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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声子论楚材晋用

时间:2022-0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蔡声子将如晋⑤,遇之于郑,飨之以璧侑⑥,曰:“子尚良食⑦,二先子其皆相子⑧,尚能事晋君以为诸侯主⑨。”⑤蔡声子,蔡 公孙归生 子家也。

湫举[4]娶于申公 子牟,子牟有罪而亡,康王以湫举为遣之,湫举奔郑,将遂奔晋。蔡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飨之以璧侑,曰:“子尚良食,二先子其皆相子,尚能事晋君以为诸侯主。”辞曰:“非所愿也。若得归骨于楚,死且不朽。”声子曰:“子尚良食,吾归子。”湫举降,三拜,纳其乘马,声子受之

①湫举,楚大夫,伍参之子、伍奢之父伍举也。子牟,申公 王子牟也。

②亡,奔也。

③康王,恭王之子康王 昭也。

④郑小而近,故欲奔晋。

⑤蔡声子,蔡 公孙归生 子家也。唐云:“楚灭蔡,蔡声子为楚大夫。”昭谓:蔡时尚存,声子通使于晋、楚耳。在鲁襄二十六年。

⑥飨,食也。璧侑,以璧侑食。

⑦尚,犹强也。良,善也。

⑧相,助也。二先子,谓湫举之父伍参,声子之父子朝也。《传》曰:“楚 伍参与蔡太师子朝友,其子伍举与声子相善。”

⑨主,盟主也。

⑩自谓不朽。

使子得归。

拜善言也。

四马曰乘。受而不辞,定其心也。

还见令尹子木,子木与之语,曰:“子虽兄弟于晋,然蔡吾甥也,二国孰贤?”对曰:“晋卿不若楚,其大夫则贤,其大夫皆卿才也。若杞梓、皮革焉,楚实遗之,虽楚有材,不能用也。”子木曰:“彼有公族甥、舅,若之何其遗之材也?”对曰:“昔令尹子元之难,或谮王孙启于成王,王弗是,王孙启奔晋,晋人用之。及城濮之役,晋将遁矣,王孙启与于军事,谓先轸曰:‘是师也,唯子玉欲之,与王心违,故唯东宫与西广实来。诸侯之从者,畔者半矣,若敖氏离矣,楚师必败,何故去之!’先轸从之,大败楚师,则王孙启之为也。

①子木,屈建也。《传》曰:“声子通使于晋,还如楚。”

②蔡、晋同姓。谓吾舅者,吾谓之甥。

③顺说之辞也。时赵武为晋正卿,不及子木之忠,然而有德。

④贤于楚大夫也。

⑤杞梓,良材也。皮革,犀兕也。

⑥子元,楚武王子、文王弟王子善也,欲蛊文夫人,遂处王宫,斗班杀之。在鲁庄二十八年及三十年。

⑦启,子元子也。成王,文王子也。或谮启与父同罪。

⑧是,理也。

⑨晋、楚战于城濮,在鲁僖二十八年。遁,逃退也。

⑩先轸,晋中军帅。

子玉,楚令尹得臣也。

王不欲战,子玉固请,王怒,少与之师。

东宫、西广,楚军营名。

畔,舍子玉也。

若敖氏,子玉同族。离,谓不欲战也。

“昔庄王方弱,申公 子仪父为师,王子燮为傅,使师崇、子孔帅师以伐舒。燮及仪父施二帅而分其室。师还至,则以王如庐,庐 戢黎杀二子而复王。或谮析公臣于王,王弗是,析公奔晋,晋人用之。实谗败楚,使不规东夏,则析公之为也

①方弱,未二十。

②仪父,申公 斗班之子,大司马斗克也。

③燮,楚公子。

④师崇,楚太师潘崇也。子孔,楚令尹成嘉也。舒,群舒也。

⑤施罪于二帅。二帅,潘崇、子孔也。室,家资也。

⑥师,子孔、潘崇之师也。二子惧,故以王如庐。庐,楚邑也。《传》曰:“初,斗克囚于秦,秦有殽之败,而使归求成,成而不得志,公子燮求令尹不得,故作乱。城郢,而使贼杀子孔,弗克而还。”

