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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志第五十

时间:2022-0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盧文弨《文心雕龍輯注書後》曰:“沈,謝耳伯云‘沈一作洗’,余疑皆未是,似當作況,況、貺古通用。”考沈侯貴盛在天監以前梁臺初建之時(據劉毓崧《通義堂集·書文心雕龍後》考定沈約在齊和帝時官驃騎司馬,遷梁臺吏部尚書兼右僕射。《四庫書目提要》據《時序》篇論歷代文學崇替,止於齊世,謂今本署梁通事舍人,乃後人追題,是也。考《隋志》有《帝王要略》十二卷,環濟撰。

【校字】

夫有肖貌天地,稟性五才。

此彦和用《漢書·刑法志》。彼文曰:“夫人肖天地之貌,懷五常之性。”此文“有”字一作“自”,皆“肖”字之誤而衍者。“五才”一作“五行”,五行,即五常也。

生人。

鮑崇城刻《太平御覽》六百一引《梁書》作“生靈”,今《梁書》作“人”,《南史》作“靈”,疑本作“民”,蓋用《孟子·公孫丑》篇“自生民以來,未有孔子者也”。作“人”者,唐人避太宗李世民諱改。

五禮資之以成。

宋本《太平御覽》五八五作“以成文”,下句“之”字下亦有“以”字,當據改。

辭訓之異。

“異”疑“奥”誤。《史記·屈原列傳》:“文質疏内兮,衆不知予之異采。”《集解》引徐廣曰:“異一作奥。”此異、奥形近易誤之證。辭訓二句,即總上《周書》論辭,尼父陳訓四句之義而言之也。《周書·畢命》曰:“辭尚體要,不惟好異。”惡異端即不好異,故此總説奥義,惟舉體要耳。

割情。

嘉靖本“割”作“剖”,是。

既沈予聞。

盧文弨《文心雕龍輯注書後》曰:“沈,謝耳伯云‘沈一作洗’,余疑皆未是,似當作況,況、貺古通用。”按作“沈”不誤,《梁書》作“洗”,亦“沈”之訛,盧校非也。《戰國策·趙策》趙武靈王曰:“常民溺於習俗,學者沈於所聞。”即彦和所本。

【釋義】

此篇揭櫫著書之宗旨與其書之體例,實全書之總序也。共分三段:初序論文所由。中分三節:一、詮命名之義,二、言人貴立言,三、序己著書之緣起及其旨趣,而歸本於體要。劉知幾《史通自序》曰:“詞人屬文,其體非一,譬甘辛殊味,丹素異彩,後來祖述,識昧圓通,家有詆訶,人相掎摭,故劉勰《文心》生焉。”是則舍人著書,以時流好辯,致文理不彰,篇體訛失,特著此書,平章衆作,以明體要耳。其稱仲尼垂夢者,殆亦莊生重言爲真之意乎?次段明全書體例。中分二節:首敍前代論文各家,未盡精當,次述本書上下二篇,體例各殊。末段申論著書之難易同異,而寄慨於往古來今知音難遇也。

是非爲天下公理,故不以同爲病而立異以矜矯,不以異爲嫌而求同以依附,此論學所當知者一也。舍人幾乎備言之矣。即陸士衡“蓋所能言者,具於此云”之意。言不盡意之論,亦即《文賦》“隨手之變,良難辭逮”之説。蓋文藝之事,貴有會心,不傳之巧,雖親難告,何可拘此成規,範彼靈識邪?此又論學所當知者二也。舍人懼斯文之日靡,攄孤懷而著書,其識度閎闊如此,故其所論,千載猶新,實乃藝苑之通才,非止當時之藥石也。或者以求知沈約疑之,豈知言哉?

魏晉以來,文人每好爲子書。陳思王以辭賦爲小道,不足傳世,欲“采庶官之實録,辨時俗之得失,定仁義之衷,成一家之言”。(見《與楊德祖書》)陸士衡臨没,猶恨所作子書未成(見《抱朴子》)。然而傳世寥寥者,何邪?蓋秦漢以後,作者類多依採舊文,雷同一響,故顔之推譏之曰:“魏晉以來,所著子書,理重事複,遞相模効,猶屋下架屋,牀上施牀。”而陸喜自敍,亦曰:“劉向省《新語》而作《新序》,桓譚詠《新序》而作《新論》。”然則此風之成,不自魏晉矣。詳觀舍人此篇,蓋亦有慨夫性靈不居,思制作以垂世,乃脱去恒蹊,别啟户牖,專論文章,羽翼經典,其自許之高如此。後世目録家乃以其書與宋明詩話爲類,故知舍人麟麏雉鳳之歎,實非虚發。合《諸子》、《知音》兩篇觀之,其意愈顯。此亦辨章學術者所當留意也。

舍人仕履,《梁書·文學傳》較《南史》爲詳。其《傳》曰:“天監初,起家奉朝請,中軍臨川王宏引兼記室,遷車騎倉曹參軍,出爲太末令,政有清績,除仁威南康王記室,兼東宫通事舍人。”按史稱舍人書成,未爲時流所稱,欲取定於沈約,無由自達,乃負書候約於車前,狀若貨鬻者,約取讀,大重之。考沈侯貴盛在天監以前梁臺初建之時(據劉毓崧《通義堂集·書文心雕龍後》考定沈約在齊和帝時官驃騎司馬,遷梁臺吏部尚書兼右僕射。維時武帝尚居藩國,而久已帝制自爲。約名列府僚,實則權侔宰輔。舍人干謁當在此時),然則舍人此書,成於齊代可知。《四庫書目提要》據《時序》篇論歷代文學崇替,止於齊世,謂今本署梁通事舍人,乃後人追題,是也。

舍人著述,《文心》而外,惟梁僧祐《弘明集》八載《滅惑論》一首,唐歐陽詢《藝文類聚》七十六載剡縣石城寺《彌勒石像碑銘》一首而已。《南史·本傳》稱勰有《定林寺經藏序録》,又言勰爲文長於佛理,都下寺塔及名僧碑誌,必請其製文。今考梁釋慧皎《高僧傳》八《釋僧柔傳》,又十一《僧祐傳》,又十二《超辨傳》,皆言舍人爲撰墓碑,蓋其文之遺佚者多矣,致可惜也。至北齊劉晝所爲《劉子》十卷,《舊唐志》誤作舍人所撰,《新唐志》同,陳振孫《書録解題》、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俱據唐播州録事參軍袁孝政序,已疑其誤,詳見《四庫書目提要》,兹不具述。又廖賓于《尚友録》稱:“勰撰自古帝王賢達至於魏世,通三十卷,名曰《要略》。”考《隋志》有《帝王要略》十二卷,環濟撰。廖氏所言,蓋誤以北魏之元勰爲舍人。元勰亦字彦和,史稱其“敦尚文史,撰古帝王賢達至於魏世子孫族從,爲三十卷,名曰《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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