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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

时间:2022-0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巨屦小屦同贾,人岂为之哉?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恶能治国家?“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孟子的本义是说:货物的品相、质量等各方面不相同,这是自然的。有的相差一倍五倍,有的相差十倍百倍,有的甚至相差千倍万倍。许行是战国时农家代表人物,当时他带着自己的门徒数十人从楚国来到滕国,请求做滕文公的百姓。滕文公

(引用之二十四)

“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一语,出自《孟子·滕文公上》第四章:

(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巨屦小屦同贾,人岂为之哉?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恶能治国家?

“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孟子的本义是说:货物的品相、质量等各方面不相同,这是自然的。有的相差一倍五倍,有的相差十倍百倍,有的甚至相差千倍万倍。

这是孟子反驳许行“市贾(价)不二”的主张时说的话。

许行是战国时农家代表人物,当时他带着自己的门徒数十人从楚国来到滕国,请求做滕文公的百姓。滕文公答应了他们。此后,他们过上了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以打草鞋和编织为生,一时间效仿者很多。原先信奉儒学的陈相兄弟也追随许行,弃儒而学习农家思想,并向孟子宣扬农家学说。孟子谴责了陈相背叛师门学习许行的错误做法,批判了许行“君民并耕”、否认社会分工的错误观点。

许行又提出了“市价不二”的观点,其含义是说同类商品,只要长短、轻重、大小相同,它的价格都应是一样的。这一学说,又受到了孟子的批判。孟子认为“物之不齐”,事物的不同一,即存在差别性、特殊性;“物之情也”,这是事物的实情,是事物固有的属性。事物不只是有量的长短、轻重、大小的差别,还有质的差别。因此,商品的价格,有的相差少些,有的相差多些。如果按许行所言,不分质量的好坏都是一个价格,这是扰乱天下。大小相同的鞋都一个价格,有谁还去做好的呢?按照许子的学说去做,是率领大家造假,互相欺骗,这样怎么能治理好一个国家呢?

孟子“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已经是哲学理念了。它承认事物的特殊性、差别性和多样性,也就是承认事物的矛盾性与同一性。这个哲学命题即使在今天仍然具有正确认识事物的方法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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