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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番禺侯以贓罪致不辜

时间:2022-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舊唐書》作“仇士良命斬之以徇”。這首詩是寫甘露之變的,暴露宦官仇士良統率禁軍的罪惡。禁軍爲了掠奪財物,濫殺無辜,不是君命,違反法律。《通鑑》太和九年十一月:“故嶺南節度使胡証,家鉅富,禁兵利其財,託以搜賈餗,入其家,執其子溵,殺之。又入左常侍羅讓、詹事渾鐬、翰林學士黎埴等家,掠其貲財,掃地無遺。”這首詩借胡証家的被誣受害,來反映禁軍在這一方面的罪惡,可以補《有感》的不足。

故番禺侯以贓罪致不辜 事覺母者他日過其門〔一〕

飮鴆非君命,兹身亦厚亡〔二〕。江陵從種橘,交廣合投香〔三〕。不見千金子,空餘數仞牆〔四〕。殺人須顯戮,誰舉漢三章〔五〕

〔一〕番禺:在廣東。贓罪:指多財。不辜:無辜。事覺母者:當作“事毋(無)覺者”,被害事無人發覺。《新唐書·胡証傳》:“胡証拜嶺南節度使卒。廣有舶貝奇寶,証厚殖財自奉,養奴數百人,營第修行里,彌亘閭陌,車服器用珍侈,遂號京師高訾(貲)。素與賈餗善,李訓敗,衛軍利其財,聲言餗匿其家,争入剽劫,執其子溵内(納)左軍,至斬以徇。”《舊唐書》作“仇士良命斬之以徇”。

〔二〕飮鴆:比胡溵在甘露之變中被宦官仇士良所殺,非有文宗命。厚亡:以家財富厚而死。《老子》:“多藏必厚亡。”

〔三〕《三國志·吴志·孫休傳》注:“丹陽太守李衡,每欲治家,妻輒不聽,後密遣客十人于武陵龍陽汜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株。臨死,敕兒曰:‘汝母惡我治家,故窮如是。然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耳。’衡亡後二十餘日,兒以白母,母曰:‘此當是種甘橘也。人患無德義,不患不富,若貴而能貧,方好耳。’”《晉書·良吏傳》:“吴隱之爲廣州刺史,後至自番禺。其妻劉氏齎沉香一斤,隱之見之,遂投于湖亭之水。”此指不需積財。

〔四〕千金子:指胡証之子。數仞牆:指胡証家已被毁,只剩空牆罷了。

〔五〕《史記·高祖本紀》:“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這首詩是寫甘露之變的,暴露宦官仇士良統率禁軍的罪惡。禁軍爲了掠奪財物,濫殺無辜,不是君命,違反法律。《通鑑》太和九年十一月:“故嶺南節度使胡証,家鉅富,禁兵利其財,託以搜賈餗,入其家,執其子溵,殺之。又入左常侍羅讓、詹事渾鐬、翰林學士黎埴等家,掠其貲財,掃地無遺。”這首詩借胡証家的被誣受害,來反映禁軍在這一方面的罪惡,可以補《有感》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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