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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曹因墓铭

时间:2022-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庆元三年,信州上饶陈庄发土得唐碑,乃妇人为夫所作。宁宗庆历三年,信州上饶陈庄出土了一块唐朝的石碑,是一个妇人为他的丈夫所刻的。这位夫人能够写出这么通情达理的文章,可惜并没有流传下来,所以我在这里记录下来。

【原文】

庆元三年,信州上饶陈庄发土得唐碑,乃妇人为夫所作。其文曰:“君姓曹,名因,字鄙夫,世为鄱阳人。祖、父皆仕于唐高祖之朝,惟公三举不第,居家以礼义自守。及卒于长安之道,朝廷公卿、乡邻耆旧,无不太息。惟予独不然。谓其母曰:‘家有南亩,足以养其亲;室有遗文,足以训其子。肖形天地间,范围阴阳内,死生聚散,特世态耳,何忧喜之有哉!’予姓周氏,公之妻室也。归公八载,恩义有夺,故赠之铭曰:‘其生也天,其死也天,苟达此理,哀复何言!’”妇人能文达理如此,惜其不传,故书之,以裨图志之缺。

【注释】

①死生聚散,特世态耳:生死离别,都是世间的常态。

【译文】

宁宗庆历三年,信州上饶陈庄出土了一块唐朝的石碑,是一个妇人为他的丈夫所刻的。碑文的上面写着:“我丈夫姓曹,名因,字鄙夫,世代都是鄱阳人。祖父和父亲都在唐高宗时期担任官职,只有我的丈夫三次参加考试都没有上榜,在家中用礼仪来约束自己。直到他死在了赶往长安的途中,朝廷中的公卿、街坊邻里,没有不为他唏嘘的。只有我并没有这样认为。我对他的母亲说:家中有良田,足以赡养双亲;居室中有丈夫留下的文章,足以教导孩子。人们生活在天地之间,必然要面对阴阳转换,生死离别,这都是世间的常态,有什么可难过欢喜的呢!我姓周,是夫君的原配夫人。嫁给我的丈夫已经八年了,夫妻恩爱有加,所以赠给丈夫一篇铭文是:其生也天,其死也天,苟达此理,哀复何言!”这位夫人能够写出这么通情达理的文章,可惜并没有流传下来,所以我在这里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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