⑦戢黎,庐大夫也。二子,燮及仪父也。

⑧析公臣,楚大夫也。或谮之,言与知二子之乱。

⑨规,犹有也。东夏,蔡、沈也。《传》曰:“绕角之役,晋将遁矣,析公曰:‘楚师轻窕,易震荡也。若多鼓钧声,以夜军之,楚师必遁。’晋人从之,楚师宵溃。晋遂侵蔡,袭沈,获其君。郑于是不敢南面,楚失诸华。”绕角之役,在鲁成六年。

“昔雍子之父兄谮雍子于恭王,王弗是,雍子奔晋,晋人用之。及鄢之役,晋将遁矣,雍子与于军事,谓栾书曰:‘楚师可料也,在中军王族而已。若易中下,楚必歆之。若合而函吾中,吾上下必败其左右,则三萃以攻其王族,必大败之。’栾书从之,大败楚师,王亲面伤,则雍子之为也⑨。

①雍子,楚大夫。父兄,同宗之父兄也。

②鄢,鄢陵也。在鲁成十六年。

③栾书,晋正卿。料,数也。

④唐云:“族,亲族,同姓也。”昭谓:族,部属也。《传》曰:“栾、范以其族夹公行。”时二子将中军,中军非二子之亲也。

⑤中下,中军之下也。歆,犹贪也。易栾、范之行,示之弱,以诱楚也。《传》曰:“栾、范易行以诱之。”郑司农以为“易行,中军与上下军易卒伍也。中军之卒良,故易之”。

⑥合,合战也。函,入也。中,中军也。

⑦晋上下军必败楚之左右军也。

⑧萃,集也。时晋有四军,言三集者,中军先入,而上下及新军乃三集以攻之。

⑨王,楚恭王也。面伤,谓吕锜射其目。

“昔陈 公子夏为御叔取于郑穆公,生子南。子南之母乱陈而亡之,使子南戮于诸侯。庄王既以夏氏之室赐申公 巫臣,则又畀之子反,卒于襄老。襄老获于邲,二子争之,未有成。恭王使巫臣聘于齐,以夏姬行,遂奔晋。晋人用之,实通吴、晋,使其子狐庸为行人于吴,而教之射御,道之伐楚。至于今为患,则申公 巫臣之为也。

①公子夏,陈宣公之子、御叔之父也,为御叔取郑穆公少妃姚子之女夏姬也。

②子南,夏徵舒之字也。御叔早死,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淫夏姬,徵舒杀灵公。楚庄王以诸侯讨之而灭陈。

③言为诸侯所戮。在鲁宣十一年。

④畀,予也。巫臣,楚 申公 屈巫子灵也。子反,司马公子侧也。襄老,楚连尹也。初,庄王欲纳夏姬,巫臣谏王曰:“不可。君召诸侯,以讨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王乃止,将以赐巫臣,则又与子反。子反欲取之,巫臣又难之,卒以与襄老。

⑤晋、楚战于邲,在鲁宣十二年。晋知庄子射襄老,获之,以其尸归。二子,子反、巫臣也。争,争夏姬。成,定也。

⑥巫臣导夏姬使归,托以求襄老之尸,恭王遣焉。巫臣聘诸郑,郑伯许之。及使适齐,至郑,遂以夏姬行。

⑦子反杀巫臣之族,巫臣在晋,请使于吴,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使其子为吴行人。

“今湫举取于王子牟,子牟得罪而亡,执政弗是,谓湫举曰:‘女实遣之。’彼惧而奔郑,缅然引领南望,曰:‘庶几赦吾罪。’又弗图也,乃遂奔晋,晋人又用之矣。彼若谋楚,其亦必有丰败也哉。”

①执政,卿也。

②缅,犹邈也。领,颈也。

③丰,大也。

子木愀然曰:“夫子,何如召之,其来乎?”对曰:“亡人得生,又何不来为。子木曰:“不来,则若之何?”对曰:“夫子不居矣,春秋相事,以还轸于诸侯。若资东阳之盗使杀之,其可乎?不然,不来矣。”子木曰:“不可。我为楚卿,而赂盗以贼一夫于晋,非义也。子为我召之,吾倍其室。”乃使湫鸣召其父而复之。

①愀,愁貌。

②不居,言当奉命于它国。

③轸,车后横木也。言四时相聘问之事,回车于诸侯。

④资,赂也。东阳,楚北邑。

⑤倍其室,益其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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