战略谋划中预计可以取胜,是因为谋划中掌握的有利条件多;谋划中预料到难以取胜,是因为可掌握的有利条件少。计算详细周密,胜利的可能性就大;计算不周密,胜利的可能性就小;何况作战之前根本就不谋划呢?我通过观察这些情况,就可以预先知道胜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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