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狱中赠邹容①

狱中赠邹容①

时间:2022-0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苏报案而入狱三年。此诗即作于租界巡捕房狱中。同年章太炎因“苏报案”被捕,邹容慷慨自动投案以共患难,一年多后病死于狱中。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追赠邹容为“陆军大将军”荣衔,崇祀宗烈祠。披发,散发,指未成年。这里指少年英雄邹容系狱,天地同悲。作者被捕入狱后,对自己和邹容作了可能被处以极刑的最坏打算。

章太炎

邹容吾小弟,被发下瀛洲。

快剪刀除辫,干牛肉作糇。

英雄一入狱,天地亦悲秋。

临命须掺手,乾坤只两头。

【作者简介】 章太炎(1869~1936),初名学乘,改名绛,后改名炳麟,字枚叔,号太炎。杭州余杭(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师事俞樾,精于朴学。中日甲午战争(1894)后,投身变法运动,参加强学会,遭通缉出避日本,结交孙中山。不久剪辫立志革命以推翻清廷。因苏报案而入狱三年。出狱后加入同盟会,为其机关报《民报》主编。民国建立后,拥袁(世凯)又继而讨袁。1917年护法战争中任大元帅府秘书长。次年起退隐上海、苏州一带,研究经史,讲授国学。有《章太炎全集》。

【注释】 ①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邹容著《革命军》一书,号召推翻清王朝、建立“中华共和国”,章太炎则作《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指斥清帝和清廷,并为《革命军》作序,发表在上海英美租界的《苏报》上,《苏报》并连续登载鼓吹《革命军》的文章,遂遭清政府提请租界当局查封,作者与邹容被分别判处监禁三年与二年,史称“苏报案”。此诗即作于租界巡捕房狱中。邹容(1885~1905),巴县(今重庆市巴南区)人,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赴日本留学,投身革命,次年著《革命军》(上海大同书局出版),署“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记”,解答民主革命基本问题,提出“中华共和国”二十五政纲,系统阐发孙中山“建立民国”之设想。同年章太炎因“苏报案”被捕,邹容慷慨自动投案以共患难,一年多后病死于狱中。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追赠邹容为“陆军大将军”荣衔,崇祀宗烈祠。  ②吾小弟:作者时年三十五岁,邹容十九岁,故这样称。  ③被(pī)发:被通“披”。披发,散发,指未成年。周制,二十岁须束发,行成年礼(男加冠,女加笄),为成年的标志。然而其时间有十二岁至二十岁行礼者,各朝各地并不一致。瀛洲:古代传说东海中的仙山之一。此处代指日本。  ④“快剪”句:谓邹容剪去长辫,体现了与满清的决裂。  ⑤糇(hóu):干粮。  ⑥英雄:赞誉邹容。⑦悲秋:见秋叶凋零而悲戚。这里指少年英雄邹容系狱,天地同悲。  ⑧临命:面临死亡。作者被捕入狱后,对自己和邹容作了可能被处以极刑的最坏打算。掺手:携手。⑨两头:两颗头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