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建立“三不”反腐机制要靠法制

建立“三不”反腐机制要靠法制

时间:2022-12-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透明国际最近公布2014年国际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国在17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00位,比上一年下滑了20位,未升反降,国内反映强烈。对透明国际这一排名,我国外交部立即做出回应,指出这一报告有失公正性和客观性,与我国反腐成就的现实相悖,严重不符。新中国成立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严明的政治纪律,整体上遏制了滋生腐败的土壤。

透明国际最近公布2014年国际清廉指数排行榜,中国在17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00位,比上一年下滑了20位,未升反降,国内反映强烈。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不少机构的专家、学者做了不懈研究,但对腐败的程度至今没有一个量化的统一标准。总部设在德国柏林的“透明国际”通过政府的清廉程度量化、积分,来判断一个国家的清廉,从另一角度来反映腐败状况。清廉的对立面是腐败,清廉指数太低也就是腐败指数太高,其评分指数介于1~100之间。瑞士洛桑管理学院从1995年开始,定期公布测定结果。评比依据是独立调查机构过去两年的资料,凡收入排行榜的国家,要接受至少三个独立机构的调查,如亚洲开发银行、世界经济论坛、经济学人智囊库和世界银行等,中国也是其中一些组织的成员。1998年世界各国清廉平均指数为4.89,中国为3.5,排名第52位;1999年在99个国家和地区排名为第 58 位。这些排位不一定准确,但提供了一个信息,中国的廉政建设状况在世界范围内处于中间偏下。

2014年中国推出了系列铁腕反腐措施,被查处的人达18万之多,包括近60名副部级以上官员,其中包括4名“副国级”高官。这是自1949年以来最严厉的反腐败运动,其规模之广、力度之大举世瞩目,表现了党和国家对腐败的零容忍和刮骨疗毒的勇气,有效地遏制了腐败风气的蔓延,赢得了全社会的拥护。对透明国际这一排名,我国外交部立即做出回应,指出这一报告有失公正性和客观性,与我国反腐成就的现实相悖,严重不符。透明国际亚太区主管通过透明国际网络做了解释。中国人民大学有一位教授在伦敦《金融时报》撰文指出,中国排名下降的真正原因是“评估者对反腐败关注的视觉不同,透明国际关注的是清廉制度建设,一国政治、经济政策变化对国外投资者带来的影响和风险,国内关注的是抓了、杀了多少贪官污吏”。

反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研究我国的反腐败,20世纪90年代是一道分水岭。新中国成立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严明的政治纪律,整体上遏制了滋生腐败的土壤。20世纪50年代杀了腐败分子刘青山、张子善产生的巨大震慑力,使共和国清静了几十年。进入90年代以后,腐败行为有所抬头。根据历届“高检院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统计:改革开放之初全国贪污贿赂案件为9.8万件左右,1983—1987年增至15.5万件,1988—1992年增至21.4万件,1993—1997年增至38.7万件,1997—2002年增至79万件。一位著名经济学家呼吁,“要警惕腐败和改革赛跑”。呼吁归呼吁,预警的事情终归还是出现了,这一期间的贪腐案件平均每年以22%的速度递增,远远高于在此期间经济增长速度

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市场化改革,没有经验借鉴,遵循了一条“摸着石头过河”,大胆试、大胆闯,“突破在地方,规范在中央”的渐进式改革路径,一路急行军,在经济大发展的同时积累了不少社会问题。改革之初,由于政府财政拮据,容许一些公共服务部门、事业单位,以及一些政府部门甚至军队经商办企业;一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推行了富余人员下海经商办企业,搞创收。在这一轮商海游泳中,不但刺激了不少人对金钱的占有欲望,而且使不少人发现最容易生财的秘密是利用垄断性权力寻租,想方设法将本应提供的无偿服务,变为有偿服务。这一潘多拉魔盒一打开,以创收为目的的各种收费、罚款、摊派泛滥成灾。原本以为通过自谋出路、自主创收可以减少财政负担,没想到反而给政府蒙上了一层阴影。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系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随之而起的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中小企业破产兼并,公共工程建设领域、粮食购销储备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各种社保基金的征管使用等,逐步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我国改革,走了一条中央与地方分权的改革路,地方政府拥有不少自主权,高度集中的制度特征又使这一权力过分集中在党政一把手。党政官员的晋升主要看经济增长业绩,在这一激励机制下,政绩工程不断,“数字出官”不断,欺上瞒下不断,假冒伪劣不断,卖官鬻爵不断。有些不法商人公然叫嚣,“这难那难,用钱能办到的事就不难”。权钱交换,“有钱能买鬼推磨”成为潜规则,招商引资成为地方官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亲商、爱商”的口号下,不少地方官员亲临一线,混迹于各式各样的商人之间,其行为方式由过去的依靠群众逐步变为“傍大款”。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逐步渗入政治领域,把政治当成生意来做,把官场搞成了商场,钱权交易、权色交换屡禁不止。一些不法商人要想赚更多的钱(财产),就得花钱买更大的权;而一些手中有权的官员则运用权力这笔稀缺资源胡作非为,通过受贿得到很多的钱(财富),买官卖官滋生起来。钱权交易使得不少胆大妄为的不法商人、“关系户”,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千万甚至亿万富翁,也使得一些腐败分子依靠非法收入实现了由穷变富,富可敌国的转变。

纵观腐败风气发展泛滥的轨迹可以发现,20世纪80年代腐败主要表现为倒卖物资,倒卖批文;90年代集中在企业改制,土地批租;进入新千年集中在土地开发,政府工程等领域。当一些腐败分子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后,通过各种手段将非法收入“漂白”为合法收入,国家财富和民众的血汗钱,流进了少数人腰包。有专家研究估计,90年代腐败造成我国税收流失约5 700亿~6 800亿元,还引起大量非法资金外流。专家分析估计,腐败给我国经济造成的损失平均每年达9 875亿元,占GDP的13%。

腐败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体制最完善的国家,恰恰是最廉洁的国家。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回忆,在他还年少时,美国曾经“腐败盛行、官员态度横蛮无理、假冒伪劣充斥市场”,但当他成年之后,即经过10~20年后,美国的政府行为、市场秩序突然出现了明显好转,预防、遏制腐败的科学机制发挥作用了。他认为:当我们面对悲观失望的时候,请记住,值得恐惧的是恐惧本身,唯一令人失望的是失去希望。就是说,“面对腐败不能畏惧、退却,不能失去希望、信心”。坚定信心全民参与,是反腐防腐最重要的基础条件。

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中国,为何出现了这种触目惊心的腐败现象?腐败分子、前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做了绝妙的回答,“牛栏关猫,进出自如”。社会转型期,法治不健全,预防腐败的机制没跟上,体制和政策漏洞、空子太多,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腐败不除,政府的公信力荡然无存,执政党的合理、合法地位会大打折扣,甚至严重危及社会稳定。

十八大以后,从纠正“四风”开始的反腐败斗争,表现了党和政府对腐败的零容忍和猛药去疴的决心,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果。治理腐败既需要政治家的智慧和刮骨疗毒的勇气,更需要找到产生腐败的病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将它作为一个集系统性、建设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工程来抓。中央提出要建立“打击严厉不敢腐,道德守卫不愿腐,法治严厉不能腐”的肃贪反腐机制,这“三不”是国内外肃贪反腐的经验总结,是根治腐败的利器。

要尽快建立反腐败法。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依法推动国家反腐败法制化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加强立法才能保证反腐败的正当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无论反腐败的形势多么严峻,任务何等紧迫,只要依法反腐,使反腐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就不会引发社会的震动。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讲过,反腐倡廉关键就在一个“常”字和一个“长”字,就是讲要经常抓,长期抓。只有加强反腐败的国家立法才能真正预防腐败,建立起良好的法治环境。有了这样的环境可以使坏人变成好人,国家治理环节漏洞多了可以使好人变成坏人。法律的效应不仅在于惩治犯罪,更多在于预防犯罪,健全完善的法律可以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

要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从反腐的若干案例来看,有一把手出事的比例较高的所谓“一把手现象”。一把手现象的要害是权力过分集中,制度建设必须抓住这一“总病根”,防止权力的滥用。应该从建立党内民主制度入手,恢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要科学分解“议行合一”的党委领导制,形成党内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互相制衡的权力结构。反腐不能只靠专门机关的单打独斗,要靠法律监督和人民广泛参与。

要借鉴世界反腐的成功经验。尽快推进官员财产公布制度和金融实名制度,为了破除官员的心理抵触,减少负面效应,两项制度可在新提拔干部和后备干部中先行,做到群众明白,官员清白。

制度建设是要付出代价的,不从根本上有效治理腐败,必然隐藏着更大危险,还会葬送一批批干部。通过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和一系列配套改革,反腐败的透明性提高,权力制衡,群众参与,媒体监督,多管齐下,腐败造成的社会压力就会得以释放、大大缓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一定会出现一片晴朗的天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